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清邊郡王楊燕奇碑文

公諱燕奇,字燕奇,弘農華陰人也。大父知古,祁州司倉;烈考文誨,天寶中實為平盧衙前兵馬使,位至特進檢校太子賓客,封弘農郡開國伯,世掌諸蕃互市,恩信著明,夷人慕之。

祿山之亂,公年幾二十,進言於其父曰:“大人守官,宜不得去,王室在難,某其行矣!”其父為之請於戎帥,遂率諸將校之子弟各一人間道趨闕,變服詭行,日倍百裏。天子嘉之,特拜左金吾衛大將軍員外置,賜勳上柱國。

寶應二年春,詔從仆射田公平劉展,又從下河北。大曆八年,帥師納戎帥勉於滑州。九年,從朝於京師。建中二年,城汴州,功勞居多。三年,從攻李希烈,先登。貞元二年,從司徒劉公複汴州。十二年,與諸將執以城叛者歸之於京師;事平,授禦史大夫,食實封百戶,賜繒彩有加。十四年,年六十一,五月某日終於家。自始命左金吾大將軍,凡十五遷為禦史大夫,職為節度押衙、右廂兵馬使,兼馬軍先鋒兵馬使,階為特進,勳為上柱國,爵為清邊郡王,食虛邑自三百戶至三千戶,真食五百戶終焉。

公結發從軍四十餘年,敵攻無堅,城守必完,臨危蹈難,歔欷感發,乘機應會,捷出神怪;不畏義死,不榮幸生;故其事君無疑行,其事上無間言。

初,仆射田公其母隔於冀州,公獨請往迎之,經營賊城,出入死地,卒致其母。田公德之,約為父子,故公始姓田氏;田公終而後複其族焉。嗣子通王屬良禎,以其年十月庚寅葬公於開封縣魯陵岡,隴西郡夫人李氏祔焉。夫人清夷郡太守祐之孫,漁陽郡長史獻之女。柔嘉淑明,先公而殂。有男四人,女三人。後夫人河南郡夫人雍氏,某官之孫,某官之女。有男一人,女二人,鹹有至性純行。夫人同仁均養,親族不知異焉。君子於是知楊公之德又行於家也。銘曰:

烈烈大夫,逢時之虞。感泣辭親,從難於秦。維茲爰始,遂勤其事。四十餘年,或裨或專。攻牢保危,爵位已阝齊嚌;既明且慎,終老無隳。魯陵之岡,蔡河在側;烝烝孝子,思顯勳績。斫石於此,式垂後嗣。

河南少尹裴君墓誌銘

公諱複,字茂紹,河東人。曾大父元簡,大理正。大父曠,禦史中丞、京畿采訪使。父虯,以有氣略敢諫諍為諫議大夫,引正大疑,有寵代宗朝,屢辭官不肯拜,卒贈工部尚書。

公舉賢良,拜同官尉。仆射南陽公開府徐州,召公主書記,二遷至侍禦史,入朝曆殿中侍禦史,累遷至刑部郎中,疾病,改河南少尹,輿至官,若幹日卒,實元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享年五十。夫人博陵崔氏,少府監頲之女。男三人,璟質皆既冠,其季始六歲,曰充郎。卜葬,得公卒之四月壬寅,遂以其日葬東都芒山之陰杜翟村。

公幼有文,年十四上《時雨詩》,代宗以為能,將召入為翰林學士;尚書公請免曰:“願使卒學。”丁後母喪,上使臨吊,又詔尚書公曰:“父忠而子果孝,吾加賜以厲天下。”終喪,必且以為翰林。其在徐州府,能勤而有勞;在朝,以恭儉守其職;居喪必有聞;待諸弟友以善;教館嫠妹,畜孤甥,能別而有恩;曆十一官而無宅於都,無田於野,無遺資以為葬:斯其可銘也已!銘曰:

裴為顯姓,入唐尤盛。支分族離,各為大家。惟公之係,德隆位細。日子曰孫,厥聲世繼。晉陽之色,愉愉翼翼。無外無私,幼壯若一。何壽之不遐,而祿之不多!謂必有後,其又信然耶!

國子助教河東薛君墓誌銘

君諱公達,字大順,薛姓。曾祖曰希莊,撫州刺史,贈大理卿;祖曰元暉,果州流溪縣丞,贈左散騎常侍;父曰播,尚書禮部侍郎。侍郎命君後兄據,據為尚書水部郎中,贈給事中。

君少氣高,為文有氣力,務出於奇,以不同俗為主。始舉進士,不與先輩揖,作《胡馬》及《圓丘》詩,京師人未見其書,皆口相傳以熟。及擢第,補家令主簿,佐鳳翔軍。軍帥武人,君為作書奏,讀不識句,傳一幕以為笑,不為變。後九月九日大會射,設標的,高出百數十尺,令曰:中,酬錦與金若幹。一軍盡射,莫能中。君執弓,腰二矢,指一矢以興,揖其帥曰:“請以為公歡。”遂適射所,一座皆起,隨之。射三發,連三中,的壞不可複射。中輒一軍大呼以笑,連三大呼笑,帥益不喜,即自免去。後佐河陽軍,任事去害興利,功為多。拜協律郎,益棄奇,與人為同。今天子修太學官,有公卿言,詔拜國子助教,分教東都生。元和四年年丗七,二月十四日疾暴卒。

君再娶,初娶琅邪王氏,後娶京兆韋氏。凡產四男五女。男生輒即死。自給事至君,後再絕。皆有名。遺言曰:“以公儀之子已已後我。”其年閏二月廿一日,弟試太子通事舍人公儀,京兆府司錄公幹,以君之喪歸,以五月十五日葬於京兆府萬年縣少陵原,合祔工夫人塋。銘曰:

宦不遂,歸譏於時。身不得年,又將尤誰?世再絕而紹,祭以不隳。

監察禦史元君妻京兆韋氏夫人墓誌銘

夫人諱叢,字茂之,姓韋氏。其上七世祖父封龍門公。龍門之後,世率相繼為顯官。夫人曾祖父諱伯陽,自萬年令為太原少尹、副留守北都,卒贈秘書監。其大王父迢,以都官郎為嶺南軍司馬,卒贈同州刺史。王考夏卿以太子少保卒贈左仆射。仆射娶裴氏皋女。皋為給事中,皋父宰相耀卿。

夫人於仆射為季女。愛之,選婿得今禦史河南元稹。稹時始以選校書秘書省中,其後遂以能直言策第一,拜左拾遺,果直言失官;又起為禦史,舉職無所顧。夫人固前受教於賢父母,得其良夫,又及教於先姑氏,率所事所言皆從儀法。

年二十七,以元和四年七月九日卒。卒三月,得其年之十月十三日葬鹹陽,從先舅姑兆。

銘曰:

詩歌《碩人》,爰敘宗親;女子之事,有以榮身。夫人之先,累公累卿;有赫外祖,相我唐明。歸逢其良,夫夫婦婦;獨不與年,而卒以夭。實生五子,一女之存。銘於好辭,以永於聞。

登封縣尉盧殷墓誌

元和五年十月日,範陽盧殷以故登封縣尉卒登封,年六十五。

君能為詩,自少至老詩可錄傳者,在紙凡千餘篇。無書不讀,然止用以資為詩。與諫議大夫孟簡,協律孟郊、監察禦史馮宿好,期相推挽,卒以病不能為官。在登封盡寫所為詩抵故宰相東都留守鄭公餘慶。留守數以帛米周其家,書薦宰相,宰相不能用,竟饑寒死登封。將死,自為書告留守與河南尹,乞葬己。又為詩與常所來往河南令韓愈,曰:“為我具棺。”留守尹為具凡葬事,韓愈與買棺,又為作銘。十一月某日葬嵩下鄭夫人墓中。

君始娶滎陽鄭氏,後娶隴西李氏。生男輒死,卒無子。女一人,學浮屠法,不嫁,為比丘尼雲。

興元少尹房君墓誌

房故為官族,稱世有人。自太尉琯,以德行為相,相玄宗肅宗,名聲益彰徹大行,世號其門為“太尉家”。宗族子弟皆法象其賢。公曾祖諱玄靜,尚書膳部郎中,曆資、簡、涇、隰四州刺史,太尉之叔父也。祖諱肱,為虢州司馬。父諱巒,都水使者。皆名能守家法。

公諱武,字某,以明經曆官至興元少尹。謹飭畏慎。年七十三,以其官終。幼壯為良子弟,老為賢父兄,曆十二官,處事無纖毫過差。嚐以殿中侍禦史副丹陽軍使,其後為盩厔厘令、施州刺史;丹陽盩厔施州吏民至今思之。

娶滎陽鄭氏女,生男六人。其長曰次卿。次卿有大才,不能俯仰順時,年四十餘,尚守京兆興幹尉;然其友皆曰:“房氏有子也。”次曰次公、次膺、次回、次衡、次元,始學而未仕。女三人,皆嫁為士人妻。

初,公之在施州,夫人卒焉,殯於江陵。元和五年,次卿與其群弟奉公之喪自興元至,堂殯於伊水之南。六年正月,次公奉夫人之喪自江陵至,遂以其月十四日合葬河南緱氏之高龍原。

公母弟式自給事中為河南尹,孝友慈良,盡費其財以奉公葬。未葬之一月,詔以河南為禦史中丞,領宣州觀察使。將行,召河南令韓愈泣謂曰:“吾兄之葬於是,而吾為尹於是,吾以為得盡其道於吾兄也。今壓於上命,不得視吾兄之棺入此土也,豈非天邪!子與吾兒次卿遊,我重知子,凡吾兄之終事,將子是托焉!”愈既不獲辭,既助其凡役事,退又為銘雲:

有位有年,有弟有子;從先人葬,是謂受祉。

河南少尹李公墓誌銘

元和七年二月一日,河南少尹李公卒,年五十八。斂之三月某甲子,葬河南伊闕鳴皋山下。前事之月,其子道敏哭再拜授使者公行狀,以幣走京師,乞銘於博士韓愈曰:“少尹將以某月日葬,宜有銘。其不肖嗣道敏杖而執事,不敢違次,不得跣以請。”愈曰:“公行應銘法,子又禮葬,敢不諾而銘諸?”

公諱素,字某。生七歲喪其父,貧不能家,母夫人提以歸,教育於其外氏。以明經選,主虢之弘農簿,又尉陝之芮城。李丞相泌觀察陝虢,以材署運使從事,以課遷尉京兆鄠。考滿,以書判出其倫,選主萬年簿,而母夫人固在,食其祿。母夫人卒三年,改尉長安,遷監察禦史,奏貶九卿一人,改詹事丞,遷殿中侍禦史,由度支員外郎選令萬年。公主奪驛田,京兆尹符縣割畀之;公不與,改度支郎中。使侍郎介恃,不禮其屬大夫士,擅喜怒賞罰,公獨入讓,不受。劉辟幹,上以蜀賞高崇文。尚書省以崇文幕府爭鹽井因革便不便,命公使崇文,崇文命幕府唯公命從,即其日事已。疏奏,侍郎外稱其能,竟坐前敢抗己;衢州饑,擇刺史,侍郎曰:“莫如郎李某。”遂刺衢州。至一月,遷蘇州。李錡前反,權將之戍諸州者,刺史至,斂手無敢與敵。公至十二日錡反,公將左右與賊戰州門,不勝,賊呼入,公端立責以義,皆斂兵立,不逼。錡命械致公軍,將斬以徇;及境,錡適敗縛,公脫械還走,州賊急卒不暇走死,民抱扶迎盡出。天子使貴人持紫衣金魚以賜。居三年,州稱治。拜河南少尹,行大尹事。呂氏子靈棄其妻,著道士衣冠,謝母曰:“當學仙王屋山。”去數月複出。間詣公,公立之府門外,使吏卒脫道士冠。給冠帶,送付其母。黜屬令二人以贓,減民賦錢歲五千萬,請緩民輸期一月,詔天下輸皆緩一月。公一斷治不收聲,事常出名上。

曾祖弘泰,簡州刺史;祖乾秀,伊闕令;父燮,宣州長史,贈絳州刺史;母夫人,燉煌張氏;其舅參有大名。公之配曰彭城劉氏夫人,夫人先卒,其葬以夫人祔。夫人曾祖曰子玄,祖曰悚,皆有大名。公之子男四人:長曰道敏,舉進士;其次曰道樞,其次曰道本、道易,皆好學而文。女一人,嫁蘇之海鹽尉韋潛。自簡州而下皆葬鳴皋山下。

銘曰:

高其上而坎其中,以為公之宮,奈何乎公!

集賢院校理石君墓誌銘

君諱洪,字浚川。其先姓烏石蘭,九代祖猛始從拓拔氏入夏,居河南,遂去“烏”與“蘭”,獨姓石氏,而官號大司空。後七世至行褒,官至易州刺史,於君為曾祖。易州生婺州金華令諱懷一,卒葬洛陽北山。金華生君之考諱平,為太子家令,葬金華墓東;而尚書水部郎劉複為之銘。

君生七年喪其母,九年而喪其父,能力學行;去黃州錄事參軍,則不仕而退處東都洛上十餘年,行益修,學益進,交遊益附,聲號聞四海。故相國鄭公餘慶留守東都,上言洪可付史筆。李建拜禦史,崔周禎為補闕,皆舉以讓。宣歙池之使,與浙東使交牒署君從事。河陽節度烏大夫重胤間以幣先走廬下,故為河陽得。佐河陽軍,吏治民寬,考功奏從事考,君獨於天下為第一。元和六年詔下河南,征拜京兆昭應尉、校理集賢禦書。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

娶彭城劉氏女,故相國晏之兄孫。生男二人:八歲曰壬,四歲曰申。女子二人。顧言曰:“葬死所。”七月甲申,葬萬年白鹿原。既病,謂其遊韓愈曰:“子以吾銘。”銘曰:

生之艱,成之又艱。若有以為,而止於斯。

唐故江西觀察使韋公墓誌銘

公諱丹,字某,姓韋氏。六世祖孝寬,仕周有功,以公開號於鄖。鄖公之子孫世為大官;唯公之父政,卒雒縣丞,贈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孫從太師魯公真卿學,太師愛之。舉明經第,選授峽州遠安令,以讓其庶兄,入紫閣山,事從父熊通。五經登科,曆校書郎、鹹陽尉,佐邠寧軍。自監察禦史為殿中侍禦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遷起居郎。吳少誠襲許州,拜河陽行軍司馬,未行,少誠死,改駕部員外郎。新羅國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禦史中丞,紫衣金魚往吊,立其嗣。故事,使外國者,常賜州縣官十員,使以名上,以便其私,號“私覿官”。公將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國,不足於資,宜上請,安有賣官以受錢邪?”即具疏所以。上以為賢,命有司與其費。至鄆州,會新羅告所當立君死,還拜容州刺史、容管經略招討使。始城容州,周十三裏,置屯田二十四所,化大行,詔加太中大夫。順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鄭滑行軍司馬。始至襄陽,詔拜諫議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權臣,謇然有直名,遂號為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