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奇葩親家(2 / 2)

原來!

羅婧曾經不是得到了父親羅大河的肯定嗎?

羅大河同意羅婧和那個駐唱歌手結婚。

那個駐唱歌手叫袁子陽,高高瘦瘦的,喜歡唱一些很慢的歌,他的歌聲,唱到了羅婧的心裏。

羅婧已經決定,要和袁子陽結婚。

袁子陽也把這事,和他的父親袁楓說了。

結果,袁楓非常同意,他一聽說自己兒子,搞了個大官的女兒,還是羅大河的女兒,他立馬激動得不行。

接著,袁楓還對袁子陽說:但是,你要結婚,得讓羅婧的父親羅大河來咱們家認親,要當場表態,說他們家不會虧待你!另外,還要把家裏幾個親戚,都要弄到政府去,不說搞個正式編製,至少要搞個合同工唄?

所以,最後,袁楓也打定主意了,以下幾點要求——第一,讓羅婧父親來這裏認大親,各種禮儀要做足,不然不讓走。

第二,要安排家裏幾個適齡的,沒什麼好工作的,去政府上班。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不準讓那羅大河隨便給個一百萬,讓袁子陽開個琴行——得把袁子陽弄到體製裏麵去,然後照顧幾年,混個大點的官當當!

要說這世界大了,什麼奇葩的人都有。

要是一般人家,聽說了這事,還巴不得快點娶呢……一點要求都不提,趕緊娶,早娶早好。

但這袁子陽的父親袁楓,不是一般人家啊!他屬於一個“奇葩”的父母,屬於和方浩母親類似的父母。

袁楓早年在我們市裏做生意,他做的什麼生意?做假鞋!

閩南這邊,做假鞋的廠子不少,什麼假阿迪,假耐克,袁楓就是其中一個,他不但一個人做,還帶著家裏的親戚一起來做。

當時他和親戚朋友發家致富了,一起湊錢,在好學小區,買了兩棟房子。

也就是現在“好學小區”的“釘子房”——17棟和16棟!

這兩棟房子裏的釘子戶,其實都是親戚,都是袁家人。

在七八年前,袁家的假鞋廠被查封了——還被罰了不少的款子,搞得他們家道中落了。

說來也巧,當時查封袁楓假鞋廠的市工商局局長,就是羅婧的父親羅大河!

羅大河並不認識袁楓——畢竟他一年得罪那麼多人,難道各個都記住嗎?

但袁楓認識羅大河啊,一個讓他家道中落的人,他死都不會忘記。

他的想法很簡單:你查了我的假鞋廠,讓我一家不好過——我這次,要裏子麵子全部找補回來!

再說袁楓也不是一個好爹——經常打牌賭博,不怎麼管袁子陽,袁子陽當時高中考得還可以,要去念大學了,結果袁楓把老婆存下來給兒子讀大學的學費偷出來,“上交”給賭場了。

袁子陽當時考慮了一陣,一來,讀“藝術類”的大學,學費確實高昂——要高於普通類型大學學費的一大半,第二個,家裏的條件也不適合去讀書了——父親賭博,母親日子過得淒慘著呢。

沒辦法,袁子陽就去酒吧賣唱了。

這會兒,袁楓給袁子陽提了條件——要羅大河滿足這些條件,他才願意讓袁子陽去娶羅婧!

當天,羅婧就把袁家提出來的條件,說給了羅大河聽。

羅大河聽得肺差點氣炸了。

他什麼都不要求,還給女兒倒貼一百萬讓他女兒和未來女婿去開琴行,這都不行,那邊還得反提要求?袁家的腦子沒事吧?

他當然是各種不同意了!

好在,羅大河老婆也特別疼愛女兒,就告訴羅大河,說:老羅啊,其實袁家提出來的條件,也不是特別過分!

羅大河當時就問老婆:你說說看?怎麼就不過分了?這是談論子女結婚的事嗎?這分明是要我利用權力,搞特殊化!不行!絕對不行!

他老婆立馬給他分析。

第一,袁家說要羅大河親自去認親,各種禮儀要做足,這個沒問題的,入鄉隨俗嘛,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規矩,說得過去!

第二,要給他們家的親戚,安排政府合同工,這個也不是不可以……找個關係,弄到哪個部門去當一當收費員啊、前台啊、這都是合同工,實在不行,還能送到電力局去當電線的架設員,要求也不高嘛。

第三,要讓袁子陽進入體製內——這個也可以——自家的女婿,弄到體製內去,你再弄幾個老大哥幫忙帶帶,也是為了女兒好嘛!

羅大河聽到最後,看了看老婆殷切的眼神,看著女兒無助的眼神,他認了,他咬了咬牙,說:成……為了姑娘,我吃這一次虧!違反這一次原則。

他拿起了電話……給袁子陽的父親袁楓親自打電話,打算商量一下雙方子女的婚事的,結果,那袁楓還真不是個人,幾句話,徹底把羅大河給說爆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