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古人出門,身邊都帶著燧。因為那時的燧為尖頂杯,體積很小,都佩帶腰間以備用。但以陽燧取火,有個不足之處,就是天陰或夜晚就不能取到火。
比如古時人們在行軍或打獵時,總是隨身帶有取火器,《禮記》中就有“左佩金燧”、“右佩木燧”的記載,表明晴天時用金燧取火,陰天時用木燧鑽木取火。陽燧取火是人類利用光學儀器會聚太陽能的一個先驅。
除了古籍記載,考古文物也有這方麵的證明。考古工作者曾經在河南省陝縣上村嶺虢國墓出土一麵直徑7.5厘米的凹麵鏡,背麵有一個高鼻鈕,可以穿繩佩掛。
值得注意的是,和這麵凹麵鏡一起出土的還有一個扁圓形的小銅罐,口沿與器蓋兩側有穿孔,用以係繩。這大概是供裝盛艾絨和凹麵鏡配對使用的。這可以說是人類早期利用太陽熱能的專用儀器,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曆史了。
凹麵鏡取火的具體使用方法,東漢時期經學家許慎的一段話說得比較詳細:
必須在太陽升到相當高度,照度足夠時才能使行;引燃物是幹燥的艾草;所用的凹麵鏡的焦距隻有“寸餘”,聚光能力應當很好;艾草溫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起先隻是發焦,要用人為方法供給足夠氧氣助燃,才使艾草燃燒發明火。
自戰國以來,還曾有過“以珠取火”之說,可能是利用圓形的透明體對日聚集取火,它的效能等於凸透鏡聚焦。不過使用一直不太普遍。
我國利用化學藥物引燃較早,南北朝時期,北周就發明的“發燭”。它是以蛻皮麻秸做成小片狀,長五六寸,塗硫黃於首,遇火即燃,用以發火。在南方,發燭則用鬆木或杉木製成。
據元代學者陶宗儀的《輟耕錄》上說,這種“發燭”實際上是在鬆木小片的頂部塗上一分來長熔融狀的硫黃。就是利用燃點很低的硫黃,一遇紅火即可燃成明火。
從南北朝時期發明“發燭”開始,就有專門製造作為商品供應,後來各地所用的材料略有不同,也有“發燭”、“粹兒”、“引光奴”、“火寸”及“取燈”等不同的名稱。
這種東西沿用時間很長,直至19世紀歐洲發明的依靠摩擦直接發火的火柴傳入我國,才逐步地取代了傳統的引火柴。
[旁注]
燧明國 遠古時代以燧木取火的燧人氏建立了“燧明國”,今遺址位於古黃河下遊的河南省商丘一帶。燧明國有燧木,又叫“火樹”。有鳥啄燧木,就發出火光。燧人氏從中受到啟發,於是就折下燧枝鑽木取火,被後人尊稱為“燧皇”,位列三皇之首。
三皇 我國創世神話中的“三皇”是指距盤古開天辟地已經55萬年,陸續出現的3位偉大的神祇,稱為天皇、地皇、人皇。“三皇”僅是一種傳說,都是遠古時期為人類做過重大貢獻的部落群體和首領,像中華民族的黃帝部落。
火鐮 一種比較久遠的取火器物,由於打造時把形狀做成酷似彎彎的鐮刀與火石撞擊能產生火星而得名。火鐮是男人們的隨身附屬物件,特別是喜好吸煙的男人們。它在民眾中流行,具有特別的適用性裝飾性和操作性。
許慎 (約58年~約147年)。東漢時期經學家、文字學家、語言學家,是我國文字學的開拓者,被稱為“字聖”。所著《說文解字》聞名於世,研究《說文解字》的人,皆稱許慎為“許君”,稱《說文》為“許書”,稱傳其學為“許學”。
《輟耕錄》 是有關元朝史事的劄記。一名《南村輟耕錄》,30卷。元末明初人陶宗儀著。作者對元代掌故、典章製度十分熟悉,尤其對元代晚期東南地區農民起義狀況,多為耳聞目睹,因而所記較真實。是研究元代社會狀況的重要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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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鑽木取火之法已經大行。古代所鑽之木,一年之中,根據不同季節,還要隨時改變。因為古人認為:隻有根據木的顏色,與四時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則不能得火。也就是說,每逢換季之時,就要改新火。
至南北朝時期,當時仍行鑽木取火,但取消過了“更火”這一風俗,不實行改木。唐代鑽木取火之法,更加廣泛流行。唐代皇帝在每年清明要舉行隆重的賜火儀式,把新的火種賜給群臣,以表示對大臣的寵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