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拿、卡、要”的監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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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昆倫 周亮
禍起“小金庫”
2010年,沈陽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沈陽新入監犯監獄的監獄長賈大力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但由於舉報線索所反映的情況缺少關鍵信息,很難成案。但監所檢察處並沒有就此罷手,而是安排人員繼續調查。
2011年5月,一個偶然的機會,沈陽市檢察院的檢察官聽到有人反映沈陽新入監犯監獄的接見室福利特別好,每月都有大筆獎金。辦案人員認真分析了獲取的線索。一致認為,如果這條線索查證屬實,將是一個很好的突破口。經過調查,辦案人員發現:沈陽新入監犯監獄為了鼓勵各監區創收,給每個監區下達經濟指標,要求各個監區每年向監獄上繳利潤。如果超額完成任務,監獄還將按照一定比例給監區獎勵,獎金由各監區長自行支配,從而導致各個監區都有數額不等的“小金庫”。僅接見室一個“小金庫”就有高達150多萬元的錢款。
“小金庫”哪來這麼多錢?“一小碗米飯10塊錢,一小盤炒土豆絲50元,一頓飯沒個三五百根本下不來,可是沒辦法,誰讓咱孩子違法犯罪了呢!”在監獄吃過會見餐的罪犯家屬的話或許是最好的答案。監獄生財有道,聚斂錢財,罪犯家屬忍氣吞聲,敢怒不敢言。
辦案人員決心以接見室“小金庫”為突破口查個水落石出。據了解,接見室“小金庫”的錢先後由楊某(接見室副主任)、紀某(副處級調研員)、王某、萬某四人保管。辦案人員同時把4個人找到檢察院進行詢問。通過談話,辦案人員了解到,接見室“小金庫”不隻包括監獄按超額部分返給的獎勵,還有私自開票收取的會見餐費、不入電腦的小賣店收入等賬外資金,而且這部分賬目很混亂,根本沒有明細。從2008年至2010年,“小金庫”累計起來的數額非常大。
這些錢除了給接見室幹警發獎金,主要用於請客送禮、濫發錢物、吃喝玩樂、公款行賄。而這麼做,都是受副監獄長董某(原接見室主任)指使。經過檢察機關縝密偵查,董某、楊某、紀某三人不僅交代了他們利用主管或負責管理“小金庫”的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貪汙公款的犯罪事實,同時,也交代了向監獄長賈大力行賄的犯罪事實。
把自己灌醉才能入睡
檢察機關依法對賈大力展開調查。賈大力到案後,辦案人員檢查他隨身物品時,發現他竟然帶了六包香煙,可見他早已做好了與辦案人員打持久戰的準備。此時的賈大力眼圈發黑,麵色蒼白,精神明顯不足,好像幾宿沒有睡覺一樣。後來賈大力對辦案人員說,這兩天嚇壞了,自己的內心一刻也沒有平靜過,惶惶不可終日,辦公桌上的電話響他都驚出一身冷汗,白天出門總感覺有檢察院的人在跟蹤。夜間根本睡不著,後半夜打開一瓶白酒,咕咚咕咚猛灌幾口,把自己灌醉才能睡上一小會兒。天亮醒來時又恨自己,幹嘛要醒呢,這樣一直睡下去多好。這就是賈大力案發時的心態。
辦案人員首先調查“小金庫”的問題,賈大力倒也痛快,如實講述了情況。據辦案人員介紹,賈大力始終認為“小金庫”既能為監獄對外打通關係、謀求經營項目提供資金來源,也能為自己請客送禮、公款吃喝帶來方便,而且收支自由,不受約束,用起來方便。正是這些認識上的偏差,使賈大力不僅對上級清理“小金庫”的要求置若罔聞,反而對“小金庫”關愛有加,也使得各個監區“小金庫”遍地開花。
僅僅是“小金庫”這點問題嗎?辦案人員針對賈大力在監管係統任職多年的這一情況,斷定他一定還有其他經濟問題。據了解,賈大力在用人方麵,采取唯“財”是舉、以利取人的標準。凡是能給他帶來財富和利益的人,凡是他“瞅著順眼”的人,都可以提拔重用。大權獨攬的賈大力把監獄營造成自己的領地,大家對他的做派都是敢怒不敢言。為了明哲保身,監獄裏的人在獨斷專行的賈大力麵前俯首帖耳,唯唯諾諾,言聽計從。在這張特殊的無形的關係網下,監獄開黨組會等重要會議時,別人發表的意見,順的賈大力就聽,逆的賈大力就否,每次會議他的建議就是最後拍板定論的旨意。民主作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作風在監獄蕩然無存,隻剩下賈大力說一不二的家長作風。“當一把手就是要說一不二,否則別人會看扁你”,這是賈大力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