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指詩、賦、讚、頌、箴、誄諸體以外的其他文體。這次的雜文和以往選取的一樣,仍然是散文。
散文分類頗多,不過大致有以下幾種定式。
其一是“說”,說者,釋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意思是“議論說明”。
其二是“表”,是奏議的一種,陳述某種意見或事情,為曆朝曆代的臣屬進呈帝王的奏章之一。表明自己的忠心或者決心。
其三是“贈序”,是曆朝曆代的文人送別時常以詩文相贈,集而為之序的,稱為增序。後凡是惜別贈與的文章,都叫增序。其內容多推重、讚許或勉勵之辭。
其四是“銘”,是刻在器物上用來警戒自己或者稱頌功德的文字都叫“銘”。放在書案右邊用以自警的銘文叫“座右銘”。
其五是“雜記”,雜記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記載風景、瑣事、感想等的一種文體。描寫山川、景物、人事的。第二大類則是筆記文。以記事為主,特點是篇幅短小,長的千字左右,內容豐富,由理事掌故、遺文逸事、文藝隨筆、人物短論、科學小品、文字考證、讀書雜記等。
而後,還有遊記、寓言,等等,不一而足。
不過科考之中,除了說和雜記,其他都不適合科考。
而歐鈺根據自己的經曆,寫下了第一篇雜文——《黃生借書說》。大致是說讀書人黃允修來向我借書。我把書給他並且告訴他說書不是借來的就不能認認真真地讀。你沒聽說過那些藏書的人是怎樣讀書嗎?等等的一係列道理。
這篇雜文以“書非借不能讀”為論點,勸勉人們不要因為條件不利而卻步不前,也不要因為條件優越而貪圖安逸。
寫完之後,歐鈺對此文頗為滿意,算是達到了自己的預期。
隨後,歐鈺再根據自己的觀察,寫了第二篇雜記——《以蟲治蟲》。說的是,前朝元豐年間慶州地區秋田中“傍不肯”消滅“子方蟲”,從而使農作物獲得豐收的事例,利用某些農作物害蟲的天敵消滅蟲害,是促進農業增產的一項有效措施,符合大自然的規律,此文頗有暗合天道的大道理,這點就是連歐鈺都沒有注意的。
天道不隻是虛無縹緲,也有可能隻是一些謹小細微之處。
歐鈺作答完畢之後,就交卷了,等到主考官確定通過了帖經和雜文的名額,然後一同進入策論。
歐鈺交卷之後,自然是宋玨作為主考官,和其他幾位考官一起審核。
宋玨看到歐鈺的帖經之時,首先被眼前清秀的字體給迷住了,宋玨自認為歐鈺單憑這字體,就可以直接舉薦聖上了。
隨後宋玨看到了歐鈺的試卷,居然全部都選擇作答,沒想到第一個交卷的考生,居然每門都選擇了的,而且宋玨快速地看完,作答雖然中規中矩,不過卻也可圈可點。
看完了帖經之後,宋玨再看向了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