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另一家子(2 / 3)

月亮還沒出來,星星很遠很遠地眨著眼,象是造物主透過有限的幾個貓眼在偷覷。在這樣的黑裏,除了周圍的山以及天上獸皮一樣的雲釘在那裏,周圍連大一點的樹都少,隻有一些已經看不清模樣的草在腳下糾纏,這雖然減少了危險的潛伏,可空曠也增加了恐怖。帆新已經走了7個多小時,按照章滕電話裏指給他的道路,他已經穿過了3個壩子,翻過了4道山梁。雖然太陽落山後,已經沒有陽光,天也涼快了許多,可他走的身上還是汗涔涔的,一搓都是一把泥鬮鬮兒。他想盡快趕路,找到一家能借宿的地方安頓一下自己疲憊的身心。走了這麽半天,他估摸著按自己的速度,已經離開縣城走出來80多裏路了,可越走越覺得沒底,村莊住戶越來越少,他已經2個多小時沒有看到住戶了。心裏著急就上火,而且覺得口渴。他從背包裏摸出水罐,咕咚咕咚灌了兩口。水已經冰涼了,因為喝的急,水順著嘴角流了出來,他也不擦,任他沿著脖子流到了胸前。他機靈靈打了個冷顫,而灌進胃裏的冷水,突然涼涼地衝進了他的胃,讓他覺得有點饑餓的感覺。現在才意識到,他還是中午12點在縣城吃的一碗麵條,已經支撐了10個小時,而其中又消耗了7個小時的熱量,他覺得被水一泡,肚子裏咕咕直叫,象是在抗議。

周圍一片死寂,周圍的山也是黑糊糊的,象是走進了墳地。他幫朋友拍片時曾經住在一坐墳山上,山上有兩萬多座墳,墳挨墳,墳擠墳,攝製組的帳篷就在墳旁邊,大家還互相嚇唬。帆新膽子大,他還和他們打賭,一個人晚上到墳地裏走了一個多小時,贏了一頓雞火鍋。那時人多,帆新覺得自己陽氣也盛,沒什麽可怕的。現在周圍一個人都沒有,連想象的都沒有,自己一個人就象飄蕩在大海上,或者被拋棄在孤島上,現在他希望哪怕跳出來幾個土匪或者強盜也好,最起碼可以證明附近有人。他站定拉開褲子拉鏈,想在這沒人的世界裏放鬆一下,雖然半天了他沒怎麽喝水,可他覺得自己還是已經有了尿意。頂風拉屎,順風撒尿,這個道理他懂,他把憋屈了一天的寶貝放出來,用手扶著,用了半天力,卻擠咕出來一點點,看來這尿是假的,是被嚇出來的,也就是說自己有點尿了,瞞都瞞不住。在這連個人影都看不見的地方,而且又是無月星稀的夜晚,說不怕才是瞎說。人畢竟是群體動物,一旦脫離了群體,人就象陷入了沼澤,剩下的隻有絕望。他還沒來得及把自己的寶貝收回去,突然聽到一陣很急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他的心一緊,幾乎提到了嗓子眼兒,下意識地右手伸到腰間握住了那把他出門必帶的短刀,摒住呼吸,聽著身後的動靜。此時他聽到的都是自己的心跳,快而且有力,他一動不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以靜製動。

今天是寒假的第二天,喜歡在路上感覺的帆新總是這樣背上他的行囊,獨自一個人出發。帆新到大學教書,看中的就是這兩了長假。他有兩個愛好,一個是寫詩,一個是走路。寫詩是純精神,走路做背包客是純現實。而這次旅行於他又不是普通之旅,而是為了表示自己對愛的鍾情的一次純粹的愛情之旅。放假前一個星期,突然不辭而別,整整蒸發一年的他的前任女友章滕意外打來電話,坦白而明確地說,自己雖然早結了婚,可是她對他的那份愛情同樣也是真的,十分珍惜,不容懷疑,沒有半點攙假。說愛情和婚姻沒有關係,還說歡迎他寒假到他家做客,她真心歡迎。這把帆新真是氣翻過去,又氣背過氣去。帆新不知道她究竟何意,大老爺們兒,無論是考驗,還是挑釁,他都隻能應戰,沒有退路。他就是要當麵問問她,到底是自己錯了,還是她錯了。或者證實一下,他們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和錯誤的人,談的一段錯誤的愛情。反正他要搞明白,不能這麽糊裏糊塗被人玩了,當然他也從心裏不願相信章滕是那樣的女人,否則隻能說明自己是心瞎眼也瞎。他要親自到那裏去看一看,看看那裏的土到底是什麽顏色的。

汽車在大山裏奔跑,山不動,隻有車在動,似乎車也不動,而是帆新的心在動。帆新的心似乎穿越過時空,穿過一個個風景各異的壩子,不知把心送到哪裏。也不知那裏是不是就是帆新的泊位,可以讓帆新真實地停一停站一站。本來帆新每次都喜歡用腳板丈量和親吻大地,他大學的時候就開始了他的走路生涯,那次,他是一個人徒步從大理走到了拉薩,足足走了三個月,走的很苦,也很有價值。當時就為這,學校先是因為他沒請假曠課給了他一個紀律處分,而且還塞到了他的檔案裏,同時作為學校精神的弘揚者,又給他記了一大功,不僅在校園內部號召學習他,還在報紙雜誌連篇累牘地宣傳他的事跡,表彰的文件同樣也塞進了他的檔案。結果是院長升了,而他的檔案裏處分還是處分,表彰還是表彰,即沒有將功折罪,也沒有相互抵消。可不管怎樣,帆新還是喜歡走,用北京話說,就是喜歡自己的11路。這次放假前他本來準備了6000塊錢作為川資路費,可沒想到弟弟定親,家裏沒錢,他人不回去,就隻能錢回去了,於是5000元做了捐獻,現在他的1000元既是往返路費,又是這50天的吃住費用,他必須省著來。而這段路途410公裏,不搭一段公車是不行的,何況下車還有18小時的山路要走,這是章滕告訴他的。

帆新坐在車裏,眼睛一直盯著窗玻璃上的一隻蚊子。蚊子是從始發站上來的,當時開著窗戶,外邊又熱,蚊子或許也是想躲避熱烈的太陽才進來的。他和車裏的人的目的不同,他也不知道這輛車要到哪裏去。車開動了,窗口巨大的風讓他衝不出去,它就被強行留在了裏麵,雖然沒買票,也沒人來把他趕下車。為了躲避風,所有的車窗都關死了,車裏就象一個封閉的世界,它想出都出不去。這或許就是人的一種境遇,於是他腦子裏開始有了寫詩的衝動。是的車子啟動/車窗啪的一下關上/車裏車外/就是兩個世界/一個世界在另一個世界裏/快速地穿行/一隻沒買票的蚊子/不知情地被搭載/它一點也沒有占便宜的感覺/雖然風不再難為它/雖然雨不再驅趕它/雖然雷不再恐嚇它/也沒有人非要強迫它買票/它還是不情願被別人的走帶走/趴在透明的車玻璃上/它看到自己的家越來越遠/她看到黑雲越來越濃/扒著玻璃的牆界/它想自己飛回自己的夢/隻是怎麼也撞不出/看得見出不去的視線/它就那麼拚命衝撞/它就那麼苦苦掙紮/我似乎聽到了它的哭/我似乎看到了它的絕望/甚至它的淚浸泡了我透明的心/我伸出手摸到它/它已不再吃我的血/把它輕輕放出車外/讓它不再被眼睛所困/讓它不再被悲哀苑囿/我做了一回上帝/是我的敵人蚊子的。放走了蚊子,他又有些擔心,他不知道那隻已經被帶出來無數壩子的蚊子,能不能順利找回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此行的真正目的是什麽。是想證實一下什麽,還是上門找查架,或者聽一通冠冕堂皇的解釋,都是,可似乎又都不是。

中間換了一次車,他才把車坐到了頭。再往前,人家告訴他,四個輪子就是你扛著也到不了了,唯一的就是四條腿的馬,或者兩條腿的人。他看到車站周圍那一排的趕馬人,人家坐在那裏,黑黢黢的臉上毫無表情,隻是眼睛發著亮。看他走過來,人家全當沒事,該幹什麽幹什麽,好象他們不是做買賣的,帶搭不理,全沒有做生意,招徠客人的意思。真是沒有服務意識,甚至連起碼的禮數都沒有。沒辦法,隻能咱上趕著找人家,這世界就真有這樣的地方,送錢還得當孫子。就這樣,你不問,看到沒有,人家連看都不看你一眼,碰到這種情形,比爾蓋茨來也沒招兒。所有的規則到這兒,愛誰誰,統統失效。就和過去鐵軌的軌距不一樣相同,人家就這樣,你有什麽咒念。帆新堆著笑湊過去,探過身去問:“朋友,去奔子欄嗎?”幾個圍坐在一起,年齡不等的男人們一起抬起頭,齊刷刷看了我一眼,似乎現在他們才認真地注意到帆新這麽一個人的存在。他們的臉上又一齊漾出了笑,他們笑的時候,眼睛依然亮亮的,像是水裏剛洗過一樣,白白的牙齒全都露了出來。他們都不說話,隻是看著帆新笑,這到讓帆新心裏有點發毛了。他以為他們聽不懂普通話,故意放慢速度一字一頓地說:“朋友,我——要——去——奔——子——欄,奔——子——欄。”圍坐的幾個人仍是笑,其中一個看上去年紀大一些的,用手指了指太陽。帆新回頭看了一眼,沒明白什麽意思,以為要他去問那邊那一夥,轉身就要走。“朋友,去奔子欄今天去不了,要7個小時的路程。”帆新見他聽明白了,回過身說:“我給錢。”“不是錢的問題,你看都4點了,太陽就要落山了,現在沒人去了,趕不回來。”“那怎麽辦?”帆新有點著急,本來算著時間沒問題,現在沒人走,可就成了大問題。“涼拌。”“你隻能在這裏住一晚上,明天一早再趕路,或者我送你去。”“那11點能趕到嗎?”“肯定趕不到,最快也要2點鍾到。”“可我和朋友約好了的,明天上午11點見麵。”“在這裏誰也不會趕夜路的。”“那我要是走著去,要多長時間?”“我們要8、9個小時。”帆新知道,按照他的經驗,本地人走路快,耐力好,路又熟,他們要是走8、9個小時,普通人就要加3倍的時間,而他也要走上20多個小時,沒有辦法,等不如行動,越耽誤時間越長,這麽想著他就暗暗下定決心,趁著天亮,自己先加緊走上幾個小時,最大限度地縮短距離,半路借宿一宿,調整一下,早起繼續趕路,時間應該是夠的。“怎麽樣,朋友,如果決定了,就住我家,明天保證早早送你。”“可你保證不了11點給我送到奔子欄。”“絕對到不了。”“那就多謝了。”說完,帆新不敢多耽誤,既然決定了,他就隻能盡快上路,一是趕路,二是趕快逃離了解自己底細的人,否則就一個人,遇到意外就不好處理了。他故意在車站附近繞了一個大彎,看看沒人注意,也沒發現趕馬人在附近,才突然轉上了去奔子欄的道路。走在路上,他還回頭觀察了好幾次,看到沒有帶來尾巴,才放心大膽地趕自己的路。

一個人趕夜路,總會自己嚇唬自己。帆新一直記得小時侯老爸給他講過的一個故事,說有個窮人為了活命借了高利貸,被逼無奈,又實在還不起,沒有辦法,就找了一根繩在路邊上吊死了。因為時間已經晚了無法報縣勘驗,伍長就找了一個膽子大的人來看屍,還特別要求說:死屍不離寸地。意思就是要讓他保護好現場,等待第二天報縣官派仵作勘驗。上吊的人恰好就吊在路邊的一棵樹上,風一吹來回直晃。天亮還好說,可夕陽西下,天漸漸黑了,而且黑的很透,可巧那天沒有月亮,對麵都看不見人。看屍人怕走夜路的人看不到吊死鬼,撞到嚇一跳,就找了一根大麻香點燃,放在哪裏都插不住,索性就放在了吊死鬼伸在胸前的那隻手裏握著。他想,過路人看到有亮的香,就看到了屍體,肯定就會繞過去了,這樣他也就可以安穩地打個盹了。他脫掉了一隻鞋墊在屁股底下,一隻鞋用腳踩著,坐在吊死鬼的樹下迷糊起來。可巧有個走夜路的,也是一個人,本來就膽下,想抽顆煙提提神,順便也撞撞膽,摸出煙,再摸火,沒帶。正無奈間,看到前邊有個人手裏正舉著一個火。他也沒想,更沒細看,眼睛隻盯著火,走到近前,說了一句:勞駕,借個火。一時也沒聽到對方同意不同意,嘴裏叼著煙湊過去就借,他用力吸了兩下,煙就著了,剛要說謝謝,不小心一下把香給碰掉地上摔滅了。他彎腰撿香的工夫,借著煙頭兒的火光,看到對方兩隻腳在空中懸著,嚇了一跳,趕忙站起身,用力吸了一口煙,這才看清是個吊死鬼。他這一驚非同小可,“啊”地大叫一聲。睡在樹下的看屍者被他的叫聲驚醒了,睜開朦朧的睡眼,看到香火一樣的煙頭在抖動,以為死屍在嚇唬他,氣的大罵道:死鬼,別亂動。借火者本來就受了驚,正對著吊死鬼發愣,猛然又聽到說話聲,嚇得舉著煙魂飛魄散掉頭就跑。看屍人一看著了急,以為詐屍了,說好死屍不離寸地,死屍沒了,明天沒法交代。於是趕緊起身,沒顧穿好鞋,趿拉著鞋就在後麵追了上來。他越趿拉趿拉地在後邊追,前邊的人越害怕,以為詐屍,是吊死鬼下來在追,舉這煙跑的越快,跑的越快煙頭也就越亮。而前邊的人跑的越快,後邊追的人越以為是吊死鬼跑了,追的也越急。到底是後邊追的比前邊跑的快,很快就追到了跟前,他的大手用力一拍前邊人的肩膀,大聲說到:我看你往哪兒跑。話到手到,一把把借火者抓個正著。跑者以為是吊死鬼,一下子嚇死了過去。看屍者抓到的以為是吊死鬼,一運力,把他扛在了肩膀上,嘴裏嘟噥著:大老爺吩咐了,死屍不離寸地,你跑了我怎麽交代。一邊說,一邊把借火者扛了回來,剛要往樹上掛,想恢複原狀,一看還有一具屍體掛在那裏,他這一驚可非同小可,一下子暈死了過去。因為看不到真相,大都是自己被想象或虛假蒙騙了。

帆新走夜路是有過經驗的。他還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學校離家有五裏路,中間要穿過一條三米多寬的大溝,一個據說是自己倒塌埋死了十幾個人,現在裏麵住滿了蛇的廢盆窯,和一大片幾百畝的玉米地。路是很窄的田間土路,甭說一個人走,就是約上3、5個同學搭夥,前後無人都覺得心虛。可那時候帆新是班長,要早來晚走,偶爾等他一會還可以,大多數時間他就隻能自己丈著膽走,實在心虛就隻能繞大路,可要多走一倍的路途。有一次,出完板報已經晚上8點多鍾,天全黑了,帆新一個人走在大片的玉米地裏,頭上是慘白的月亮,風再一吹,玉嘩啦嘩啦地響,仿佛玉米地裏有許多人在穿梭走動,又象埋伏著千軍萬馬,月光下玉米的影子亂晃,仿佛萬千條蛇影鑽來鑽去。他隻知道前邊沒人,後邊有沒有人他不敢回頭證實,他知道,後邊有人怎樣,沒有人又怎樣,他心跳的幾乎都要出來,眼睛緊閉,定定神,隻能腳下加力,越走越快。快到了溝邊,他想象著溝裏萬一有人躲在裏邊伏擊他怎麽辦,他唯一的辦法就是出奇不意,從溝上一越而過。打定了主意,他的腳下不是在走,而是在跑,他瞄準了起跳點,突然加速,從溝上一越而過,落在了溝的那麵,他覺得腿被蹲得疼了一下,可顧不得那麽多了,爬起來不顧一切地往家跑,幾乎是一氣奔到家,瘋了一樣。每天這段路程他要走半個小時,那一次他隻用了15分鍾,就像薑昆相聲裏說的,爬珠穆朗瑪峰,後邊要跟個大老虎,恐怕誰都能爬的上去。

好長時間了,帆新走路隻是遵循著一條原則,探險而不冒險,他大都是安排白天走路,哪怕是早起早走,也要早安歇,調整好身體,晚上絕對是休息和躲避。對於經常走路的,夜路絕對是一大禁忌,一是不容易辨別方向,找不到路;二是沒有向導可問;三是潛伏著無法預料的危險。這次帆新公然犯忌,可見也是色膽包天。人要是陷進愛情的旋渦,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可不怕是頭腦熱的時候,一旦回到現實,還是要用現實的辦法,熱情是不能解決問題的。現在帆新也有點後悔,感到自己確實不夠冷靜,他本應該在前邊就找地方住下,哪怕養足精神,明天起個大早趕路,也比這樣疲憊不堪膽顫心驚走路好的多。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況且後悔又有什麽用,隻能走到哪兒算哪兒,所謂活著幹,死了算。他帆新挺大老爺們,總不能束手就擒,不能英雄地死,也不能稀裏糊塗地離開這個世界。他對這早已有些遙遠而陌生的聲音還是提起了警覺,好象又走在了小時侯的那片玉米地裏,可沒有玉米地,他甚至想象不到是什麽發出的聲音,風不借助什麽,也就隻能是個十足的啞巴。他的冷汗一下子披滿了周身,一點點蹲下身,盡量縮小目標。他盡量使自己冷靜下來,右手握緊短刀,握刀的手心都握出了汗。左手從背包的側兜裏拉出了自動折疊傘,右手幫助拉開傘扣,拇指按住自動按扭舉在一邊,矮著身,一腿弓,一腿半跪,做好時刻準備出擊的姿勢,耳朵仔細聽著周圍的動靜,雖然他的心還在撲撲地跳,可他已經冷靜了許多。這套辦法是他聽老人們說的,凡走夜路,遇到情況,都要先矮下身,盡量使自己的目標變小,然後讓傘和身體突然變大,如果遇到的是野獸,就會被這突然的變化嚇跑。要是遇到狼就要點火,因為狼最怕火。帆新不知道這聲音究竟是什麽發出來的,而火又早被進來時沒收了,唯一能嚇唬人的就是傘,唯一能自我保護的就是短刀,帆新想著這是自己的失誤,也沒問問章滕這路上有沒有野獸。太想當然辦事了。想著現在到處是人,野獸早被人嚇跑了,或許這就是自以為是。不知道這唯一的武器和防衛武器管不管用,沒有別的辦法,隻能有棗沒棗一竿子。想到這裏,帆新不顧一切地突然撐開雨傘,同時猛地站了起來,右手反握著短刀,一轉身用刀掃了過去。他一直沒敢回頭,現在突然回過頭才發現,其實後邊什麽也沒有,隻有側後方的一棵枯死的樹,奇形怪狀地站在那裏,猛一看象一匹瘦駱駝。

帆新過來時其實已經看到了,隻是沒在意,現在他才發現那聲音是從那裏發出來的,他暗自發笑,笑自己嚇唬自己,同時順口罵了一句:“他媽的!”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這句究竟罵的是誰。他四外看了看,前後左右除了山還是山,圍牆一樣把所有的地平線都給擋在了外邊。月亮還沒有出來,那幾棵不頂事的星星簡直就象螢火蟲的屁股。還他媽的恒星呢,什麽事也不管,簡直是廢物。人就是這樣,遇到事就知道怪這怪那,好象世界的一切都對不起他,而他就是上帝,總是對的,即使錯了,也是錯的有理,簡直是世界上最混不講理的動物。帆新自己都這麽認為,但他還是不甘心,瞪大眼睛想從這茫茫的黑中找到哪怕比星星還微小的地上的光亮。他正專心地找尋,鈴——鈴——鈴——,電話想了起來,他高興地活了過來,從這個電話的及時到來他感到,在這個世界上,他還沒有被完全拋棄,也沒被忘記,還有人與他同在。在這樣的荒郊野外,還有人想著他,惦記著他,或者說心與他同在。帆新感覺幸福極了,激動極了,他的眼淚幾乎都要控製不住地流下來了,難怪人都拚命找另一半,哭著喊著都擋不住,平時還不覺得怎樣,原來關鍵時刻就象安宮牛黃一樣管用,他多想多聽一會這突然到來的鈴聲,認真享受一下這孤寂中的鈴聲,可是他知道不行,他的這快救命的電池堅持不了多一會了,他要省著點,關鍵時刻救命用。“喂,章滕。”沒等對方開口,帆新就迫不及待地開說了。“我到了有一棵枯樹的地方,剛才還嚇了我一跳。”“什麽?”“左邊山下有一戶人家。”“我看不到。”“沒有電燈,是油燈?”帆新一邊問,一邊張大眼睛尋找,“有了,好象影影綽綽有點亮,還很遠吧。”“20幾分鍾的路,也不近。”“好的,我就到那裏借宿。”帆新真想就這麽電話裏一邊聊著一邊走,那樣就感覺是兩個人一起走了,雖然那個人並不在身邊,也如同天涯咫尺。他似乎有好多話想說,好象現在他的世界被這一個電話點亮了。他還想說什麽,可關鍵時刻掉鏈子,他的手機已經嘟嘟地警告電量低了,他不能再浪費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先到這裏,我的手機快沒電了。”說著,也不管對方正說半截,強行掛斷了電話,並順手關掉了手機。帆新雖然也不情願,可是沒辦法,他想象對方肯定生他的氣了,他心裏也不好受,可也是情非得已。接了這樣一個熱乎乎的電話,知道前邊有可睡覺的地方,帆新心情好多了,剛才的驚嚇也煙消雲散了。人就需要這樣不斷被鼓勵,尤其是最困難的時候,除了激勵,別人是代替不了,也幫不了的。他回過神來,發現自己還是站在荒蕪而黑暗的地方,他又仔細朝左邊的山腳看了看,確實有一小點亮光,那亮光比天上星星的光還小,還弱,可他覺得真實,最起碼比星星的光可靠。他覺得一下子看到了希望,就象明天又可以看到章滕一樣。想到章滕,他的血就沸騰起來,畢竟章滕是他覺得真正,也是唯一那麽認真地愛過一次的人,而且愛了8個月,愛的沒有任何條件,沒有任何阻擋。她突然不辭而別後,帆新幾乎身心都崩潰了,整個人好象燃燒後的灰燼一般。沒想到明天又可以見麵了,他把所有對她的責備與怨憤都消解了,雖然明天他的老公,或者孩子也在場,但帆新覺得看上一眼也滿足了。解除了危險警報,又有了愛情加油,希望充電,帆新又恢複了元氣,他想看看那棵嚇了他一跳的樹究竟是怎麽發出的聲音。

那棵樹雖然站著,卻已經枯死了,沒有任何生命的信息。他的周圍也沒有同類,象是孤獨鬱悶而死,那些方興未艾的矮草炫耀,示威著,讓他這個大個子汗顏,以此觀之,倒又象是絕望氣死的。帆新走過去,用手電照著才發現,枯樹其實有兩個人合抱粗,枝幹已經幹硬,主幹的中間已經被雨水和太陽啃噬的成了空心,樹的一側,不知是天然,還是被人故意搞的,有兩個不大不小的洞,帆新明白了,這簡直就是笛子或葫蘆笙的原理,剛才的聲音,就是一陣急風,吹到樹上,才發出來的聲音,這才叫天籟呢,可深交半夜,也嚇人到怪的。帆新用短刀戳了一下枯樹,無可奈何地搖搖頭,算是報複。他還有自己的路程,別的沒時間想,黑糊糊的曠野更耽誤不起,他必須趕緊找個地方安頓和休息一下自己,定一定神。

在路上唯一的工作就是不斷地走,不能停下來,停下來就是死。偶然的停一停站一站,也是為了給自己的身體加加油,認真地想一想下一步的路。走了幾個小時的路,本來有點累了,被剛才的緊張一驚嚇,把累反給嚇跑了。月亮還是沒有出來,他現在明確地意識到,必須要找地方休息了。他從枯樹上砍了一個拐杖,拄著離開了嚇她一跳的枯樹,他可以把它當作武器用。沿著影影的一條白帶樣的路,帆新高一腳低一腳地走著。這路和過來的路不同,上麵長滿了草,有人走過這無可非議,否則不會有路痕,可肯定走的人少,否則草早被踩沒了。帆新擔心草叢裏有蛇,現在他的棍子就派上了用場,一邊敲打一邊前行,好象不是走路,到象在尋找什麽。

晚上走路不覺得累,因為你的心思不會在路上,而是在周圍茫然看不清的世界裏,你要隨時提防不知哪裏會出現讓你意料不到的突發事件。就象潛伏在那裏,你要時刻觀察周圍的動靜,因為無法預料,才讓人緊張。帆新正經迷上走路以來,還很少走夜路,即使走夜路也是燈火輝煌,有人同路。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夜晚走路,對於帆新,挑戰自我的意味更強烈。而支撐他的就是必須在明天中午前趕到奔子欄,見到突然不辭而別的章滕對他更重要,她雖然結婚了,可他愛過她,即使沒有結果,他也必須把她的愛搞明白,不能讓自己的生命中有一段糊塗帳。就為這,他也必須趕這段路,因為這段路是他的真愛。他邊走邊想,注意力收回了一些,可他覺得身上的汗也把襯衫濕透了。他看了看表,已經又走出了40分鍾,可那個豆點的亮光還在前邊。這章滕的說法也太差了,什麽20分鍾,簡直是開玩笑。可帆新一想,也不能怪章滕,這裏的本地人熟悉路,或許有近路,再說他們經常走,走起來跟兔子似的。他聽朋友說西藏最高的峰珠穆拉瑪峰,在登山隊員登頂之前,西藏的本地藏民就經常有人爬上去,好多未被征服的山,對於本地人來說,其實早被征服過了。走路也一樣,他們簡直就象犛牛,沒有其他交通工具,隻能靠自己的兩條腿,早練出來了。如果說他們是20分鍾的路,那普通人要三四個小時,帆新這種路上的人也要個把小時。但畢竟帆新看到那唯一的一個燈光越來越清晰了,甚至連房子也能看出輪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