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 / 2)

那個時候大伯在浙江溫州打工。他們在知道我進了小學而堂哥沒有進小學的消息之後就把我堂哥帶到溫州去了。聽村裏的老人講,那是我大伯母覺得我爺爺奶奶偏愛我,所以不忍心我堂哥在家裏受苦。

那時候我的家鄉很窮很窮,學校裏麵也沒有老師。我那個時候的語文老師就是校長。

我甚至還記得我在第一次正式參加學校的考試的時候拿到的語文成績——96.因為有一個4分的題目是讓我選擇“女”的拚音到底是“nv”還是“nu”,結果我蒙錯了,所以我沒有拿到滿分。隻是那一次我卻是順利地拿到了班裏的第一名。班裏的第二名是一個叫做張媛媛的女生,那個時候校長還特意把前三名的人叫到了講台上亮相。我清楚得記得前三名的分數非別是96、94、92.第三名我已經忘了是誰了,我之所以能夠記住第一名的女孩子還是因為這個女孩很高很高。她是那個時候班上最高的女生,比我高很多很多,那個時候我站在她的身邊顯得我特別矮。從那個時候起我就特別比我高的人,願意無他,隻是因為我不喜歡仰視別人。

校長誇了我很久,還要大家多多向我學習。我不知道這些話對別人有沒有起作用。但是我知道,這些話對我產生了足量的影響——我開始變得格外的驕傲。並且開始蔑視教室裏麵的其他人了。每次下課之後我就拿著一張凳子腿就在每個同學的桌子角上敲一下。一年級的時候,學生還是很淳樸的,最起碼沒有所謂的校霸之類的人物。而我的行為就活脫脫地像一個校霸。

我記著那個時候坐在教室最後一組有一個女生。我已經忘記了她的名字,或者說根本就沒有去記過她的名字。我隻是在最後我敲桌子的時候敲到了她的手指,她的指甲都被我給敲下來了。

後來,她的奶奶還來學校“理會”來了。;理會這個詞在字典裏並沒有解釋,但是在我家鄉卻有著它該有的意思。我家鄉人說“理會”就是要表示以禮會人或者以理會人,有時候真的也真的是去和別人講道理,有的時候就是完全詆毀別人。剛好在我家鄉“理會”和“詆毀”就是同一個讀音。不過這一回,理就在那個女生那一邊。

校長把我的爺爺叫到了學校裏麵來。

回到家之後,我爺爺沒有訓我,隻是給了一本佛經,讓我跟著他讀。等到我能夠把那段佛經給背下來之後,我爺爺才開始對我講話:“今天的事就這樣算了,但是如果以後再出現這種事情的話,那就不是再背佛經這麼簡單了。我教你背佛經是什麼意思你自己也應該清楚。好好調養心性吧。”

我爺爺是一個博學之人,除了博學之外,他還養著一股子好心性。

那個時候我最敬佩的就是我爺爺。我覺得我把我的爺爺惹生氣了,是我的錯。所以我就在第二天趁著所有人都不注意用磚頭把自己的手指全部敲爛了。不過我沒有敲自己的指甲。因為我不想讓我爺爺看見我懲罰了自己。十個手指的指腹都被我敲爛了,平時不露掌的時候就沒有人能夠看見這些傷口。

打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幹過這種拿凳子腿敲人家桌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