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酒壯慫人膽(1 / 2)

放好了行李,又拒絕了胡大海邀其一起吃飯的建議,吳戈一身輕便的走出了四海旅店。

隻是,光顧著在老街上四處倘佯的他,並沒有聽到那兄妹倆的對話。

“哥,這個吳……戈是好人,人家從帝都回到咱這小地方,是為了建設咱們家鄉的。你能不能不要……害人家的了?”

與麵對吳戈時的那種害羞得不敢抬頭的樣子有些不同,隻與哥哥在一起吃飯的胡小雨膽大了許多。不過平日間胡大海的凶威猶在,讓胡小雨說出自己的心事時,有些猶疑。

“好人?我說妹子,以往遇到別的人時,也沒見你心軟過?而且就這麼一小會兒,你連這小白臉的名字都記住了?你不會是相中他了吧?”

胡大海蠻不在乎的開了一瓶二鍋頭,為自己倒了滿滿的一碗。

關外的男人都喜烈酒,對於胡大海來說,更是壯膽打氣的必備品。每一次遇到“肉雞”要下手前,他都會喝上半斤烈酒以讓自己更有氣勢一些。

終歸,他和胡小雨都是普通平民家的孩子,父母又都亡的早,沒了靠山的胡大海與妹妹小的時候,也沒少挨其他熊孩子的欺負。

為了生計,胡大海什麼事都幹過。割皮子、收古錢、倒弄糧票,甚至搞些“七步倒”去屯子裏藥狗賣肉。

為此,他差點被人家打死。

終於熬到了二十歲,生活困苦但又偏偏生了一副綹子相的胡大海,不甘於小打小鬧的混個溫飽。他試圖在小縣城裏揚名立腕,選擇了投奔紅河灘最有名的“道上大佬”三強子,成為了讓人又恨又怕的“社會人”。

隻是,現實的無情,再一次擊碎了他的美夢。

那一年,三強子因為酒後打傷了人,被公安機關通輯。自以為等到機會的胡大海主動要求替三強子抗罪,隻求出來後,可以更得大佬的青睞。

但他萬萬沒想到的是,他蹲笆籬子的那一年,三強子居然相中了他的妹妹,若不是恰巧被人撞破,胡小雨差一點便被其禍害了。

出獄後的胡大海沒選擇去找三強子報仇,他含著淚接受了對方給他的兩萬塊補償金,然後選擇了“金盆洗手”,帶著妹妹盤下兩間靠街的民房,改造成了現在的四海旅店。

可惜,即便他有退出江湖的想法,這世上,又有何處不是江湖?

人走的多的地方,便成了路;而人多的地方,也一定會有江湖!

因為三強子有意無意的“關照”,旅店的生意並不好,選擇用妹妹做誘餌,“仙人跳”坑錢,胡大海也算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如同他當年去混“道上”一樣,這同樣是一個讓人瞧不起、會遭人恥罵的選擇。曾經幫助過他們兄弟的良善百姓,如今一提起胡大海,都會“呸”他一口,然後說句:那些飯當年都不如喂狗啦!

所以,在胡小雨心中,一直是對哥哥的做法有些不喜的。當然,她不是個不懂事兒的女孩,她清楚的記得那些年幼小的哥哥弄來吃的,總是舍不得吃,非要等她吃飽了,才會撿她剩下的。

長兄如父,沒有哥哥,就沒有她胡小雨。

別說讓她去做些羞人的事,也是為了賺錢。即便是當當再有些過份的要求,胡小雨也會毫不猶豫的聽從哥哥的話。

“仙人跳”、“宰肉雞”,看到那些客人中了圈套,可憐兮兮的被哥哥掏光身上所有的錢財時,胡小雨有過不忍,更有過無視。

“誰讓他們都是色鬼呢?活該被坑!”

每次事後,小姑娘都會用這樣的話來安慰自己,強迫讓自己相信那些人都是壞人,他們都是因為自己的色心和貪念才會遭至破財。

俗話說“破財免災”不是?

“這樣說我還是做了好事呢!”

但在看到吳戈的第一眼時,她便有些猶豫了。吳戈身上的那種濃濃的書生卷氣,牢牢的吸引住了隻讀過幾天小學的她。

事實上,吳戈也並不是那種純小白臉氣質的奶油小生,隻能算是有些小帥。但對於胡小雨來說:在帝都讀大學的光環,已經足夠讓她炫目。

尤其是聽說了吳戈放棄了在帝都繼續求學的機會,一心回到家鄉,要帶領家鄉人脫貧致富的時候。

第一次,胡小雨覺得自己不是個好女孩。她心中有種隱隱的期待,期待著與吳戈的親近;可又覺得自己根本就配不上這種天之驕子,她才是那個髒髒的醜小鴨啊!

但無論怎樣,她都不想吳戈受到傷害,特別是……她自己親手帶給他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