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推拿
學習要點:掌握幾種常見的推拿手法;了解推拿的概念、原理、原則、分類、適應證、禁忌證及注意事項。
第一節 推拿的基本理論
一、概念
推拿,即按摩,是以中醫的髒腑、經絡學說為理論基礎,結合西醫的解剖和病理診斷,用推、拿、提、捏、揉等手法作用於人體體表的特定部位,以調節機體生理、病理狀況,達到治療目的的方法。從性質上來說,它是一種物理治療方法。
推拿可分為保健推拿、運動推拿和醫療推拿。
二、發展概述
推拿是中國最古老的醫療方法,古稱按磽、案杌等,是我國勞動人民在長期與疾病作鬥爭中逐漸總結和發展起來的。
在原始社會,原始人在生產勞動時或與野獸搏鬥中必定會產生一些外傷。出現疼痛後,他們自然地用手去撫摸、按揉,逐步收到治療效果。人們發現,用石片等刮擦某些部位能緩解一些特定的病痛。人類本能地重複應用一些能夠祛病的撫摸、按揉手法,於是這些手法得到發展和積累。在長期的認識實踐過程中,按摩逐漸從無意識的偶然動作演變成為人們自由運用的係統的治療方法。大約在幾千年前,我國祖先就為按摩奠定了基礎,並逐步形成我國的按摩學科。
從商代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卜辭中可以發現,早在公元前14世紀,就有“按摩”的文字記載。中國古代文獻《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中說:“上古之時,醫有俞跗,治病不以湯藥……而以橋引、案杌、毒熨等法。”這些記載中的“案杌”“橋引”都是指按摩。
春秋戰國時期,《莊子》《老子》《荀子》《墨子》等著作也提到了鍛煉及自我按摩的方法。秦漢時期出現了中國現存最早的醫典——《黃帝內經》,其中《素問》有9篇論及按摩,《靈樞》有5篇論述按摩。《九針》中的“圓針”,既用於針灸也用於按摩,常配合使用。秦漢時期,按摩已經成為人民的主要醫療方法之一。
魏、晉、隋、唐時期設有按摩科,又相應建立了按摩醫政。《隋書·五官誌》中有“按摩博士兩人”的記載,這說明隋代已設有按摩博士的官職。宋、金、元、明時期,按摩療法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到了民國時期,由於崇尚西醫,1929年政府提出“廢止舊醫,以掃除醫事衛生之障礙”的方針,又於1936年提出“國醫在科學上無根據”,一律不許執業,從而排斥了中醫的社會地位。按摩被人們視為醫家小道,從事按摩行業者寥寥無幾。巫神之道趁機行事,假借按摩手技為其說教塗脂抹粉、故弄玄虛,嚴重歪曲了按摩療法。真正的按摩療法僅僅停留在家傳口授的困窘之地。
新中國成立後,各地辦起了按摩學校、專科醫院,同時還開展了對按摩作用和治病機製的初步研究以及按摩曆史文獻的整理工作,出版了《按摩療法》等多部專著。按摩推拿的治療範圍包括了內、外、婦、兒、五官等各科疾病。20世紀70年代末,國家進一步重視中醫的發展,按摩教育和醫療機構也紛紛建立或恢複。上海、北京、河南、陝西、山西等地相繼恢複並興辦了按摩學校,一些中醫院校增設了針灸推拿係,培養了不少按摩人才。20世紀80年代,長春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新疆中醫學院、北京聯合大學相繼開辦了盲人按摩大專班和本科班。90年代,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成立了中國盲人按摩中心,對盲人保健按摩和醫療按摩實施規範化行業管理。目前,推拿(按摩)已經推廣到世界各地,中國傳統醫學也正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和肯定。
三、特點與作用
進行推拿不需要複雜的醫療設備,經濟方便,也不受時間、地點、氣候條件的限製。手法運用平穩可靠,易學易用,無任何副作用。對正常人來說,推拿能增強人體的免疫力,取得保健效果;對患者來說,其既可使局部症狀消退,又可加速恢複患部的功能,改善治療效果。
推拿能疏通經絡、行氣活血、滑利關節等。從現代醫學的角度來看,推拿通過對身體的物理刺激,使作用區發生生物物理和生物化學的變化,通過神經與體液調節,產生一係列病理生理過程的改變,提高治療效果。
(一)調節神經功能
推拿作用於人體局部能刺激神經末梢,進行良性的雙向調節,促使神經抑製或興奮,從而反射性地引起機體的生理反應,解除大腦的緊張和疲勞;調節胰島和腎上腺等的分泌功能,使神經興奮和抑製過程達到相對平衡的狀態而起到治療作用。
(二)改善血液循環和淋巴循環
通過手法的運用,機械能轉化為熱能,局部組織的溫度提高,毛細血管擴張,改善血液循環和淋巴循環,使血液黏滯性降低,減少周圍血管阻力,減輕心髒負擔。同時,實驗證明,推拿治療能促使血液中的細胞總數增加,使細胞吞噬能力提高,血管容積和血液通透量明顯改變;促進血液中生物活性物質的改變,如升高血清中內啡肽和5-羥色胺等緩解疼痛的物質的濃度。
(三)減緩疼痛,促進損傷組織修複
推拿治療能夠促進局部軟組織中的乳酸分解、稀化;增加微循環係統的攜氧量;加速血性、炎性病理滲出物的吸收,從而減輕肌組織的腫脹、疼痛;調動局部血運,改善肌肉、韌帶、關節囊的彈性,解除軟組織粘連,促進軟組織的快速修複。例如,血漿中兒茶酚胺含量是反映交感神經興奮的主要指標,它具有拮抗嗎啡的鎮痛作用。推拿可降低血漿中的兒茶酚胺含量,使交感神經處於相對抑製狀態,從而緩解疼痛。
(四)鬆解軟組織粘連,改善關節功能
急性損傷或慢性損傷的後期,損傷的軟組織常出現不同程度的粘連、纖維化或瘢痕化。關節損傷的後期也常見到這樣的病理變化,使肢體關節活動障礙。推拿治療一是通過直接作用於損傷部位,加強損傷組織的血液循環,促進損傷組織的修複;二是通過被動運動手法,牽引肌肉,拉長韌帶,梳理肌纖維,改善局部營養供應,促進新陳代謝,從而使變性的組織逐漸恢複。
(五)消除疲勞,解除痙攣
推拿能放鬆肌肉,增加韌帶的彈性和活動性,改善肌肉血液循環,加快代謝產物的吸收和排出,減輕肌肉的酸痛和僵硬程度,恢複體力;促進毛細血管的擴張,改善局部皮膚的營養,促進關節滑液的分泌,消除關節囊的攣縮和腫脹;鎮靜,疏通局部氣血,滑利關節,使痙攣的肢體得以舒緩。
(六)心理效應
推拿的鎮靜作用能消除大腦的緊張和疲勞,可直接作用於皮膚,通過柔和手法的觸覺,患者有愉悅、舒服之感,起到穩定情緒的作用,緩解焦慮、抑鬱、憂愁等心理狀態。
四、分類
(一)醫療推拿
醫療推拿又稱推拿療法,是一種治療疾病的物理療法。它除治療外科疾病外,還可治療內科疾病,對慢性疾病、功能性疾病、發育性疾病療效甚好。
(二)保健推拿
保健推拿是指醫者運用推拿手法,在人體的適當部位進行操作,產生的刺激信息通過反射方式對人體的神經體液調整功能施以影響,從而達到消除疲勞、調節體內信息、增強體質、健美、防衰老、延年益壽的目的。保健按摩施術手法很多,動作輕柔,運用靈活,便於操作,使用範圍甚廣,不論男女老幼、體質強弱、有無病症,均可采用不同的施術手法進行保健推拿。
(三)運動推拿
體育與衛生相結合,必將相互促進和發展。推拿在體育運動中的應用也就隨之發展,並逐漸形成了運動推拿(也稱運動按摩)。
運動推拿是以調整和保護運動員良好的競技狀態,增進和發展運動員潛在體能,達到運動成績為目的的。國內外的一些實踐表明,它對創造優異的運動成績具有重要的作用。
1.運動前推拿
運動前的推拿,要求幫助運動員提高訓練的能力,促進身體素質的發展,預防疾病,使人體各係統的器官都動員起來,以適應即將參加的運動活動。在具體操作上,必須根據運動項目和運動員的特點來進行。一些能量消耗較多的運動項目,如中長跑、遊泳、自行車、籃球、足球、排球等,如采用推拿的方法來代替需要消耗部分能量的準備活動,可以為運動提供更多的能量。
2.賽前推拿
賽前推拿主要針對賽前狀態,通常在比賽前10~15分鍾完成。一般當運動員在接到競賽的通知時,就出現了賽前狀態,有的人會出現不良反應,需要進行醫學處理。比如:競賽前,運動員過分緊張,晚上不易入睡或入睡後多夢易醒,睡眠質量不高,不利於疲勞的消除,這將影響運動員參加競賽時所必需的良好競技狀態。出現這種情況時,就應該進行鎮靜安眠的推拿治療。若失眠的時間較長,症狀非常明顯,運動員在用常規推拿之外,還要進行穴位推拿,掐按氣衝穴,掐揉神門穴、行間穴等,注意力度不要過重,以輕微酸脹感為度,一般進行 20 ~30分鍾。運動員如果在賽前過度興奮、坐立不安、情緒激動、呼吸迫促,甚至出現多尿,則可用一些安神鎮靜的推拿手法。
3.運動後推拿
在運動後,運動員體內多個係統都發生一係列的變化。這些變化暫時打破機體內環境的平衡,但很快又達到新的平衡。這個新的平衡標誌著機體工作能力的提高,此為超量恢複。在內環境各係統達到平衡的過程中,運動員可表現出精神過度緊張、失眠、肌緊張、疲勞等。運動後的推拿可以促使這些現象消除,加速內環境達到新的平衡,提高對運動負荷的能力,完成對後麵運動負荷的準備。
運動後推拿所采用的手法、力度、時間等,均應根據運動員的體質、性別、項目的特點和運動後反映出來的情況(如頭昏脹、欲嘔、四肢乏力、肌緊張、失眠等)來決定,必須遵守個別對待的原則。
五、適應證與禁忌證
(一)適應證
臨床實踐證明,推拿治療對傷科、外科、內科、婦科、兒科等多種疾病有著明顯的療效,在體育保健、疲勞消除等方麵也有顯著作用。
推拿的適應證很廣泛,如慢性勞損、損傷後遺症和大多數運動性損傷。其具體包括急慢性腰扭傷、胸脅震傷、椎間盤突出症、梨狀肌綜合征、挫傷、落枕、頸椎病、肌痙攣、腱鞘炎及腱鞘囊腫、肩關節周圍炎(肩周炎)、風濕性關節炎、風濕性腰腿痛、腦震蕩、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痹症)後遺症、麵神經麻痹、骨傷後關節功能障礙、關節脫位整複後功能障礙、前臂缺血性肌攣縮、神經衰弱症、脾胃虛弱、消化不良等。
(二)禁忌證
推拿的禁忌證是指按摩治療後將產生不良反應或後果嚴重的某些疾病和症狀。
主要有以下幾種禁止推拿的情況:惡性或良性腫瘤的病灶區;急性炎症及任何部位的膿腫;各種潰瘍性或傳染性皮膚病;開放性損傷、新傷骨折或關節脫位、急性軟組織損傷初期和風濕性關節炎的急性期;各種傳染性疾病;婦女月經期腰骶部、腹部,妊娠期或產後未恢複健康者;嚴重內髒疾病患者;過饑、過飽、過勞或酒醉者;嚴重的精神病患者。
第二節 推拿手法
推拿手法是指以治療、保健為目的,施術者用手或肢體其他部位,按各種特定的技巧動作,在受術者身體的某些部位或穴位進行操作的方法。
一、要求
推拿手法的基本要求是“持久”“有力”“均勻”“柔和”。“持久”是指手法能夠持續運用一定時間,保持動作的準確性和力量的連貫性;“有力”是指手法必須具備一定的力量,並根據治療對象的體質、施治部位和手法性質等而變化,一般要求力度要深達皮下,不能隻在皮膚表麵摩擦;“均勻”是指手法動作的節奏、頻率、力度要一致,不能忽輕忽重;“柔和”是指手法動作要輕柔靈活,不能用滯勁蠻力或突發暴力,要“輕而不浮,重而不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