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十一章(1 / 2)

十一,

縣衙裏,師爺靠著椅子閉目打盹,稍一側歪就突然驚醒,調整一下姿勢又昏昏淺睡。縣令手拿訴狀仔細的看著,邊看邊思考。看了幾遍後,故意大聲地咳嗽一聲。師爺睜開一隻眼問道:“怎麼,該吃午飯了?早晨喝了點湯,去了茅房一趟,就像山溝裏既無樹木也沒煙霧,空空蕩蕩!”

縣令笑著說:“先生,對不起!明天早晨,咱們不吃麵湯了,每人發兩個石子,吃了後肯定禁餓!”

師爺睜開雙眼忙陪笑說:“太爺,你大發慈悲,每人發兩塊金子算了!若把兩塊金子吞進肚子裏,恐怕這輩子也不會再餓啦!我正閉目養神追思聖賢,你突然咳嗽一聲,好像晴天霹靂。太爺,有事嗎?”

“看來,你眼睛醒了,腦袋還沒醒。我說過多少次啦?咱倆別太爺、師爺的瞎叫。”

“我記住了,大人!”

“先生,‘偷’和‘盜’這兩個字有什麼區別?”

“我就按字麵解釋一下吧。‘偷’,指趁人不注意獲取他人財物占為己有。字的左麵和右上角都是人,說的就是人拿取別人的東西。‘月’,表示有新有舊,是可以消耗、損壞的物品。‘盜’字,上麵是‘次’。‘次’者,是屬於正品之外的,即二等品或附屬品。比如,像陪嫁的丫鬟。還有,案件告破,犯人伏法。為了給世人敲響警鍾,末尾都要警告幾句。這警告的話,可說,也可不說;那文字,可長也可短。但身為地方官,為了教化人們,引以為戒不會重蹈覆轍,必須闡述幾句表明觀點。‘盜’字的下麵是‘皿’。‘皿’者,器具也。器具者,容納也。器具,有時引申為胸懷、度量。綜合一起呢?本先生認為:盜是獲取別人舍棄,但本心又不想舍棄的東西。比如,死者的陪葬品。這陪葬品除了是死者生前鍾愛難舍之物,還有晚輩孝敬長輩的忍痛割愛。還有出於喪葬禮儀等。還有一種就是情感。情感是人心滋生出的附屬品。雖然對死者非常想念,甚至戀戀不舍,但又不得不將其埋葬。所以,‘此恨綿綿無絕期’就變成了‘心如止水無波紋’。

總之,‘偷’,多用於獲取日常用品。它不但指偷東西,也指偷人、偷窺等;‘盜’,多用於活人所不用者。它不但指盜取棺中的財物,也指盜取民心等內部東西。不論是‘偷’還是‘盜’,都統稱為‘賊’。‘賊’的左麵是‘貝’。它不但指貨幣,還指寶物。而寶物又有死活之分。比如,自己的丈夫長得英俊灑脫而有才學,所以,矮小醜陋之妻會時時擔心,擔心丈夫會被其她的女人拉入自己的懷抱。相反,如果自己的妻子長得風姿綽約,優雅大方,當丈夫的也會時時擔心。當然,有的純粹是敝帚自珍。大人忽有此問,莫非你手中的訴狀與盜賊有關?”

孫玉忠把訴狀遞給師爺。師爺把鄭春雨從棺中躍出,爬到樹上。那人驚恐萬狀,驚訝不已,提鍁搜尋無果,將死者扔進棺材裏,蓋上棺蓋,草草掩埋。後來,進了宋家村,消失於歐陽伯家後門。又,自那天後,宋家村的唐夢才蹤跡皆無,至今杳無音信,小人疑心,春雨之棺裏,所居幽客,乃唐夢才也??????

師爺看過問道:“大人,你想怎麼辦?”

“人命關天,宜速不宜遲。告訴他們,趕快預備數丈黑布,八根長杆,再買上一股香。讓孫浩扮成乞丐去宋家村告訴方子貴,半夜去鄭春雨的墓地聚合。”

方子貴得到縣太爺下屬的口傳,已知縣太爺重視此事.送走孫浩,忙讓妻子準備一身新衣服,自己翻箱倒櫃尋找釘釘子的手錘.久尋不見,便讓妻子去借找.妻子將犄角旮旯尋遍隻找到一柄斧頭.妻子手拿鏽跡斑斑的斧頭示意丈夫,方子貴瞪眼看著她.妻子說:”斧子這麵也可以當錘子用.”方子貴清楚,斧子一麵有利刃,帶著斧子見縣太爺,沒準會誤以為自己要行凶.而自己每次借東西,不是據為己有,就是轉手賣掉或送於親朋,想跟左鄰右舍借東西,可謂難上加難.無奈,讓妻子用斧子作抵押,從遠鄰才借來一把錘子.

沒到半夜,方子貴就去了妻弟的墓地,腰裏別著手錘,腋下夾著燒紙和一把掃地笤帚.本來約好,用火鐮打火,擦擊三下.可沒等方子貴拿出火鐮就被衙役抓到了縣令身前.

鄭春雨的墳外,已被木杆支撐,外麵罩上了黑布.待裏麵點上兩盞桅燈,屬下才將縣令請了進去.把香點燃,插於墳頭.縣令雙拳合攏拜了一拜,心裏默念禱告.在場者肅然,皆是如此.

縣令一使眼色,其中一個衙役將鐵鍁遞於方子貴.方子貴接過衙役的鐵掀,首先在墳頭鏟了三下,然後遞於衙役.兩個衙役一占西北,一占東南開始鏟土.露出棺蓋時,縣令讓桅燈移近.他用手指順著棺蓋的下沿摸索,隨後讓衙役將棺蓋打開.縣令又在反轉的棺蓋上仔細地檢查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