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品士的風尚盛行。“名士”是在經品評並得到公認後方能成立的。魏晉品士之風更熾,幾乎達到了士無名不立的程度,而盛行的時間之長,幾與三國兩晉相始終。與漢末相比,魏晉品士之風吹遍社會各個層次。皇室也積極參與。“建安七子”就是曹丕說的,晉帝也經常詢問一些士人在士林中的影響。簡文帝司馬昱自己就是一個士林公認的名士。無論是被風所染還是內質所趨,魏晉皇室積極參與名士的品評,甚至自身名士化,顯示了品士風尚的影響之深廣,當時整個社會都尊重名士,形成了唯名是尚的風氣,這決不是名士們自己追名逐譽所能達到的,更不是統治者的評價所能控製的。名士,要在大眾場合有出色的才情、脫俗的風度等非凡人格表現方能忝列名士之林,決非徒追名聲者所能有的。
社會的大環境是如此,家族的風氣也在轉變。漢代以經學世家為貴,然而至魏晉,經學世家雖仍綿綿如縷,例傅氏家族等,但風光已不再,代之而起的是名士世家。有的經學世家漸轉向“名士傳世”,汝南袁氏是漢代有名的經學世家,至晉如袁宏等以名士聞世。王氏、謝氏、庾氏、桓氏、郤氏、殷氏等都是名士世家。這些龍門秀士,家族的熏陶與培養是其得天獨厚的條件,寒族之士難望項背。而家族本有的上流交際圈也在客觀上為其子孫成名提供了更多的機會。這樣的大家族對子女的導向在相當程度上反作用於社會,使社會的尚名之風更加熾烈。社會尊重名士,使名士的地位日益鞏固和提高。
第三,價值觀念的多元取向。社會價值觀念的多元化,必然導致士人的個性化發展,從而出現各行其是,各任其性的現象。漢代,統治者的利祿之途,最高統治者基本的身體力行,以及教育的獨尊儒學,多方麵的共同作用使社會價值觀念基本趨同。曹操的用人標準重才輕德,恰與儒家觀念相悖,沿用幾百年的一統觀念就此受到挑戰。尚才,導引出觀念的多元,因為“才”是最具個性化的,重才無疑是鼓勵個性化。後來討論“才性”關係,即是在理論上的延伸。當然社會的混亂,政權的屢易,最高統治者即使標榜名教,而行為則是踐踏名教,都促使其恢複到儒學一尊的努力(暫不管是否真心)成為泡影,結果隻能加速多元化發展。其直接結果是行為準則與模式的多姿多彩,或心持傳統而行為怪誕,或身在朝廷神在山林,或以飲酒而避世,或以吃藥而求壽,或沉湎於藝術,或癡迷於玄理,整個社會處於爭奇鬥異、各展異彩的無模式無準則狀態中,要之,以追求自由自然為終極目標。這種失控的社會,正是充滿個性精神的名士縱橫馳騁的理想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