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不折玉人夏侯玄(3 / 3)

四、識見非凡實幹才。在正始名士中,無論地位、名望與實際權力、具體的執政能力,夏侯玄都是首屈一指的。他擔任中護軍一職相當出色:“玄世名知人,為中護軍,拔用武官,參戟牙門,無非俊傑,多牧州典郡。立法垂教,於今皆為後式。”(《三國誌·本傳》裴鬆之注引《世語》)這則史料中至少說明:一是夏侯玄有知人之明,這是為官行政的重要能力;二是他選拔武官,都是很有才幹的人才,這是行政能力的實績;三是他還能“立法垂教”,且可以沿用後世,說明他的行政能力不僅在眼前事務,也是有謀略,有遠見。這是正始名士中少見的幹才。再看他與司馬懿的通信討論選舉製度時所言,他要將“九品中正官人法”中唯中正之言為是,改為中正隻管評定等級優劣,而實際任用時台閣應該再察究各種清議等,再據實際情形任免。也就是將中正與台閣的的權力分開,分別各司評定與任免之職,這樣可以避免偏頗:“內外相參,得失有所,互相形檢,孰能相飾?斯則人心定而事理得,庶可以靜風俗而審官才矣。”(《三國誌·本傳》)兩權分立,各司其職,雖然台閣之權略重,但是兩不幹涉,也較易於防止腐敗滋生。夏侯玄之論誠為施政的高招。夏侯玄作征西大將軍,雖然在“駱穀之役”失敗,但是在長期防備蜀國中還是有善可陳的,幾次粉碎了薑維等人的進攻,而且收複了一些地方。“高平陵政變”時,他在西蜀任上,夏侯霸帶兵投降西蜀,並勸夏侯玄也投奔西蜀,但是手握重兵的他既沒有投降敵國,也沒有貿然舉兵反抗,一直等到將他調任內職。回到洛陽,“內知不免,不交人事,不畜筆硯。”他深知自己免死已經大幸,且由於與司馬懿家族有姻親關係,以及參與改製涉獵不多,而手握重兵沒有投敵與反抗之舉等等,略有嫌疑必然帶來殺身甚至滅門之禍,所以絕交棄著,擯息所有人事以自保。司馬懿死後有人以為夏侯玄的危機免除了,他卻認為更加危險了:“此人尤能以通家年少遇我,子元、子上不吾容也。”(《世說新語·方正》劉孝標注引《魏氏春秋》)他清楚地看到,司馬懿雖然殘忍陰險,但是對他還能以姻親關係及長輩的身份寬容他,而司馬師、司馬昭將更加殘暴,而最終的事實確如其所料。後來的謀逆之事,夏侯玄其實也是被迫裹於其間的。雖然因為被廢置而內心不滿,但是他並沒有輕舉妄動。這次因為李豐仰慕夏侯玄的為人和才幹,又深得司馬師的信任,聯絡了一些人,欲除司馬師,並以夏侯玄代之。幹寶《晉紀》記其事曰:“初,豐之謀也,便告玄,玄曰:‘宜詳之爾!’不以聞也,故及於難。”(《世說新語·方正》劉孝標注引)《世語》也有類似的記載:“豐遣子韜以謀報玄,玄曰:‘宜詳之爾’,而不以告也。”(《三國誌》本傳裴鬆之注引)兩者大同小異。可以看出,夏侯玄本不知情,其謀主是李豐;夏侯玄知道事情重大且艱險,希望仔細,別妄動;他沒有提前出賣李豐等人,也沒有阻止其事發展。夏侯玄在這件事情中基本上處於被動狀態,隻能眼看災難降臨。他之慮,可見其識見之明;他之義,可見其人格之高,這些都在其中得到了充分體現。當然,事情敗露,他自知死罪,因此臨刑釋然,並無受冤之狀。

夏侯玄的人格之美,可以說比較全麵地體現了魏晉名士的風度。他的才情,他的修養,他的美豔,他的才幹,特別是他的不畏權貴,視死如歸,正直偉岸,定如泰山等等品行都是魏晉名士人格的骨幹和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