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頭在門口眺望了一下,然後就牽著一拙,穿過零星的客人。直奔最裏麵的一桌走去。
“拳頭!在這了,就差你了!”一個光著膀子的大漢揚起手中水桶粗的橡木酒杯打招呼。身上疤痕縱橫。
居然是個熟人,當初在廣場擺擂騙錢的阿孟。
“不是還有黑隼嗎?他也沒來呢。”說話的是個小姑娘,聲音清清脆脆的。看起來十三四歲的樣子,五官精致到令人歎息,柔順的墨綠色長發束在腦後。兩隻尖尖的耳朵,顯示著她的身份。連一拙這個不喜歡亂跑的宅男,都知道這是一名精靈。
“黑隼?月瑩啊,還是別等了。那家夥已經跟別人組團了。而且還是和我們接的同一個任務,聽說是那邊應允的分成更高些。現在和咱們成竟爭對手嘍。”這次說話是一個身穿禮服的男人,話語中帶著幾分不屑。聲音聽起來很有磁性,還有點耳熟。兩條腿搭在桌麵上,禮帽蓋到眼睛上,說話的時候也沒有動彈。正在養神。
叫月瑩的精靈小姑娘歪著腦袋想了想道“那咱們隊裏誰來探路呀?總不能讓我這個弓箭手來吧?”
拳頭讓出身形,露出身後的一拙“這是我大哥,一拙。職業是盜賊,他可以和我們一起的。”
阿孟湊近兩步,看清了一拙的臂章後,捂著腰包猛的往後退,一直退到牆角才結巴著驚叫“扒……扒手?!”
這聲音一出,嘩啦。桌邊的幾人都緊張起來。臨桌的一個醉鬼也站起來,一步三晃的繞過一拙,嘀咕著什麼跑開了。
扒手,的確是最招人厭的職業。初級盜賊玩了命的想甩掉這頂帽子,為了賺到足夠的晉級費用,不能放過任何一絲的機會。於是才形成了現在這種惡性循環。
有條件的盜賊都是攢了足夠的金錢,等到有一定的實力後。直接突破到大盜的。大盜反而不會讓人談之色變。因為那時的目標都是些大戶人家和富商了。至少對路人的這些小錢已經看不上眼了。
穿禮服的男人本是兩腳搭到桌子上的,現在一手扶著帽沿,一手撐在椅子背上。一個後空翻,直接輕巧的站到地上。謹慎的盯著一拙。“不行,我們隊裏不能收留一個扒手。誰也不想在把後背托付給隊友的時候,不要小心自己的腰包。”
一拙這一看,喲吼!居然也是個熟人。是當日和阿孟喝對角戲的那個主持人啊。
拳頭急道“這是我哥!”
阿孟眼珠一翻“這可不能說明問題,最多你自己安全。扒手的雁過拔毛,六親不認,可是出了名的。”
一拙苦笑道“想要個我不會對你們動手的理由是不?那我告訴你,我剛剛從職業鑒定大廳過來。被個殺千刀的老王巴蛋算計。晉級就要六百金幣!媽的!六百金幣!打你們的主意有意思嗎?”
幾人聽後也都沉默了。如果幾十上百金幣會把扒手逼的瘋狂。那六百金幣,就該讓人絕望了。以他們加到一起才幾個金幣的身家,確實讓人提不起什麼興趣。
禮服男右手撫胸,行了個紳士禮。“很抱歉剛剛對你的冒犯,我是劍士常風,歡迎你的加入。那麼我們的傭兵小隊就人員齊備,可以出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