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反腐對策的經濟學分析(1 / 2)

反腐對策的經濟學分析

財經(務)管理

作者:李曉晴

摘要:隨著我國反腐工作的加快加深,如何解決政府官員腐敗問題的探討再次在我國興趣,然而單純提高政府官員的薪資或通過其他手段加強對公務員的懲罰會導致忽略了目標與結果之間的錯位關係,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本文基於博弈論的角度建立了公務員與監察機構之間的博弈模型,並根據博弈結果提出在加強對公務員本身監管的同時,更要加強監管機構本身的工作效率才是長期解決腐敗問題的關鍵。

關鍵詞:反腐 博弈 激勵悖論

腐敗是官員作為經濟人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利用所賦予的政治地位、經濟權利等參與一些違法犯罪的活動,以此獲得不當收入,這種行為使得社會成本增加、社會利益受到損害、產生了嚴重的負麵外部性。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人的消費欲望是無限的,並且隨著收入福利的增長追求從財富的欲望也是不斷膨脹的。在當下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階段,人們越來越追求財富的增加,然而政府官員由於國家預算以及工資製度的約束使得其收入增長受限,這令他們有很大的概率選擇貪汙且在沒有受到監管懲罰的情況下獲得一部分“收入”,然而當他們第一次涉足腐敗沒有被發現,心理防線便由此打破,從此參加腐敗活動越來越多,社會腐敗風氣愈加盛行,對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產生嚴重的影響。

麵對腐敗風氣愈加盛行的趨勢,許多學者主張通過法律、政治以及行政手段來遏製腐敗之風。健全我國的法律機製、對公務員加大監管力度、改革工資製度、精簡政府官員從而提高公務員工資水平、加大對公務員貪腐懲罰等措施都是改善貪汙腐敗的有效途徑。本文將通過以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之一的塞爾頓教授所提出的“守衛與小偷的博弈”理論為基礎建立公務員與監察機關的博弈模型,指出不僅要采取以上直接途徑,更要通過加大對監管機構的懲罰這一間接途徑達到遏製公務員貪汙的目的。

1. 博弈模型的建立

1.1 基本假設

監察機關和公務員理性。在做出決策之前他們會根據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進行決策;

監察機關和公務員之間是靜態博弈。即監察機關和公務員是同時行動的或者在行動之前均不知道對方采取何種策略。

該博弈是完全信息的。即檢察機關和公務員不僅清楚自己的得益,而且對對方的得益也很清楚。

1.2 博弈過程分析

假設公務員在監察機關的管理過程中有兩種行為選擇:貪汙與不貪汙。監察機關在執行過程中也有兩種行為選擇:監管與不監管。當公務員采取貪汙策略時且監察機關並未進行及時的監管,則公務員能夠獲得價值為V的貪汙收益;當公務員貪汙且受到檢察機關及時的監管,則公務員收到價值為P的懲罰,記為-P;當監察機關采取不監管的策略且公務員選擇不貪汙時,監察機關獲得未付出的監管成本的正效用S;當檢察機關采取不監管的策略而公務員卻選擇貪汙時,則監察機關將會受到中央政府的懲罰D,記為-D。因此雙方的得益矩陣,矩陣中的第一個數字代表公務員的收益,第二個數字代表監察機關的收益。

根據得益數字下所劃短線和箭頭的方向可知,該博弈不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因為當公務員選擇貪汙時,監察機關為了不受到中央政府的懲罰且盡到自己的職責會選擇對監管機關來說的占優策略監管;然而當監管機關選擇監管後,公務員為了不受到懲罰會選擇不貪汙;當公務員選擇不貪汙時監管機關為了節省一部分監管成本會選擇對其最好的不監管策略;但是監管機關選擇不監管又會使得公務員選擇對其來說最好的占優策略貪汙;當公務員選擇貪汙後,監管機關再次選擇監管……這樣一環套一環的因果循環永遠不可能停止,無論從哪裏開始都一樣。因為本博弈沒有純策略納什均衡,無法得出博弈結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要分析該博弈的混合策略納什均衡,所謂混合策略納什均衡是指博弈方以一定的概率分布在可選策略中隨機選擇的決策方式,這個概率需要滿足使得其他博弈方選擇不同策略的期望收益相等。下麵將通過圖解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2. 博弈均衡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