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1 / 2)

所以我有責任把公司經營下去。“

”原來是這樣,你怎麼不早說?

別的曾家人沒有意見嗎?“

”當然有,所以才開會商議啊。

大舅舅說了,誰也別想著把這家公司給虧空到自己的公司去。“

這時,安琪才在林末末的耳朵裏小聲把整個事情經過說了一遍。

原來這家公司名叫紅玉珠寶,是曾家旗下一家珠寶公司。

但這幾年虧損特別嚴重。

當初老太爺從位子上退下的時候就說過,一定要給曾玉和她的孩子們留點兒什麼。

這句話讓曾家其他兄弟很反對,認為她是女孩子,不該給她留。

但曾老太爺以她出嫁的時候,曾家沒有給置辦任何嫁妝給懟了回去。

如今這家珠寶公司是由曾家的其他兄弟在幫忙經營。

不料虧空如此嚴重。

事實上,曾伯康懷疑,是那些兄弟們故意這麼幹的。

因為在這段時間一直沒有停止尋找曾玉的家人,直到安琪她們被找到。

但公司已經連續虧損了三年,並且老太爺發言,要求把曾家的傳家玉曾如意給找回來,以做珠寶店的鎮店之寶。

所以安琪所產的找東西就是那東西。

當初曾玉離開的時候,曾如意也跟著流落民間。

曾玉曾在臨終時對安琪說過,以後要是有能力了,一定要追尋曾家的如意的下落。

現在,安琪一是想拿回這家珠寶公司,再來就是找回曾如意。

林末末聽得雲裏霧裏,不得不開口提醒:“媽,你又沒有經營過珠寶公司,你知道怎麼經營嗎?

要是弄不了,恐怕就不止虧損三年了。”

“你大舅公答應給我們一筆錢做為公司經營的啟動資金,但要求我們在十年之內還清。”

十年?

這個年限其實蠻長的。

當林末末聽說有十個億的資金時,還是嚇了一跳。

有這麼大一筆錢,還要珠寶公司幹嘛?

倒不如重新開一家公司,做別的生意,也好過一直守著虧空的。

但安琪卻不同意,以前她的外婆家就是做首飾起家的,所以這是家族的傳統企業,不容有失。

林末末也無語了。

她隻想回去,回去,不想經營什麼珠寶公司。

“媽,我的文化水平有限,也不會那些企業管理那一套。

你放我回去好不好?”

“我放你回去可以,以後你得負責打聽曾如意的下落。”

安琪跟她談條件。

“我哪兒知道還有這麼個玩意兒啊?

再說,我要怎麼打聽它的下落?”

“其實曾如意就是一支如意。

如意你知道吧?

不知道自己下去查相關的資料。

隻不過這支如意是你曾外婆嫁到曾家來時一起帶過來的,就叫曾如意,意為曾家的如意。

我給你看看這如意的圖片。

要去尋找它,主要就是民間撿漏,拍賣會和那些珠寶玉器行的行家們也有可能會收購去了。

所以就從這些地方下手。”

林末末還是覺得,要在茫茫人海中找人已經是困難,更何況是死物。

她真的沒有信心把它找回來。

不過沒關係,隻要她先答應下來,就可以回A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