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稅收管理2
三、強化行政性收費稅收征管的設想。
“費轉稅”是規範行政性收費稅收的必由之路,也就是說要把目前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轉化為稅收,取消不規範的亂收費項目,實現“費轉稅”的過渡。但這種設想是治理收費的遠期措施,有待於進一步探索與研究。下麵介紹的是從稅收角度近期管好收費問題的幾點辦法。
1、規範行政性收費的財務、稅收管理製度。行政性收費混亂的原因之一,就是沒有健全的財務管理製度,對收入和支出缺乏監督管理。所以管好這項工作,首先要規範其財務、稅收管理製度。從財務製度上講,就是要明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目的,明確收入與支出範圍;規範收支憑證,設立完整的會計帳目,作好收費資料的建檔保管工作。從稅收管理製度上講,凡收費單位必須向稅務部門提供有關收費資料,進行稅務登記,辦理納稅事宜,按時自覺繳納稅款。
2、取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收費單位是各級政府的職能部門,稅收工作中遇到的種種阻力也隻是在政府的關心下才能順利解決,稅務部門要多向政府彙報情況,反映存在的問題,尋求工作上的支持。此外,完成收費性稅收工作隻靠稅務部門一家是遠不夠的,稅收政策的全麵貫徹,征稅措施的落實仍需要各部門的密切配合,比如同公安、司法、財政、物價、統計、銀行等部門的協作,稅務部門隻有增強同上述部門的合作與聯係,才能有效地堵住行政性收費的稅收流失現象。
3、轉變思想觀念。轉變觀念包括兩方麵內容:一是稅務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征稅時改變“臉難看、門難進”的為難思想,敢於拉開情麵,嚴肅執行稅收法規、政策,不得亂開減免稅口子。對不按期納稅或以種種理由拒絕納稅的單位,經過多次催收無效時,可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或稅收強製措施。二是轉變有些單位領導的納稅觀念。宣傳稅收法規政策,協調各方麵的關係,強調、督促收費部門積極納稅,通報長期不按規定納稅的單位,並製定具體的征收措施。總之,通過思想觀念的轉變,提高征稅與納稅意識,做到稅款應收盡收,為地方經濟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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