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子俞彌止鄭厲公刈諸公族(1 / 3)

鄭伯(1)卒,庶孽(2)奪正(3),公子五爭(4)。及厲公(5)自櫟(6)入國,將盡刈(7)諸公族(8),懸劍於國門(9),且下令曰:“敢爭(10)者斬!”

子俞彌(11)方病,聞之歎曰:“是何亡國之政也!”乃令左右扶見公。

未至,公遙呼曰:“大夫力疾(12)而見寡君,非欲嚐國門劍乎?”聲色俱厲。

子俞彌陽(13)驚曰:“何謂也?”

公語之故。

子俞彌曰:“君能如此,過(14)文王(15)遠矣。臣頓首賀且不暇(16),況敢爭乎!”

公解顏(17)曰:“寡君焉能過文王也?”

曰:“臣言不悖(18),君實過之。”

公曰:“大夫言何易(19)也!雖然,幸卒言之(20)。”

子俞彌曰:“君之過文王者無它,威勝(21)也。”

公悅,前(22)子俞彌,問曰:“文王初伐犬戎(23),次伐密須(24),次伐耆、邘(25),次伐崇侯虎(26)而作豐邑(27),自歧(28)始都之(29),其威盛矣。大夫乃謂寡君勝之,其故何耶?”

子俞彌曰:“文王之威能行(30)天下,而獨不行於周宗,故其子孫之蕃(31)、兄弟之國(32)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此無它,親親(33)也。今君欲兵之(34),非威盛文王乎?”

公艴然(35)見(36)乎色,曰:“大夫言固(37)善,如儀、亹(38)之黨(39)何?”

子俞彌曰:“鄭之公族盡二人黨耶,君奈何(40)殲之?臣所居之南,有山曰陽都之山,甚深,群熊萃(41)焉。熊性惡血,偶度絕壑(42),棘刺脅(43),血見若濡縷(44)。熊亟(45)爪之,血愈滋(46)。爪之不已,膚成坎,原原(47)如泉湧。熊不能禁,剜去其膚而血弗息,竟擢(48)腎腸以死。鄭之公族猶一體也,今因公子五爭,不問小大,盡刈,無乃(49)與前事(50)類(51)耶?”

公矍然(52)失聲曰:“吾過矣,吾過矣!”遂下城門之劍,寘(53)諸公族不論。

君子曰:鄭厲公之愎諫(54),誰能犯(55)焉?子俞彌反複言之而公弗格(56)者,以順入以正出也。《內經》(57)曰:“寒因寒用,熱因熱用(58)。其始則同,其終則異。於戲(59),豈特(60)醫師之為然哉!”

“注釋”

(1)鄭伯:指鄭莊公,名寤生,公元前743-前701年在位。伯:周天子對鄭國國君的封爵,五等爵位的第三等。

(2)庶孽:旁支,指莊公的次子突、三子亹(wěi)、四子儀(《史記》說名嬰)。

(3)奪正:指莊公的幾個兒子為爭奪君位的繼承權而廹使世子忽奔衛一事(事見《左傳·桓公十一年》及《史記·鄭世家》)。

(4)五爭:縱橫相爭。五,一縱一橫,亂。

(5)厲公:鄭莊公次子,名突。

(6)櫟(lì):地名,在今河南禹縣境內。

(7)刈:殺。

(8)公族:公子。

(9)國門:國都的城門。

(10)爭:通“諍”,進諫,直言勸阻。

(11)子俞彌:人名,即泄堵俞彌。見《左傳》宣公三年、僖公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