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壯年去世則用素花圈,以示惋惜沉痛之意。

民初花圈為圓形,20世紀30年代後為桃形。花圈的外圍是圓瓣卷邊、直徑六寸至一尺的大圓抱心團花,有紅、粉、菊黃、鵝黃、豆青、青蓮、深藍、純白等各種顏色。花上無莖無葉,花蒂下是一根竹簽,直接插在草把子圈上。

花圈內層多是些較小的碎花,有枝有葉,講究的多用燙蠟枝葉的花束,月季、芍藥、薔蔽,形象各異,間有彩色牽牛花,上邊還粘了玻璃粉,能夠閃光。

起初,花圈都是掛於靈棚內壁,為了點綴出殯時掛在官罩上。後來,花圈本身添上了兩根立柱,後邊外加一根戧柱,它就可以隨地而立。

花圈照例有兩條白色的“挽聯”,一般均為紙條,高檔次的為白布、白綢,甚至是白緞,長三、四尺、寬二寸半,下剪燕尾形,供書上下款之用。一般並無題詞。

挽聯:民國以後,挽聯祭奠的形式出現在奠禮上。一般是用已裱好的宣紙對聯或白布(用布寫的多是長至丈餘的大幅),每幅兩條,分上下兩聯,寫上對仗式的挽詞。根據本人與亡人的關係,有的讚頌其生前功績、美德,有的感歎其生平遭遇,有的惋惜其才華。每聯最少四字,多至數十字不等。

挽聯也有不同的形式,有用兩聯,寫一道七言絕句挽詩的;有用四聯寫一首七言律詩的;還有不題聯對,也不題詩,而是以大幅中堂的形式,寫一卷佛經的。

餑餑桌子:亦稱“滿宴”,是滿人特有的祭禮。清代,各王府、宅門辦喪事所收之奠禮,大多是餑餑桌子和祭席。

送餑餑桌子者須事前到達子餑餑鋪會預訂。有5節、7節、9節、11節、13節之分,5~9節的為“套桌”,其餘為全桌。

通常每節碼上糕點200塊,13節能碼起一房多高。碼好之後,最上端還需用佛手、木瓜、香桃、蘋果、橘子、麻柑之類的水果和絹花做頂子,次的則以比較便宜的大麵鮮(麵製的果形點心)代替。

餑餑的好壞並不重要,重要是桌圍子必須新鮮,定貨之前,買主必驗看桌圍子(如同驗轎圍子、罩片一樣)。

講究的例用頭水兒、二水兒的巢圍子。如是夏、秋雨季,餑餑鋪照例跟著人去照應。

前清,花銀子時,每桌價值為14兩、16兩、18兩,還有20多兩的。

親友送來的滿宴——餑餑桌子,一般都與祭席陳於月台四角或台下兩側。如果過多,可以隨上隨撤,少則等到出殯才撤供。餑餑少時,供完僅分給親朋好友吃;如果多,則分給鼓手、執事伕們當做犒賞。

祭席:此為最豐盛的奠禮。種類不一,通常是以冬瓜瓤子、蘿卜做的“樣菜”,有整雞、整鴨、整魚、整肘子等十大碗,謂之“水供”。隻能看,不能吃。

也有的則送真席:如遵照佛、道兩教戒殺生的條律,送全素席,以祝禱亡人早日超生。

有的則送“滿漢全席”或全席加燒烤的;或送燒燎白煮七十二個小燒碟的;也有送牛、羊、豬三牲的、送鴨翅席、燕翅席的等等。大饗亡者,以示優隆。

送祭席往往是預先即派人肩擔圓籮,送至喪家,等上祭人到棚後,奠酒致祭就行了。祭文也是非常莊重的奠禮。它與祭席往往是配套而來。

祭文形式因人而異,根據亡人身世來決定。對仕、學、農、工、商,均有不同文詞。

王府辦喪事,所收奠禮,除有餑餑桌子、祭席、冥器(如紙糊的金山銀山、尺頭桌子、四季花盆等)外,還有送番經、道經、神經、尼經、居士經的。但沒有人送挽聯、花圈、祭幛等物。

念“喪歌”

過去民間辦喜事,有些乞丐們為討賞錢便去念喜歌。如果哪家落了喪事,一些又窮又硬又橫的人則以“吊唁”的名義去念“喪歌”。

但這種活動不一定趕在喪家接三、伴宿、發引等主要喪禮環節上。隻要喪家搭好靈棚,門口貼出了報喪條子(證明已經入殮),他們即刻手持三張大燒紙,表示是奠禮。進門先喊:“吊喪來嘍!”一直跑到月台前邊,把自編的“喪歌”有腔有韻的念起來。例如:

“白發蒼蒼賽銀條,多年古樹怕風搖,家有黃金過百鬥,難買生死路一條。”

“一朵白蓮腳下開,家裏供著上人台。上人台上寫大字,金匾蓮花寫下來。上聯寫‘陽世三間多福壽’,下聯配‘西方正路見如來’”。

“龍水的三江水,五重的萬重山。高搭靈棚三丈三,花棺彩木在裏邊。上打一把白綾傘,下有一口紫金棺。紫金棺,諒有仙,死去的亡靈在裏邊。”

這時喪家必要出來個孝子把燒紙接過來,表示感謝,賞給他一些錢。對待他們可不能像對待乞丐一樣,給幾個小錢就可以了,至少要十吊、二十吊錢才能打發得了他們。

有的還把他們留下,派個臨時差使,諸如打更、看門之類的活。既便不派活,也要留他坐席吃飯。以便讓他給維護門外或棚裏的秩序,避免其它乞丐來鬧事。

道場經懺

舊時,為死者誦經超度是一種非常普遍的宗教形式,京城內稍微有一點經濟基礎的家庭都會舉辦這種活動。首場經懺的主要形式有:

番經:清代,人們稱藏傳佛教的僧人——喇嘛為“番僧”。稱喇嘛供奉的藏傳佛教所特有的佛像為“番佛”。把喇嘛念經做佛事稱為“番經”。

由於清乾隆年間把喇嘛教飲定為國教,因此喇嘛在京師受到非同一般的待遇。滿清王室、貴族、臣僚家裏落了喪事,都以厚禮延請喇嘛做度亡佛事,但普通百姓是用不起番經的。

番經多用在豪華的厚葬隆喪上。

道經:舊京,人們受到儒、釋、道“三教圓融”的某些影響,在宗教信仰上往往佛道不分。

道經法事的規模是根據喪家在家停靈的日子多少而決定的。王府、宅門有的停靈21天,35天,甚至49天。從接三之日起,直到發引的頭一天都要有經,總稱“祁建升天資度道場”,原則上每天所念的經、拜的懺不能重樣。

關於這些法事的內容、形式,喪家未必全懂,主要由辦喪事的全權安排。

居士經:居士不是宗教職業者,他們原來各有自己的職業,而且大部分是社會中、上層人士和有較高文化水平的人。他們可能由於仕途坎坷,厭倦了名利爭逐,對個人以往的作為有所反思,到了晚年,為懺悔自己的罪孽而皈依佛教。

居士經雖然在經壇設備上不如和尚,但誦經、拜懺卻非常認真。居式經從內容到形式與禪經沒有太多的區別。

居士經是為亡人做“往生普佛”儀式,這往往是與出家僧人一起做。這種儀式多在廟裏舉行。每壇照例為7位、9位、11位、13位不等。個別也用15位。

禪經:舊京,民間辦喪事,無論貧富,都要請漢傳佛教寺院的“比丘”(和尚)來做經懺佛事,稱為“禪經”,也叫做“談經”。禪經是最基本的佛事。一般禪經每班為7位、9位、11位、13位。也有用15位的,甚至是49位,108位“黃袍”的。

禪經也有很多種形式,雖有時間、地點、和齋主要求的不同,但一般都念《金剛經》。也有的喪家在接三或伴宿時,請不起禪經,隻選擇其簡化形式,念《心經》、《大悲咒》就可以了。

瑜伽焰口:元代至清末民初,瑜伽焰口被廣泛流傳,因此有著很深的群眾基礎,在某種程度上,請僧人放焰口已成為喪俗的重要組成部分。

《瑜伽焰口》是佛教瑜伽行派,亦稱“大乘有宗”的救度冥界諸鬼的經咒彙編,是從印度梵文翻譯過來的佛經。凡各種盛大法會圓滿之日都有這種宗教儀式。

地藏十五寶燈——傳燈(焰口):度亡佛事有四種形式,即誦經、禮懺、燃燈、施食。其中,燃燈佛事,老北京人稱為“傳燈焰口”。佛教認為,燈是對佛的供養。傳燈是以燈獻佛,以燈宣法,最後達到以佛、法度亡的目的。

外佛事:老北京的下層市民往往在喪事的度亡道場中,請僧眾吹奏或唱念一些與佛事無關的民間小曲。這便是外佛事。

外佛事有靈前品咒、靈前回向、焰口當中橫插一曲、散了焰口之後,僧團大聯唱四種形式。

“外佛事”一段以法鼓、懺鍾、木魚、引磬作板點。據說,有的竟然加上竹板,顯得有些“離經叛道”。故當年佛教會屢次告誡,予以禁止。但民間習慣勢力強大,“外佛事”始終沒有禁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