正文 淺議EPC項目中總承包方的工程變更管理(3 / 3)

3.發生變更總包方要按照變更內容是否對總包價產生影響進行區分。這就是說發生變更時總包方首先要分清楚哪些變更帶來的造價變化是總包方應在總包價中承擔的,哪些是發包方可以對總包價進行調增或者調減的,可以調增總包價的要盡力爭取,要及時獲得發包方總價調增認可並明確簽證,及時提出調增價款的結算明細和計算說明,爭取盡早把調增數額以雙方都無異議的甲方簽證或補充合同形式確定下來,避免日久生變;可能導致總包價被調減的情況要盡量避免,或權衡利弊後綜合考慮。比如在上述EPC項目中的某設備鋼平台製安合同明確約定鋼平台外包覆不鏽鋼板的厚度是0.4mm,實際施工時發包方為了達到更好的包覆效果提出把不鏽鋼板厚度由0.4mm全部變更為1.2mm,並雙方項目經理口頭商定多出的0.8mm由發包方承擔。結算時不鏽鋼材料費的分擔雙方沒有異議,但其安裝費由於不鏽鋼板厚度的增加按安裝工程定額計價規定可以調增,此部分費用當時發包方並未預計到,而且變更時隻有雙方項目經理口頭約定,並無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麵變更或簽證單,也無往來郵件、會議紀要等可供結算參考的依據,成為結算工作的爭議之一。

4.總承包與發包方之間對於工作量變更的溝通要及時坦誠有效。由於EPC項目的設計工作在總承包方承包範圍內,不像一般工程項目的設計方獨立於施工方之外,這容易導致發包方對設計的權威性和可信任性降低,更不用說由於設計的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的可信任性。而EPC項目在總包合同簽訂時還沒有出詳細設計圖,也沒有可供施工圖預算的工作量,這就又使得發包方會格外注意日後的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中的工作量變化。而總承包方在總包價已簽定的情況下出於利潤最大化的本能也會想方設法在滿足項目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優化設計,力爭在不降低總包價的基礎上減少成本。為了總包項目承發包雙方的互利共贏,總承包方一定要本著坦誠相待的原則,不僅施工圖交底、工藝技術交底工作要細致誠懇,對由於設計或其他原因等需做的設計變更更要跟發包方項目經理或現場代表從項目最優化的角度說明變更的必要性和變更後對項目工期、質量、工藝優化方麵的具體影響。如果設計變更會帶來總承包成本的增加,該總包方承擔的總包方不能推諉;如果是出於優化設計而減少工作量的變更,總包方一定要向發包方說明此變更不能單從數量上看減少了工作量總數,而從項目本身和日後長遠的使用效益上看也能為發包方帶來實際的經濟效益。總之雙方坦誠良好的溝通是彼此相互信任取得合作共贏的基礎。

四、研究結論與不足

本文針對筆者在參與某EPC項目管理過程中遇到的幾個變更管理問題提出探討,但由於EPC項目的變更管理根據具體每個項目環境的複雜和多變,在實際的應用中都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新情況出現,製度的完善才是優化管理的根本,EPC項目的變更管理隻有在一個製度逐步健全完善的前提下才能規範發展,以不變應萬變,漸漸形成自己完整規範的管理操作體係。

參考文獻

[1]《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範》GB/T 50358-2005

[2]胡捷.《工程變更對建設項目造價的影響及造價控製》.經濟導刊,201302

[3]《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試行)》GF-2011-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