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年作 1625年重寫)
宗教是人類社會的主要維係,若其自身能維持真正的統一,實為幸事一樁。圍繞宗教產生的爭執和分歧是異教徒聞所未聞的劣跡。這是因為異教徒的宗教並無任何恒定的信仰,隻表現為各種典禮和儀式。他們的教士、神甫由詩人充當,由此可以想見,他們的信仰是一種怎樣的宗教。然而,真正的上帝具有這樣一種特性:他是一位“忌邪的神”,所以他的崇拜與宗教既摻不得半點雜質,也不容他神分享。因此我們就宗教統一要講幾句,談談統一的結果、界限和手段。
統一的結果(除了取悅上帝,因為這是至關重要的)有二:一是針對教外人士的,二是針對教內人士的。就前者而言,異端邪說、拉幫結派無疑是壞中之壞,更甚於傷風敗俗。肉體上傷身斷肢比一種體液的敗壞更加危險,精神上情況亦然。所以要使教外人士望而卻步,要將教內人士逐出教門,行之有效者莫過於破壞統一。每當遭遇此類情形:有人說:“看哪,他在曠野裏,”又有人說:“看哪,他在內屋中,”(即每當一些人在異端秘密集會裏尋找耶穌,而另一些人在教堂門麵上尋找耶穌之時),這種告誡的聲音應一直在人們耳際回響:“不要出去。”外邦人的教師(他工作的性質使他對教外人士特別擔心)說:“如果一個異教徒進來,聽見你們操著多種方言說話,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誠然,無神論者和世俗之徒一旦聽說教內見解如此衝突,印象必不會好,他們對教會也就避而遠之,不免去“坐褻慢人的座位”。一位嘲諷大師竟以“異教徒的莫裏斯舞”為他虛構的叢書中的一本書命名,此事雖小,然而作為如此嚴肅的問題的一個佐證,正將這一弊端鞭撻得入木三分:異教徒醜態百出,卑躬屈膝;恰為那些愛詆毀神聖事物的世俗狂徒和腐朽政客徒增笑資。
宗教統一帶給信徒的則是和平。和平包含著無盡的福祉。它樹立信仰,點燃愛心,並使外在的宗教和平淨化為內在的平和心境:不必苦心孤詣鑽研撰寫論戰檄文,轉而致力於讀寫修行、祈禱的偉論。
至於統一的界限,進行正確定位至關重要。似乎存在著兩個極端。在某些狂熱分子聽來,一切主張和解的言辭都不堪入耳。“平安不平安,耶戶說,平安不平安與你何幹?你轉在我後頭吧。”平安不平安倒無關緊要,要緊的是沆瀣一氣,結黨營私。另一個極端則是某些老底嘉派和態度溫暾之輩,他們以為可以用折中、騎牆和巧妙的調停來調解宗教問題,仿佛他們要在上帝和凡人之間做出公斷似的。這兩種極端都應避免,但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將救世主親自起草的《基督徒盟約》中的兩條相反相成的條文解釋得中肯明白:“跟我們不相合的就是反對我們,不反對我們的就跟我們相合。”也就是說,應將宗教中的根本實質性的問題同不純屬信仰,而僅是見解、派別或良好意圖的問題真正分別開來。許多人認為此乃區區小事,而且已經解決,但倘若處理得更少偏頗,則會更受普遍歡迎。
關於這一點,我僅提供一點建議。人們應當注意且勿以兩種爭論分裂上帝的教會;其中一類爭論隻不過是由辯駁引發的,爭論的問題純屬雞毛蒜皮,犯不著為它大動肝火,勢不兩立。有一位先哲發現:“基督的黑衣確實沒有縫兒,但教會的外衣五顏六色。”因此他說:“衣服可以形形色色,但不可讓它開裂。”可見統一與劃一是兩碼事。另一種是爭論的問題至關緊要,但因著眼點過於瑣屑晦澀,以致爭論最後鑽了牛角尖,脫離實際,明理善斷之士有時會聽見一些無知之徒爭短論長,但他心裏明白,這些殊異之談指的是”同一碼事,然而他們自己卻永遠不會達成共識。倘若人與人之間由於判斷的差異而出現上述情況,那我們還能認為洞悉人心的上帝就不能發現脆弱的人類盡管言辭對立、用意卻完全一致,從而能接受雙方的意見嗎?這類爭論的性質,聖保羅在他關於同一問題的告誡中已淋漓盡致地予以表達。“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視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人們向壁虛造種種矛盾衝突,並賦予它們新的名號,這些名號已約定俗成,以致本來該受實義支配的名號,反而支配了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