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考校軍法(2 / 2)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大奎一口氣將十七條禁律五十四斬背了下來,險些把這主事的下巴驚掉了。

此十七條禁律五十四斬乃是由曆代軍規沿襲而來,主要出自《軍政》,《軍要》及《軍讖》三軍書。大奎之所以能背誦的如此流利,是因為當年的從軍經曆已成為心中烙印,這個烙印裏有苦有痛更有傷。

主事咽了口唾沫,自知這個夥頭校尉不好惹。能把十七條禁律五十四斬背的如此爛熟之人,豈是易於之輩?

“那個,你們別愣著,快快將張校尉所需物事備齊了。”主事一聲令下,兩名兵士哪裏還敢在言語,連忙分頭準備。主事持了賬冊笑道:“張校尉稍待,本官查看一番。”說著翻開了手上的賬簿,找了一會才念道:“鐵盔一頂,鐵甲一副,軍服一身,被褥一套,佩刀一口……。”

豈料剛剛念到這裏,一邊的兵士輕聲糾正道:“大人,錯了。這是武備校尉的,他是後備。”

主事不由罵道:“放肆,難道夥頭校尉不是校尉嗎?”這主事生就一副威猛相貌,此番裝模作樣的一發火,倒也有些威勢。

大奎將配發的軍需一一領受,主事派一名兵士帶著大奎到了夥頭營。進了營另有一名差官將大奎的名字入了冊,這才叫大奎到夥房就職。所謂的夥房,隻是數十個老軍,大奎既然是夥頭校尉,那麼這些老頭便都歸他管了。眾老軍得知大奎是上頭派來的校尉,不僅紛紛上前寒暄,大奎也都一一笑臉回敬。看著這一張張老臉,大奎仿若又回到了初從軍時的時候。那個時候每日與人稱兄道弟,最高興的事便是與老軍為伍。

當兵最難熬的便是挨餓,因為大隊人馬一旦征戰,勢必是要走南闖北。而糧草輜重則緊跟其後,若是一路急行軍則糧草勢必不濟,到那個時候便要挨餓了。人言流兵為匪,卻是沒有辦法,不去搶東西填飽肚子,那麼就要餓肚子。

當兵打仗,三五日斷水斷糧很平常,這就要看兵士有沒有生存的本事了。而隻要是打仗,身為軍中的夥夫無疑是一件美差。衝鋒陷陣不幹他的事,好酒好肉他先嚐嚐,至於嚐多少那就要看個人的喜好了。

大奎倒也直爽,抱著被褥衣裝站在那裏問道:“我們睡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