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一個多義項的詞。義項之一,從北魏到唐,曾是軍事區域、監察區域、行政區域的名稱。但現有字典、詞典中,對這個義項的解說,都是不符合我國曆史真實情況的。隻要認真查考一下史書,就發現現有字典、詞典的錯誤:(1)分“道”不始於唐朝;(2)“道”不僅是行政區域的名稱;(3)唐朝分“道”不僅是十、十五;(4)貞觀十道、開元十五道都不是行政區域,不相當於現在的省。這不僅是正確解釋“道”字的詞義的問題,並且關係到我國曆史上地方行政組織演變的一個重要方麵。鑒於一般曆史讀物中,沒有述及從北魏到唐的分“道”經過,特撰此文,試予論證。
(一)
“道”,本指道路。引申義很多。從漢到唐,常用“道”來稱呼一定的進軍、“安撫”路線。從北朝開始,又用“道”來稱呼一定的軍事區域、監察區域。這篇小文,專談區域。
(1)用“道”稱呼臨時的軍事區域
《魏書?世宗紀》:“(正始三年四月)庚戌,以中山王(元)英為征南將軍、都督揚徐二道諸軍事,指授邊將。”“(延昌三年十一月)乙卯,以中護軍元遙為征南將軍、東道都督,鎮遏梁楚”。這裏的“道”,指臨時的軍事區域。
在臨時的軍事區域――“道”,設置大行台、行台,也是從北魏開始的。《魏書?肅宗紀》:“(正光五年)七月甲寅,詔吏部尚書元修義兼尚書仆射,為西道行台,率諸將西討”。“(正光五年)九月壬申,詔尚書左仆射、齊王蕭寶夤為西道行台大都督,率征西將軍、都督崔延伯……並率諸將西討”。北魏按“道”設置大行台、行台,是出於軍事上的需要。東魏、西魏、北齊、北周沿襲這種製度。
從史書的零散記載中可以看出北朝按“道”設置行台的一些情況:
一、按“道”設置大行台、行台以後,不但可以統一軍事的指揮、調度,“如有乖異,以軍法從事”,還可以配合軍事行動,進行有關的工作。如《魏書?肅宗紀》:“(正光四年二月)己卯,以蠕蠕主阿那環率眾犯塞,遣尚書左丞元孚兼尚書,為北道行台,持節喻之……”《孝靜紀》:“(興和元年六月乙酉,司馬子如)尋為東北大行台,差選勇士。”
二、《隋書?地理誌》記載,涿郡:“後齊置東北道行台”,彭城郡:“後齊置東南道行台”,等。大行台、行台的所在地,就是當時該“道”的中心。
三、北齊世祖置北道行台於朔州(見《元和郡縣圖誌》),後主置北道行台於幽州(見《北齊書?獨孤永業傳》)。可見,由於軍事需要不同,“道”名雖未改,而其區域的大小,行台的駐地,前後可能改變。
四、據《隋書?百官誌中》,“後齊製官,多循後魏”。“行台,在令無文。其官置令、仆射。其尚書丞郎,皆隨權製而置員焉。其文未詳”。從這條資料看出,由北魏到北齊,大行台、行台的組織,還是比較簡單的。
五、從北魏遷洛之後,到北齊、北周,逐漸出現關中、山東,河東、河北、河南、河西、隴右、山南……之名。如:《魏書?孝莊紀》說,北魏永安三年十月戊申,魏蘭根“為河北(道)行台”。《周書?侯莫陳順傳》說,西魏大統十六年,侯莫陳順“出為荊州總管、山南道五十二州諸軍事、荊州刺史”。《魏書?孝靜紀》說,東魏興和四年八月庚戌,侯景為“河南(道)行台”。可見,唐貞觀十道的名稱,應溯源於北朝。
(2)用“道”稱呼臨時的監察區域
《魏書?高祖紀上》:“(太和)八年春正月,詔隴西公元琛、尚書陸睿為東西二道大使,褒善罰惡”。《孝莊紀》:“(建義元年五月丁巳)以尚書右仆射元羅為東道大使,征東將軍、光祿勳元欣副之,巡方黜陟,先行後聞”。這裏的“道”,指臨時的監察區域。從北魏到北齊、北周,都有這種情況。
(3)臨時軍事區域兼監察區域的“道”
《北齊書?司馬子如傳》:“興和中,以為北道行台,巡檢諸州,守令已下,委其黜陟”。這個例子說明,東魏按“道”設置的大行台、行台,除指揮軍事,還兼管監察工作,它不僅是軍事機構,又是監察機構。設置這種大行台,行台的“道”,也就不僅指臨時的軍事區域,而且是監察區域了。
《北齊書?辛術傳》:“武定八年,侯景叛,除東南道行台尚書……齊天保元年……東徐州刺史郭誌殺郡守。文宣聞之,敕(辛)術自今所統十餘州地諸有犯法者,刺史先啟聽報,以下先斷後表聞。齊代行台兼總人事,自術始也。”從這段敘述中看出,所謂“兼總人事”,還是監察工作。北齊設置“兼總人事”的大行台、行台的“道”,還是臨時的軍事區域兼監察區域。
(二)
隋朝是統一的王朝,它所統治的地方,比北朝大,分“道”的情況,比北朝進了一步。
(1)隋初,置河北道行台尚書省於並州,河南道行台尚書省於洛州,西南道行台尚書省於益州,山南道行台尚書省於襄州,淮南道行台尚書省於壽春。
《隋書?百官誌下》記載:“行台省,則有尚書令,仆射(左、右任置),兵部(兼吏部、禮部)、度支(兼都官、工部)尚書及丞(左、右任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爵部、司勳)、禮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職方)、駕部、庫部、刑部(兼都官、司門)、度支(兼倉部)、戶部(兼比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每行台置食貨、農圃、武器、百工監、副監,各一人。各置丞(食貨四人,農圃六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錄事(食貨、農圃、百工各二人,武器一人)等員。”這樣的組織,比北朝完備。《通典?職官典四》說:隋朝的行台省,“隨其所管之道,置於外州,以行尚書事”。它是當時最高的地方行政機構,不過是臨時的。隋朝設置行台省的“道”,是臨時的行政區域。
(2)《隋書?文四子傳》:“(開皇)六年,(楊俊)遷山南道行台尚書令。伐陳之役,以為山南道行軍元帥,督三十總管,水陸十餘萬,屯漢口,為上流節度”。“山南道行台尚書令”是行政職務,“山南道行軍元帥”是軍事職務。“山南道行台尚書省”置於襄州,山南道行軍元帥的指揮部設在漢口。可見,隋朝設置行台省的“道”,是臨時的行政區域;派遣行軍元帥的“道”,是臨時的軍事區域。(楊俊是臨時行政區域的長官兼臨時軍事區域的長官)
(3)行台省廢除以後,“道”也就失去行政區域的意義。當戰爭時,用來稱呼軍事區域。《隋書?楊素傳》:“漢王(楊)諒反……帝於是以(楊)素為並州道行軍總管、河北(道)安撫大使,率眾數萬討諒。”《董純傳》:“漢王諒作亂並州,以(董)純為行軍總管、河北道安撫副使,從楊素擊平之。”隋朝的河北道一稱並州道。所謂“安撫”,是配合軍事行動的。派遣行軍總管、安撫大使的“道”,指臨時的軍事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