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2 / 2)

總好過陷在這兒吧。

“媽,我答應你,等我回去以後,一定全力幫你找的。”

林末末對安琪保證道。

安琪在她的額頭上戳了一指頭,臉上的表情頗為無奈:”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心裏在想什麼嗎?

把你放回去,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我也不想留你,隻不過我得留下來,和你大舅公一起把珠寶公司經營起來。“

”媽,那你就多多辛苦了。“

林末末拍拍她的肩膀,同情道。

其實比起混娛樂圈,經營一家公司可就難多了,更何況還是你不熟悉的領域。

珠寶公司可並不好開呢。

所以林末末才會擔心安琪是不是能勝任公司經理的職責。

第二天一早,正當林末末準備按禮節去給曾外公告別時,安琪的大舅舅曾伯康卻把她叫去了。

一番言談之後,林末末才明白,這位大舅公是在替她的婚事發愁。

按理,才見麵的人,不應該啊。

林末末就有些搞不懂了,不禁問道:”大舅公,我現在還年輕,不急著嫁人的。“

不料想那大舅公卻有些火大地拍了拍桌子道:”怎麼人不急?

你外婆像你這麼大的時候,都已經生了你母親了。”

這是哪兒跟哪兒?

她的外婆和她是一個年代的人嗎?

那大舅公又道:“你的大舅婆,也就是我太太,十七歲就嫁給了我,十八歲就生了你表舅……”

這曾伯康說起來真是滔滔不絕。

林末末隻能忍著,聽他一直嘮叨。

最後,他才說出了實情:“你大舅婆那邊有一個親戚,年方二八,打算給你們說媒,你可以考慮下。”

林末末聽到這話,就覺得有些不對勁:“年方二八?大舅公,你這個詞沒用對吧?

那不是指女孩子剛剛十六歲才叫二八嗎?”

“我……我這是……”

那曾伯康其實是想說,那個男子有二十八歲。

結果他說得隱晦,就說成了二八。

不想林末末竟然知道這個典故。

“不錯,不錯,這的確是指的女孩子剛滿十六才為二八。

是大舅公說錯了,他是二十八。”

好吧,到底誰沒文化來著?

當真把她當傻子在看嗎?

林末末默。

那曾伯康又道:“改天讓你們見見麵怎麼樣?”

林末末想說,為什麼是我?

不是別的女孩呢?

就算沒有血緣關係,聽起來可也是親戚呢。

算了,她懶得開口。

那曾伯康隻以為她答應了,還吹噓了一番:“那個男孩子很能幹的,剛好也是學經濟管理的,剛好可以幫到你和你媽媽。”

這才是談話的重點吧。

那家珠寶公司交到了安琪的手裏,等到以後就在林末末的手裏。

可是曾家人又不想它真的落到別人的手裏,所以幹脆給林末末這個未婚女安排一門婚事。

如此一來,以後就算是林末末嫁了人,也不擔心這珠寶公司會跑到別人家裏去。

這算盤打得不錯。

林末末才懶得管他打的什麼算盤,反正她要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