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執業藥師一定比從業藥師強嗎?未必!
就我從北京一路打工過來看到的,至少執業中藥師強不到哪裏去。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認識的所有的執業中藥師,他們基本上都不認識中藥,也不從事中藥工作。
不認識中藥的,能夠叫中藥師嗎?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
現在絕大部分年輕人不願意學中藥了。中藥又髒又累,收入也低。——中藥崗位上出現了嚴重的青黃不接!
那麼,誰在一線幹中藥工作?醫藥公司下崗的老員工,老藥師,中堅力量當然是從業藥師裏麵的中藥師!
可是,我們等到了什麼?盼到了什麼?
我們等到了《食藥監辦人〔2015〕165號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現有從業藥師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
通知上說:有條件地延長現有從業藥師資格期限至2020年。------從2021年1月1日起,藥品經營企業必須按照要求配備執業藥師。
這意味著我們等到的是,2021年1月1日以後,我們的從業藥師資格證作廢了。我們每年的再教育白費了,我們回到了原點,我們被拋棄了。
直到2016年出台了《中藥法》,我們又看到了一線曙光。
《中藥法》開宗明義說了,“第三條 中醫藥事業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實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製度,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我國醫藥衛生事業中的作用。
發展中醫藥事業應當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展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其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統籌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揮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強中醫藥應急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儲備。
第三十五條 國家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支持有豐富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醫師、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在執業、業務活動中帶徒授業,傳授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培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
可是,怎麼加強“人才資源儲備” ?怎麼讓“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在執業、業務活動中帶徒授業”?
中藥專業技術人員沒有合理的待遇,誰會去帶徒授業? 中藥從業人員沒有發展前景,誰又願意學中藥?
我師傅十三歲開始學徒,連小學文憑都沒有,但是他卻有一本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彭真簽發的《老藥工》證!
那時候的老藥工待遇不比單位幹部差;那時候的老藥工很受人尊敬,不管是業內業外。因為他們是祖國中藥行業的中流砥柱,是傳統中醫藥的傳承人。
我師傅已經仙逝好幾年了,全國還有多少持有《老藥工》證的老先生?那些老先生還有多少人能夠從事中藥工作?
傳統中醫藥靠誰來傳承呢?我們這些從業藥師可能不是最佳人選,可是我們有三十多年的工作實踐,試問天下,還有比我們更合適的傳承人嗎?
懇請黨和國家不要拋棄我們好嗎?我們渴望為祖國的傳統中醫藥作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真的,我們都已經兩鬢染霜,我們又還能堅持多少年?
為了寫這封信,江藥師花費了不少心血,可是當他準備在總理直通車上上傳的時候,才發現隻能夠上傳四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