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式官學京師大學堂(1 / 2)

北京新式官學京師大學堂

那是在1895年8月,康有為、梁啟超等一批清代改革家在“戊戌變法”時期在北京組織“強學會”,討論學術,批評時政,宣傳介紹西方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學說和近代科學知識,鼓勵人們學習西方,以學以致用的原則來培養人才,最終達到民族自強的目的。

“強學會”成員購置圖書,收藏報刊,供群眾閱覽,並經常開會講演。由於他們的宣傳越來越深入人心,1896年6月,刑部左侍郎李端芬在給清政府的《請推廣學校折》中,第一次正式提議設立“京師大學”。

隨著變法維新運動日益發展,康有為在《應詔統籌全局折》一文中再次提出:

自京師立大學,各省立高等中學,各府縣立中小學及專門學。

在康有為、梁啟超的推動下,1898年初,清光緒帝命大臣孫家鼐為京師大學堂第一任管學大臣。孫家鼐在《奏籌辦京師大學堂大概情形折》中,陳列了籌辦京師大學堂的主要內容:

一、為舉人、進士出身之京官設立仕學院,以習西學專門為主。

二、大學堂應為畢業生代籌出路,其已授職者,由管學大臣出具考語,各就所長請旨優獎;其未仕者,亦由管學大臣嚴核其品學,請旨錄用。

三、精簡學科門類,如經學、理學可合並為一門,兵學宜另設武備學堂。

四、編譯局主要應編譯西學各書,舊有經書仍應以“列聖所欽定者為定本”,即使非欽定本,也不得增減一字,以示尊經之意。

五、總教習可設2人,分管中學和西學。西學教習薪水應從優。

六、應取消學生“膏火”,而改為獎賞,以激勵學生努力向學。

經孫家鼐推薦,清光緒帝任命大臣許景澄為中學總教習,美國傳教士丁韙良為西學總教習。

1898年6月,清光緒帝在《明定國是詔》中,要求各行省為辦京師大學堂盡力。另外,他還責成梁啟超起草了一份《京師大學堂章程》,這個章程是京師大學堂的第一個章程,也是我國近代高等教育的最早的學製綱要。

京師大學堂校址設在地安門內馬神廟和嘉公主舊第,這裏原有房340多間,又新建130多間,即後來的北大二院,又在北河沿購置房舍一所,開辦譯學館,即後來的北大三院。

在經費方麵,當時規定京師大學堂的辦學經費為30萬兩,常年用費為200630兩。戶部指定從華俄道勝銀行中國政府存款500萬兩的利息中支付,不敷之數,由戶部補足。

京師大學堂剛剛起步,卻在兩年後的1900年外敵入侵北京時遭到破壞,校舍被占,圖書設備被毀,大學堂難以維持,於8月3日被下令停辦。

京師大學堂於1902年12月17日恢複,藏書樓也於同年重設,派吏部尚書張百熙為管學大臣,吳汝綸和辜鴻銘任正副總教習,嚴複和林紓分任大學堂譯書局總辦和副總辦,各個方麵開始步入正軌。

恢複後的京師大學堂先設速成、預備兩科。速成科分仕學、師範兩館,預備科分政科及藝科。此時,北京的同文館也並入京師大學堂。

同文館是清政府於1862年在總理衙門設立的。同文館是我國近代第一所新式高等官辦學校,後來並入了京師大學堂,是京師大學堂最早的組成部分。

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備,京師大學堂正式舉行了招生考試。為做好招生工作,京師大學堂向全國各省督撫發出了通知,要求各地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各地方官接到通知後,先在本地選拔,擇優錄取,然後再送到北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