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點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提出,在出現食品安全重大問題時,負責官員將引咎辭職。因此,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法律。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重拳出擊,依法“罷免”負責官員,這並不是管好食品安全的“上上策”。官員辭職彌補不了人們在生命安全上受到的損害,管理好食品安全,關口必須前移,以“預防為主、處理為輔”。我們更需要的是在職者“有所作為”,而不是在出現問題後引咎辭職,一走了之。

——食品出了事就辭職,不是上策

如今,英國政府部門發起了一場名為“不為醫院錯誤埋單”的運動,監督醫護人員,減少因疏忽而引起的衛生、安全問題。在這項活動中,患者不必為8項醫院可以預防的失誤支付費用。另外,病人有監督醫護人員的權利,如果發現醫護人員存在不洗手、不按時檢查等情況,患者也可以拒絕支付相關費用。采取拒付措施,能讓醫院重視工作中的不足,尤其是發現工作人員長期疏忽的細節,並予以懲戒。

——英國醫院規定:患者不滿意可以拒付款

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市人大法製委員會關於《北京市控製吸煙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對“室內全麵禁煙的規定”進行了適度放開,酒店客房、機場具備條件的可吸煙;室外禁煙區擴大,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兒童福利機構等婦女兒童密集區禁止吸煙。此外,還規定了教師不得在中小學生麵前吸煙,煙草廣告及促銷、讚助在本市將被全麵禁止等。

——婦女和兒童密集區禁止吸煙

近年來,虐童事件頻頻發生,雖然每次社會必群情激憤,強烈要求執法部門嚴懲凶手,但是虐童事件仍在發生。很多專業人士建議在刑法中增設虐童罪。其實,在保護兒童權益方麵,即使刑法是健全的,也隻能起到治標的作用,法律必須提供一套係統健全的機製,才能為兒童撐起安全的保護傘。

——增設“虐童罪”不能再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