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螳螂捕蟬(3 / 3)

裴總聽說後,表示先請郝束鹿吃飯再說,向梅月耳討錢的事再緩一緩。

起先,仲位伯想讓馬蘭也參加宴請。但馬蘭想起當初和郝束鹿的過節,決定還是不去了。

在裴總和仲副總主持的招待晚宴上,梅月耳誌得意滿,掩不住內心的喜悅,還十分誇張地依偎在郝束鹿的身邊,裝出一副親昵的樣子,似乎她的情人不再是孔孟章,而是改成郝束鹿了。反正,酒席上那滴溜溜的眼神明顯是在告訴大家,她與這位書記大人的關係非同一般。酒過三巡,梅月耳嗔怪地對仲位伯說:“怎麼樣?仲老板,現在你們相信了吧?我把郝書記給你們請來了,有什麼話,你們就直接和郝書記說吧。”

“相信,相信,我們什麼時候不相信你過了呢?”仲位伯趕忙奉承道。

裴總也高興地說:“好啊,既然郝書記也出麵關心,我相信這件事一定能夠順利辦成。”

郝束鹿的臉喝得紅紅的,當著各位的麵表態道:“我們霍家灣市歡迎一切來投資創業的有識之士,市裏一定盡全力創造條件,保證你們的項目半個月內辦好所有手續,一個月內開工,這件事沒有任何問題。”

當晚,仲位伯送郝束鹿和梅月耳回來,欣喜若狂地對身邊的裴總和馬蘭說:“這下子好了,郝束鹿書記表態了,應該不會有問題了。”

在梅月耳的要求下,馬蘭找到仲位伯,要求他繼續給她的賬戶裏打一部分中介費。

看在郝束鹿親自表態的份上,仲位伯又給馬蘭打了款。馬蘭按協議規定,又將其中的一半及時轉給了梅月耳。

可是,時間一天天過去。郝束鹿承諾的半個月過去了,一個月也過去了,所有的手續都沒辦成,更別說進場施工了。

仲位伯和裴總都不明白,如果說梅月耳這麼做是為了騙錢的話,那麼郝束鹿這麼做是為什麼?難道說他為了幫助梅月耳,居然和她合起夥來騙外地的開發商?

這樣騙能成功嗎?他們不怕案發嗎?

不久,梅月耳找到他們,說這回真的是辦成了,還給他們帶來了一些文件。可是,當仲位伯拿著這些文件找到國土資源局領導核實時,對方說這些文件還是假的。

那天晚上,仲位伯打通梅月耳的電話,梅月耳說她正在某酒店喝酒,而且郝束鹿就在場。

仲位伯趕到酒店,果然在一間包房裏看見郝束鹿和梅月耳在一起,旁邊放著酒杯,茶幾旁邊放在五個空的紅酒瓶,三個站著,兩個躺著。

仲位伯將梅月耳給他的有關征購土地手續拿出來,請他幫助確認。郝束鹿看了一下,肯定地回答:“這些手續就是真的,趕快進場施工吧。”

說完,還遞給仲位伯一張名片,讓他按照上麵的電話號碼,有事隨時找他。

仲位伯認為郝束鹿是市委書記,絕不可能騙他,於是就安排人準備進場。可是,在進場施工時,卻遭到了有關部門的阻止。這時,他一次次地給郝束鹿打電話,郝都在電話裏說:“你打錯電話了”。

仲位伯想到了下下之策,老調重彈,找到梅月耳,要求他歸還保證金和中介費。每次找到她,她都滿口答應,可就是遲遲不肯退款。仲位伯派出手下幾個得力幹將,上門向梅月耳催討,說:“如果不還,我們就要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聽說要追究法律責任,梅月耳心慌意亂,但故作鎮靜地道:“要不,我給你找新來的市長吧!我們都是朋友。再說,你們來霍家灣投資開發,政府本來就應該是為你們服務,幫助你們排憂解難的。新來的市長一定會管這件事的。”

他們問她討要市長秘書的電話,梅月耳隨手寫了個給他們。可是,這個電話怎麼也掛不通。到電信部門一查,發現這個電話號碼是假的。

仲位伯親自給梅月耳打電話,說:“這筆錢你得退回來,要不退,你就等著坐牢吧。”

梅月耳說:“錢不是我一個人花的,要坐牢大家一起坐。”

仲位伯警告她說:“你必須明天下午三點鍾以前,把錢退回來,這是最後的期限。不然我們就采取行動。”

到了第二天下午,梅月耳居然不接電話了。

三點以後,仲位伯帶著人,拿著舉報信,到蓮湖區公安局經濟偵察大隊以經濟詐騙罪對梅月耳進行舉報。

公安機關立即行動,將逃到金陽的梅月耳捉拿歸案。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公安機關對馬蘭也采取了措施。但是,馬蘭曾長期在霍家灣搞開發,在公安機關內部有鐵杆朋友。這位朋友得到消息後,用公用電話給馬蘭打了電話,通知她趕快躲藏起來。

馬蘭在郊外一個秘密地點隱藏起來後,又讓人告訴公安機關的這位朋友,讓他繼續打探消息,查明具體原因。

不久,這位朋友就來到了馬蘭隱藏之處,對她說:“我們對梅月耳詐騙案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在她詐騙的背後,有郝束鹿為她撐腰。他們可能不會想到,他們通過電子郵箱所發的郵件,現在會成為我們公安機關調查的對象。”

馬蘭驚奇地問:“他們的郵件裏都說些什麼?提到過我嗎?”

“當然,我還查到了你卷入詐騙案的原因。”朋友拿出一份打印稿,遞給馬蘭道。“這就是在梅月耳的電子郵箱裏找到的,是郝束鹿發給她的郵件。”

馬蘭拿過來一看,發現上在的一段話讓她觸目驚心:“霍家灣市公安局我早已安排好了,因為馬蘭以前整過我,讓我很沒麵子,我恨死她了。這次你一定要一步步把她牽扯到詐騙案當中來,讓她做中介人。隻要蓮花區塊的事辦好,我就能在霍家灣判她死刑,讓她傾家蕩產地死在霍家灣。至於仲位伯,他當初勾結馬蘭,利用輿論工具給我作反麵宣傳,這次我就來個一箭雙雕,讓他生意還沒開始做就徹底破產。”

這封信使馬蘭如夢初醒,終於看清了郝束鹿參與詐騙、嫁禍於人的真麵目。

不久,市公安局有人給仲位伯打了個電話,要求他到局裏談談馬蘭的情況。他在電話裏說:“這起詐騙案的主謀是馬蘭,梅月耳隻是個助手和幫凶。”

可是,馬蘭已經將內幕通報給仲位伯了。仲位伯正通過媒體的力量對郝束鹿進行反擊,所以,他對公安局的要求置之不理。

同時,馬蘭私底下讓人大量搜集郝束鹿的違法證據,並源源不斷地寄給省紀委和省檢察院,特別是提供的一些證據非常詳實,引起了他們的高度重視。

省紀委迅速對郝束鹿采取了“兩規”措施。但是,讓他們意想不到的是,除了他參與陷害馬蘭一事基本屬實外,在經濟方麵所調查的問題均不能認定。案件關鍵人物梅月耳送給郝束鹿的錢,經查早已交給當地紀委;有百福送錢最多,但雙方口供證實屬於借款,已陸續歸還;其他一些可查證的人所送的錢,或者交給了紀委,或者作為借款歸還,而且並非在案發的那段時間。調查還表明,郝束鹿是個工作能力強、具有犧牲奉獻精神的領導幹部,這些年來特別是案發前一段時間,他給災區、學校捐款的次數多、數目也很大。

無疑,這個案子是嶺西省紀委曆年來所辦理的最奇怪的案子,也是最失敗的案子。經嶺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同意,決定給予郝束鹿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省委根據郝束鹿的綜合表現,決定將其調任嶺西省文聯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