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無論大小杠,杠伕們將杠抬上肩後,都不馬上行走,打響尺的杠頭,要將本家和近親們給的賞錢一一喊出來。這就被稱為“喊加錢兒”。
另外,杠業形成了一種習慣,加錢兒不僅在起杠時喊,沿途有主祭人賞錢,都應該喊出加錢的數目。每到杠伕換肩時,賞錢一定要喊出來。有的杠頭為了討好本家,即使沒有再得到賞錢,也會將得賞的數目重減一次。
出殯時揚紙錢是源於清朝晚期,據說是為了打發“外崇”和“攔路鬼”的。所以起杠、換杠、換罩,或是經過十字路口、丁字街口、廟宇、祠堂、井水窩子、河泊、橋梁、城門,遇有路祭棚、路祭桌、茶桌,都要揚紙錢。
新喪出殯用的白紙錢是用較厚的報紙砸成的。停靈暫厝超過三年以上者出殯安葬或二次改葬起靈,紙錢是用花紅彩色的;帝、後、親王等奉安大典用金色紙錢。
舊時,南紙店論斤出售紙錢,一些磚瓦鋪也代賣紙錢,也是按份量計價。紙錢是用一根麻繩子穿成大柿餅的形狀,攜帶行走時,可以背在身上。
揚紙錢也需要技巧。一般伺候大殯的,最少得有四個人輪番揚紙錢。
紙錢一般要先揉搓開,不能有兩張粘連的。揉好的紙錢分成一疊一疊的,卡在手裏,或夾在腋下,或掖在兜裏。
杠頭喊加錢兒時,兩個揚紙錢的要身體下蹲,縱身躍起,用力將紙錢往高空扔,讓紙錢借著風力在高中擴散,久久不落。
如果有喪家準備有大型冥活,場景更為壯觀。在火勢的推動下,紙錢會飛得更高,一眼望去,漫天白色。
出殯的路途上,為使死者的靈魂順利通過,打發“攔路鬼”等“外祟”,除了要揚拋一些紙錢外,還要燒紙錢。而且凡是需要灑紙錢的地兒,都要燒紙錢,目的地是祭外鬼。
所以,不論大小殯儀,挎燒紙筐子的必不可少。另外,還要安排一個人提白布棉拜墊。
起杠之前,挎燒紙筐子的先將棚裏治喪受吊期間剩下的大燒紙、冥鈔、金銀箔、往生錢、官吊香、亡人香、靈花、多餘的孝帽子(尤其是“三梁冠”之類)和剩下的白紙花,收集起來,統一放在大網藍裏。
起杠時,將靈花、亡人香與燒紙,放置在孝屬跪靈位置的前邊,並將“吉祥盆”擺在本家大爺跪靈的白墊前。
杠完全拴好前就可點燃紙了,等到杠伕把杠上肩,紙燒得正旺,揚紙錢的借著火勢扔起的紙錢可以經久不落。
起杠後,剩下的燒紙裝在一挎籃內。籃裏放一盒火柴,籃外插一炷點著的香火兒。
每到十字路口、井台、祠堂、廟宇、城門就點著一張大燒紙,扔在地下,意思是打發“外祟”的“買路錢”。有的貧苦人家請不起揚紙錢的,有時就請挎筐子的兼兩項差使。
路祭在清末民初的殯儀中仍然盛行。路祭者在出殯經過的主要街道路口上,搭個大棚,等殯列過來時,舉行公祭。也有路旁放一供案,規模較小的路祭者。
大型的路祭棚是起脊的,分為一殿一卷,一殿兩卷的。
小型的有平棚“起尖”或者平棚掛簷不等。
棚內設有一把“太師椅”,前邊紮著毗盧帽式的靈龕一座,並設有上擺香爐,蠟扡等供器和奠酒池、執壺等祭器的大型供桌。
棚壁掛著挽聯、匾額、題詞、花圈等。
素彩牌樓搭在棚外,牌樓上掛著名人題額。
儀仗執事立於兩旁。在執事架上插著金立瓜、金鉞斧、金天鐙、金兵拳,以及清道旗、飛虎旗、飛龍旗、飛鳳旗等不同圖案的大旗。
主祭人在殯儀行列到來時,托著檀香爐或舉著草香到大罩前迎靈,全體送殯的孝屬則就地下跪還禮。
然後,將亡人遺像從影亭裏請至棚內的“太師椅”上,將祭席、餑餑桌子等豐盛的供品擺上。
主祭人、陪祭人先後奠酒或上香,孝屬匍匐於供案左側,送殯的番、道、禪依次誦經,鼓手吹打奏樂。禮完成後,主祭人、陪祭人與孝屬相對大哭。
杠頭根據主祭人的賞錢數目,高喊“加錢兒”。這時也要揚幾把紙錢,最後,主祭人等跪於道旁目送靈柩上路。
還有一種對送殯的孝屬、親友表示慰問而設的茶桌。這一般都是亡人生前交好的店鋪或住戶給擺的,屬於友情讚助,並不是對亡人本身的祭奠。
下葬
漢、滿兩族死了人,講究先以棺槨裝殮,後以土進行掩埋。認為這種木、土結合的殯葬形式是一種禮遇,也是死者最好的歸宿。
故此,世居北京的住戶,多數人家都置有塋地,而且是祖輩遺傳下來的。這些地通常都在近郊,數量有上千畝或幾畝不等。四周立以刻有“×宅塋地” 石頭界樁為標誌。
塋地內種植鬆柏樹,有的還壘成土山,以壯“風水”。一旦家裏死了人,便按尊卑長幼埋在自家墳地裏。有爵位,夠勢派的就築起“寶頂”;一般平民則堆起墳頭,以便留給後人憑吊。
主人家裏落了喪事,即由看墳的組織人力打坑開穴。其穴位大有講究。漢人的墳位多是平排式的,正中為祖先,後代則往兩邊平排延伸。
而滿人的墳位通常為“三穴連珠”、“五穴連珠”,中間為祖墳,每邊各埋一少的,形成“八”字形,謂之“雁排翅”。新喪再埋時,一律埋在“翅尾”。
每座墳都是夫婦合葬(有“續弦”的,也埋在內),一般情況下“男把明堂女把邊”(一墳穴的左穴位為“明堂”;右穴位為“邊”;續弦埋在緊右邊)。總之,打坑的位置要看死者在家庭中的地位。
人死後,打坑謂之“破土”,須遵照堪輿家(陰陽先生)給擇定的“黃道吉日”開工。但這必須時間充裕才能考慮。一般都是“暴攢”,無法計較時日的“吉凶”。
至於打坑的深淺是根據漢材、滿材的規格大小決定的。漢人打坑的深度例為五尺、七尺、九尺三種。(滿人用六尺、九尺兩種)
打坑時,要將頭鍬土留好,等下葬掩土時,由長子把這頭鍬土上揚撒於坑內。
如果是親王“薨逝”,則不是打坑的工程,而是要修石穴、石門、石床、寶井,謂之“園寢”,與皇帝陵的地下宮殿相差無幾。
由於工程浩大,一般說來,棺柩到達墓地,都先在地麵上的“陽宅”裏停靈暫厝,等園寢竣工後,再行安葬。尤其是“福晉”死於王爺之前,就要等到王爺園寢修好後再行合葬。
下葬是喪禮的最後環節,是死者享受哀榮的最後時刻,不要說親王、郡王等貴族,就是一般官員和平民百姓亦極為鄭重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