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陰,邦顯不久擔任東路工委書記,潼關、華陰、華縣、渭南四個縣的工作重擔壓在他的身上。我到後不久的一天,他交給我十幾顆金戒指,讓我保存好,說這是組織給的活動經費,需要的時候,變賣成現錢,用於組織活動和基本生活所用,並要求我將每一筆開銷都記成賬,連五分錢一斤的白菜賬也不允許漏掉。我照著這樣辦了。為了工作,相會幾天後,就把小兒子送回他的父母家中。半年以後,又把我的大兒子委托有關同誌送回臨潼老家。那時,邦顯的身體迅速地惡化,經常吐血不止。但是,在他的生活中,卻不許我有一絲一毫的特殊和照顧。甚至在吐血接連不斷的情況下,都不許我動用這筆錢為他買一些營養品,如果不是王瑞亭一家為了救他賣掉自己的中藥鋪子,他恐怕早性命難保了。在這期間,他和同誌們動員的幾十名青年到陝甘寧邊區去的一切花銷,卻全部是由這筆錢中支付的。東路工委的開銷,也多來自公開的火柴廠中的收入,家中不困難的同誌,也不額外給予補貼。我和他的生活,維持在最低的標準中,也就是剛能果腹。1949年5月,中共渭南地委成立了,東路工委的工作和有關手續也全部移交給渭南地委。作為移交中的一件大事,我把邦顯交給我的十多顆金戒指的賬目和剩餘的十顆金戒指當著地委書記白清江、秘書長李經綸和邦顯三人的麵交給了組織,之後,邦顯才告訴我,這筆錢中還包含兩個孩子的生活費和我的一些必要的置裝費。在邊區省委機關兩個小孩每月還發一定的奶費,一年還發一次衣服費,出來這段時間兩個孩子一文錢也沒用過。我聽後生氣之極,質問他為什麼早不給我說,還差點把小兒子的命送掉。他卻回答說,公家的那點錢來得容易嗎?你在邊區生產科工作,不是不知道,能省就得省。作為在當時省委生產科做財務工作的我,深知為當時的革命鬥爭掙得每一塊錢都是非常不易的,有時,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價。我不得不承認他是對的,這就是我的丈夫劉邦顯。
建國初,邦顯在渭南地委副書記的任上仍然是一心撲到工作中,因嚴重的肺病,多次大吐血,他住進了醫院。出院後他和呂劍人等同誌被安排到當時風景秀麗、環境幽雅的武功農學院中休養。這期間,以“反官僚主義(主要是反對貪汙)、反鋪張浪費、反貪汙盜竊”為內容的“三反”運動開始了。當時的地委、專署的領導在動員會上,隻講找貪汙分子,不提官僚主義和鋪張浪費,激起不少同誌的不滿。我也發了言。對此事,地委和專署機關的群眾形成兩種不同意見。接著因渭南地委和專署幾個領導人生活作風腐敗,多吃多占,鋪張浪費,貪贓枉法等問題引起了渭南地委、行署機關和渭南、華縣、華陰等縣上的同誌們的氣憤,幾十個人聯名上告,反映這些事。我因在當時的地區婦聯任職(邦顯兼任地區婦女工作委員會書記),聽說某領導糟蹋了不少年青女幹部和女青年的事,還聽說某領導貪汙了公家的黃金,甚至包括我們在地下鬥爭中節餘的那些金戒指的事後,也氣憤不過,站到反映問題人員的一邊。那幾個被反映有問題的領導,惱羞成怒,將反映問題的人和看法相同的人列成名單,內定為“反黨、反領導集團”,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上報省委、西北局。邦顯知情後返回渭南地委。他千方百計壓我的火,不讓我繼續反映,要求我按組織原則辦事,他去按政策給省委彙報。還說,在事情未落實前,不要再鬧了。這些人(指被反映的人)都是陝北來的老同誌,如搞不好關係,工作肯定要受大影響。我氣不過,和他爭,和他吵,他就是不依我,甚至還對我發脾氣。最後,硬是壓製住我默不作聲。到1952年夏、秋,西北局采取了組織措施,把那幾個被反映有問題的領導全部調離,這件事才告一段落。到1956年底黨的八大以後,組織又對當時提意見的、被內定為“反革命”的四五十名幹部最終有了一個明確的、公正的組織結論。事後,我知道了,邦顯和那幾個被反映問題的領導鬥爭是非常堅決的,也親自到省委全麵進行了彙報。隻是當時國際、國內的鬥爭形勢非常複雜,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運動正在進行,新疆問題正在解決,根本不允許渭南地委亂下去!所以,他要求我們按組織原則辦事。綜合當時的形勢和實際情況,他的做法是正確的。也比我們站得高,看得遠。這就是時任我的頂頭上司的劉邦顯。
1956年底以後,邦顯調到省委,先後任省委財貿部部長和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這期間,我們倆的孩子增加到六個,而且全部是男孩子,最大的問題是當時的糧食定量根本不夠吃。幾乎月月熬不到頭,我多次跟邦顯說,能不能想想辦法,他每次都硬生生地頂回來說,全國人都是這標準,咱有啥可特殊的。1960年冬天,因工作的失誤,加上一些自然災害,全國上下鬧糧荒。一時間,因饑餓產生的浮腫病流行全國,人們為吃想盡了各種辦法。一個周末,我的一個上中學的兒子回到家給我說:媽,我得了浮腫病,給我補了一斤黃豆,現拿回來。可是,他把口袋掏了遍,隻找出十幾粒黃豆。問他黃豆到哪裏去了,他說,邊走邊吃,沒有想到,回到家,一斤生黃豆就剩下這麼一點了。我聽後,眼淚止不住湧入眼眶。給邦顯說,邦顯也隻講了句,全國都這樣,熬一熬,會好的。我沒有辦法,一邊每周給孩子煮上三斤多白菜(沒油,沒鹽,沒調料,因為,那一年冬天這一切都定量供應),讓他們帶到學校吃。一邊和孩子,公務員合夥開荒種糧,並在我工作的幹部學校每天將搞副業剩下的豆渣買回一點,給饑餓的家裏老小充饑。這一年冬,行政部門給省委常委以上的領導同誌每人議價賣一袋麵粉,邦顯堅決讓退了回去。理由是全國人民標準相同,咱們為什麼要特殊!這對孩子們的影響也不好。他們在學校,和其他學生本來在一塊,一切一樣,如果知道父親是當官的,有特殊照顧,這會有損於黨的形象。他讓公務員把麵粉退回去!氣得幾個孩子怨言紛紛。我知道,孩子們都非常不滿老子這種做法,可我又能說什麼呢?畢竟,邦顯在當時的情況下,想的和做的是對的。這就是孩子們的“站在最大多數勞動人民的一麵”的父親啊!
1964年起,我們一家搬入省人委新城小院。邦顯擔任省委常委兼副省長。他更嚴格要求自己了,也更嚴格要求家裏所有的成員。這一年的夏天,兩件事讓我永遠無法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