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沒想到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季擎海了。
那是在二月和藍天的婚禮上,我依然記得那時他們是多麼的幸福,我也非常幸運的分享著他們的幸福,像個小偷一樣。
我拖著冗餘的行李箱,抱著那隻又長胖的黑貓,和所人說過再見之後去了昆明。我從未對他們說過我最想住在昆明,開一家自己的花店。每天有人來買花的時候,我就可以祝福收到花的人。如果我每天祝福別人最後我也一定會幸福。
來到昆明已經三年了,每天照顧著自己的花店,滿足而充實。
兩個月之前收到了兩份喜帖。一份是藍天寄給我的,一份是二月寄給我的,新郎和新娘的名字是一樣的。藍天說,給最愛的妹妹;二月說,給最愛的朋友。那一瞬間,我是多麼的幸福啊。
一個月前,把花店交給了店員,風塵仆仆的抱著一束薰衣草趕來參加他們的婚禮。和以前在學校讀書的時候說的一樣,我和林淺當她的伴娘,莫籬因為身材高挑就當婚禮的司儀。當我們穿著淡紫色的禮服站在二月的身邊,我們望著彼此,微微一笑,是那麼的傻,那麼的美麗。
當我伴著音樂走進舉行婚禮的教堂時,季擎海就這樣突兀的紮進我的眼裏,紮進我的心裏。這真是一場可笑而又可悲的的相遇,作為伴郎的他和作為伴娘的我在別人的婚禮上以這樣的角色相遇。依稀記得自己愛著季擎海的時候,我一直說,我好想嫁給季擎海,如果我身邊站的除了季擎海以外的人,我會多麼的恐慌,我們是多麼的不協調。我想象不出沒有他的婚禮會是什麼樣子。
而我們卻作為配角出現在一場婚禮中,我該說這是一種巧合,該說這是命運,還是說這與任何人任何事都無關。
婚禮的最後是林淺接到了二月手中的花束,我們都調侃和林淺一起來參加婚禮的莊樞,什麼時候娶我們的林淺,婚禮的時候紅包記得封大點,不然不讓你娶她了。直到看著他們的臉都紅了我們才放過他們。
二月私下和我說,我的婚禮沒有在大草原上舉行,你一定要幫我實現。我突然想起了那時年少這四個字。說好了的在草原上舉行婚禮的,最後卻由於現實的原因沒能實現,真是好不遺憾。
那天我處處躲著季擎海,可最後他還是在藍天家裏的陽台上堵到了我。我就這樣傻傻的看著他帶著侵略般的微笑緩緩地向我走來,我以為我又會像以前那樣忘記呼吸。可是這一次的相見,我用三年的時間學會了習慣你的磁場。看吧,我還不是一個毫無思想無藥可救的人。
我看著你向我伸出你那我熟悉每一道紋理的手,微笑著說:“你好,我是季擎海,我想重新介紹一下自己。”我似乎嗅到了你散發出熟悉的味道,我從未忘記過。我釋然的伸出了右手。
原來一直說要忘記,卻又死死的攢著過去的好的壞的過日子的是我。既然想要重寫我們相遇的場景,我為什麼不配合呢?你既已不存在與那段年華,我為什麼還執著徘徊著不肯離去。
那天我們真的就像剛剛認識卻很投緣的朋友一樣,談論著我們的朋友、家人。我告訴他我的花店在昆明,名字和在這所城市裏的酒吧的名字一樣,叫“忘川”。我滿臉笑容的對他說,多麼好聽的名字,我真的好喜歡。我還告訴他我的花店隻賣藍色的玫瑰,從不賣紅色的玫瑰。
今天,二月打電話給我。接電話之前,我以為又會是一個幸福的消息。直到電話掛斷,我都不知道二月說了些什麼,我隻知道我早已淚流滿麵。
季擎海出車禍了,季擎海死了。
我的腦子裏隻剩下他的名字,什麼都沒有了。
我躲在房間裏什麼都不想做;小貓餓了,用它的頭蹭我的手,我也不想搭理;花店也不去。季擎海的好就像走馬燈一樣在我的記憶裏重複重複再重複。
我回去參加了季擎海的葬禮,並將我的青春一同埋葬。在他的葬禮上,我沒有流淚。
回到昆明,好好的補償了一下黑貓,這幾天餓著它了,挺對不起它的。花店也好好的打理了一下,卻並不是隻賣藍色的玫瑰,也開始賣紅色的玫瑰了,店員還問我是不是戀愛了。
也開始頻頻的給熟悉的人打電話。每次都問二月什麼時候要個寶寶,囑咐藍天要對自己好,不要隻對別人好。會勸導莫籬不要再做女強人,接受熱情的程正學弟。會追問林淺什麼時候和莊樞結婚,紅包要大的。
日子就這樣淡淡的過著,似乎也不錯。
後記:獻給我們二十歲荒誕卻又最珍貴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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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完結了,可以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