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關於開展“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

評獎的通知

德教辦[2008]53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學校:

根據《德陽市教學成果獎勵辦法》,德陽市教育局決定於2008年開

展“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評獎活動。現將市評獎工作安排下發給

你們。

本次“教學成果獎”評獎活動,是在繼2005年開展第一屆普教“教

學成果”評選之後,每三年進行一次的重大活動;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

《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精神,

加強教學改革實驗研究,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尊重和鼓

勵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的創造性的主要措施。請各縣(市、區)務必

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和視導,按照市下發的《工作安排》認真搞好評獎

的宣傳、發動、申報、初審、推薦工作。

附件:1.《德陽市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2.《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評獎工作安排》。

200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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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德陽市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獎勵取得教學成果的創造性勞動,鼓勵在教學活動中開

展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學成果,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根據國

務院《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教學成果獎勵辦

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德陽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德陽市市級教學成果獎勵適用本辦法。

國家級和省(部)級教學成果獎勵辦法,分別按國務院和省(部)

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教學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

性、新穎性、實用性,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已產

生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方案和教育教學改革成果。

第四條 教學成果獎勵工作遵循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對直接從事教學工作的教師取得的教學成果和邊遠貧困地區的單

位、個人取得的教學成果,在獎勵工作中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第五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市級教學成果獎勵的評審工作,製定

評獎的具體規則和標準。

市教育行政部門在評獎時應當設立市級教學成果獎勵評審專家組

織,負責市級教學成果獎初評工作。市級教學成果獎評審專家組織的日

常工作由市教育科學研究機構承擔。

第六條 德陽市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各級各類教育教學機構

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單位、教師和其他公民,可以申請市級教學成果獎。

第七條 經過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並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

請市級教學成果獎:

(一)市內首創;

(二)在理論上和實踐上有先進性;

(三)取得了顯著成效的教育教學改革成果,在全市產生了一定的

影響。

附件

2006~2009

德陽市教育教學成果集

創造性地推廣應用教學成果並取得顯著成效的,也可申請市級教學

成果獎。

第八條 市級教學成果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三年評

審一次。

市級教學成果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頒發證書和獎金。獎金從市人

民政府預算安排的教育事業費中支付。

第九條 市級教學成果獎依照下列程序申報:

(一)市以上所屬單位及該單位所屬的個人,由該單位篩選後向市

教育行政部門申報;

(二)其他單位或個人,按隸屬關係向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申報,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篩選後向市教育行政部門推薦。

單位、個人聯合取得的教學成果申報市級教學成果獎,由項目主持

單位或主持人按前款規定申報。

第十條 市級教育成果獎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初評,市人民政府

批準。

通過初評的項目,市教育行政部門應予公布。任何單位或個人對該

教育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提出書麵申請;市

教育行政部門應自收到書麵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裁定。

第十一條 教學成果獎的獎金歸項目獲獎者所有,免征個人所得

稅,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截留。

第十二條 獲得市級教學成果獎,應當計入獲獎者考績檔案,作為

獲獎者業績考評、職稱評定、晉級增薪的一項重要依據。

第十三條 虛報或剽竊他人教學成果獲獎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報請

頒獎機關撤銷獎勵,收回證書和獎金,並由有關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對

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 在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中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的,由有

關主管部門責令糾正,並由有關主管部門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五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可參照本辦法製定本級教育成果

獎的獎勵辦法。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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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

評獎工作安排

依據德陽市人民政府《德陽市教學成果獎勵辦法》的要求,結合我

市普教領域教改研究的實際,德陽市教育局決定於2008年開展“德陽市

第二屆教學成果獎”評獎工作。現就評獎具體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本次“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評獎的目的

促進全市普教戰線的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全麵貫徹執行國家教育

方針政策;鼓勵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結合自身工作,特別是當前國家

課改實驗工作,通過教改實驗研究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充分肯定

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所取得的教育教學成果,尊重和獎勵他們所做出

的創造性勞動。

二、本次“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評獎的參評對象

我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科研機構、學術團體和其他社

會組織、教師、教育工作者以及其他公民,均可申請市教學成果獎。普565

教教學成果評獎範圍內的各級各類學校指:中小學校、幼兒園、中等職

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等。

三、本次“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的評獎範圍

對上述參評對象以及與這些參評對象聯合對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問

題進行探索,所取得的成果,均具備申獎資格。具體內容包括:課程建

設及資源開發成果;教育內容及教學方法改革成果、教育教學管理改革

成果、師資隊伍建設成果、與教學活動密切相關的教育政策法規研究成

果等。

在項目來源上,申獎項目既可以是課題研究成果,也可以是事後總

結性的教改經驗成果,包括教師個體經驗成果。

在時限上,申獎成果應為2008年8月31日以前完成的成果。

已經獲得市級及市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能參加普教教學成果申獎。

附件

2006~2009

德陽市教育教學成果集

四、“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五、“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評獎標準

一等獎:在大麵積或長時期的試驗及方案發展中得到充分驗證肯

定,達到國內或省內先進水平,實踐效果顯著,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

較大的推廣價值或很強的指導意義,已在國內或省內產生了一定影響。

二等獎:在較大麵積和較長時期的試驗及方案發展中得到驗證肯

定,實踐效果明顯,有一定的推廣價值或指導意義,在省內或市內產生

了一定影響。

三等獎:在一定範圍內成功地引進、推廣先進教育教學成果並取得

明顯效益,促進了教育教學工作的進步,至少在市內或縣(市、區)內

已產生較大影響。

六、針對本地教育教學特殊問題而產生的、適合本地教育實際的成

果,在水平相同時可優先獲獎

七、“德陽市第二屆教學成果獎”的評審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實

施。市教育局責成各縣(市、區)教育局承擔初審推選工作

市教育局設德陽市第一屆普教教學成果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在

市教育科學研究所設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處理評獎的日常工作。聯係

電話:(0838)2506402,2504236。

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受理本區域內單位、個人的評獎申請,

並在初審的基礎上,向市評審委員會推薦上報。

八、實行申報項目公示製度

成果擁有者填寫普教教學成果申報書後,須由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意

見。單位在簽署推薦意見前必須在本單位範圍內進行市教學成果申獎公

示(公示格式見表一)。

九、申請市級教學成果獎的單位、個人應填寫《德陽市第二屆教學

成果獎申請書》(見表二),並報送: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成果報告或教

育教學改革經驗總結報告、成果簡述(見表三)、改革所取得的教育教

學效果報告、成果鑒定報告。

各單位報送的成果簡述不得出現課題組研究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

566 等個人信息。

成果鑒定報告須由縣(市、區)以上教育科研機構組織同行專家五

至九人作出。

申獎的各項材料均為一式五份。

十、市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接受推薦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08年8月31

日。

十一、德陽市政府對獲獎成果的主要研究人員授予證書和獎金,市

教育局授予主要完成單位獎狀;教學成果獎的獎金歸獲獎者所有,任何

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

十二、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實驗發展、實施過程中作出主要貢

獻的單位、個人可作為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每項獲獎成

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過五人,主要承擔單位不得超過三個。

十三、經評審擬評獎的教學成果,在授獎前予以公告。單位或個人

對某項成果的權屬問題有異議的,可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市評審委

員會辦公室提出,由市教育局裁定。

十四、經查實,弄虛作假或者剽竊他人教學成果獲獎的,其獲獎資

格由市教育局予以撤銷,收回證書和獎金,並責成有關單位給予其行政

處分。567

十五、凡提出權屬異議及舉報弄虛作假者的單位或者個人,須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