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或統一也有假的,表現有二:一種建立在蒙昧無知的基礎之上,因為黑暗中百色相同;另一種是在坦率承認根本問題矛盾的基礎之上拚湊起來的,因為在那些事情上的真與假,就像尼布甲尼撒王夢見的大象腳趾上的鐵和泥,可以粘在一起,卻不能融為一體。
至於謀求統一的手段,人們必須當心,在謀求或鞏固宗教統一時,切不可廢弛博愛義方和人類社會的法度。基督徒有兩口劍,宗教之劍和世俗之劍,在維護宗教時二者都有相應的職能和地位;然而我們不可拿起第三口劍,即穆罕默德之劍,或者類似的劍;也就是說,不可借助幹戈傳教或以腥風血雨的迫害來脅迫人的良心,除非有明火執仗辱沒宗教、褻瀆神明或者叛國謀反的情況出現;更不可放任滋生事端,認可陰謀叛亂,授民眾以刀劍以及諸如此類意在顛覆神授予的政權的行為,因為這樣做無異於用第一塊石板撞擊第二塊石板,把兩塊統統撞碎;而且一心要視世人皆為基督徒,從而忘記了他們是人。詩人盧克萊修看到阿伽門農竟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兒當祭品,便驚呼:
宗教作惡如此之甚。
倘若他知道法國的大屠殺或英國的火藥陰謀,他又當何言以對?他會七倍地沉溺於逸樂,更加不信神靈。因為那口世俗之劍為了宗教而拔出鞘時,需要慎之又慎,所以將它放到百姓手中便是荒謬絕倫之舉。這種事還是留給再洗禮派教徒和其他亡命之徒吧。魔鬼說“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那是極大的褻瀆。可是如果讓上帝扮演成某種角色,讓他說“我要降到地下,當個黑暗之王”,那就是更大的褻瀆了。倘若宗教的目標墮落到謀殺君主、殘害百姓、顛覆國家和政府這一類喪盡天良的行徑,那跟褻瀆行為相比又好在哪裏?毫無疑問,這是把聖靈鴿子般的形象貶為兀鷹和烏鴉,這是在基督教會的船上掛起海盜和殺手的旗號。因此,教會必須靠教義、教令,君主必須靠武力、文治。無論是基督教的還是倫理的,好像借助墨丘利的神杖一樣,都要把支持上述罪行的行為和看法統統打入地獄,並使它們萬劫不複,如同大多已經做過的那樣。毫無疑問,關於宗教討論,那位使徒的話應當放在前麵:“人的怒氣並不成就上帝的正義。”值得注意的是,一位睿智的前輩同樣坦誠地表白:凡對良心施壓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打算。
解析
一、宗教中的異見自然限於那些崇拜一位忌邪的神的人。
二、統一的結果:
1.避免壞事禍因(教外)。
2.保證和平(教內)。
三、統一界限的確定 ——
1.不是由著狂熱(耶戶)這一個極端。
2.也不是由著寬鬆(老底嘉派)的另一個極端。
3.而是借助仔細公正地區分實質性問題和一般性問題,因為 ——
(a)不必要的討論也許會出現在雞毛蒜皮的問題上。
(b)或者會出現在以瑣屑的方式處理的重大問題上。
四、在下列情況下統一是假的:
1.建立在蒙昧無知的基礎之上時。
2.建立在對真正分歧無知的基礎之上時。
五、統一的手段:合法。
1. 宗教權威,合法。
世俗權威,
2.迫害,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