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應該對監理人員進行法律風險防範措施的培訓提升風險意識,對於合同管理意識進行強化,對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關係的部分進行監督。另外還必須對合同簽訂雙方進行充分交流,盡量的讓他們對彼此的需求進行明確了解。尤其是一些單位共同建設的工程,應該對權利分配等更加完善,還必須對權利分配過程中進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出現工作錯誤。
(二)加大管理人員培訓力度
監理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過低會導致建設單位對監理人員缺乏信任度,對建設工程全麵施工也不能進行保證,所以必須加大監理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監理合同管理人員,為合同監理能夠順利開展給予理論支持。
我國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機構進行監理合同管理人員專業人員的培養,設置合同管理專業,這樣就可以輸送更多的優秀管理人員。老員工帶新員工雖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傳授管理經驗,但是更多的理論知識以及管理要點卻還是不知道,所以必須杜絕這種培養模式。通過教育機構培養合同管理人員可以將監理合同管理的理論知識進行全麵講解,對於管理要點能夠進行重點強調,理論知識完全掌握之後就可以進行實習,在實習過程中可以很好的將理論知識和實際情況對應使用,增長自身管理經驗,為後期正式成為合同管理人員給予支持。
(三)對合同履行過程進行監督
對於施工單位虛報工程量,以此來讓建設單位支付一些多餘的費用的現象我們應該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進行監督,對監理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提升監理人員的責任心避免監理人員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監理單位對於施工單位具體的工程量應該進行全麵掌握,在施工過程中應該注意是否存在虛假施工,對施工進度進行全麵控製,避免施工進度和具體施工時間有所出入。
結論
建設工程中簽訂監理合同對建設工程建設質量能夠有所保證,還可以實現監理目標,保障監理工作順利進行,所以必須對監理合同進行全麵管理。縱觀我國建設項目監理合同管理的情況來看,我國建設項目監理合同管理情況還是不容樂觀的,在對監理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缺乏管理意識、管理人員素質過低、合同履行缺乏監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這些問題都已經嚴重影響到建設項目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所以相關部門必須加大合同管理意識、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對合同履行進行監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隻有這樣才能夠保證整個建設工程中監理工作全麵開展,更好的保障建設質量。鑒於本人學識有限,在本文撰寫過程中存在不足之處,望各位同仁能夠及時指出,以便日後修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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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董佳,女、1982年,漢,北京,本科,工程師,工程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