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形勢的確很難立即解決問題。
首先,正值抗美援朝戰事吃緊,西北局的主要負責人彭德懷親自在朝鮮戰場指揮;其次,新疆局部地區出現民族糾紛,西北局第二書記習仲勳飛抵新疆,就地解決問題;第三,全國範圍正開展著轟轟烈烈的“三反”“五反”運動,省委書記又是西北局副書記的馬明方坐鎮西北局,指揮著全區的這一運動,無法分身。所以,聽了省委劉邦顯的意見後,一方麵組織人員去渭華地區調查基層黨員反映地委、專署時任主要領導的問題;另一方麵,先按劉邦顯的處理意見辦理。
直到1952年夏季,西北局和陝西省委在基本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對這一問題才有了初步的解決意見。即:地委書記白清江、專員張俊賢、地委組織部長李森等三人先後調離渭南地區,另行分配工作;渭南地委由劉邦顯全麵主持工作,雷振東代理專署專員。不久,正式的文件下發,劉邦顯任地委書記,雷振東任專員,白興武任地委組織部長。但對前任領導上報的把數十名黨員打成“反黨反革命宗派集團”的報文未有答複。一些直接受到傷害的幹部仍持續不斷地給渭南地委、省委、西北局、中央反複寫信要求徹底平反。
1956年,黨的第八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八大閉幕後,中央委托習仲勳、賈拓夫兩同誌召集有關同誌座談,集思廣益,取得共識,形成了《座談會紀要》。明確指出渭華問題的錯誤“是屬於地委領導上壓製民主,壓製批評的性質,而不是渭華幹部反黨反領導的問題,省委的《結論》上沒有明確這一點,是不妥當的”。1957年9月12日中共中央批示同意這個《座談會紀要》,並派賈拓夫同誌到陝西傳達這個紀要。劉邦顯和絕大部分在渭華問題上受到迫害的同誌聽了後,對中央專門召開有關會議,傾聽不同意見,作出客觀結論的做法,非常感激。所有受到牽連的人員均獲得徹底平反。至此,這件被廣泛傳播為“渭華事件”的事件,徹底畫上了句號。
上個世紀90年代,在已離休去深圳探望習仲勳的時候,劉邦顯與習仲勳再次聊到當年的“渭華事件”。習說,他從新疆回到西北局後,聽說了這件事和劉邦顯當時的意見及擬采取的做法,他很讚同劉的意見。調查了情況,當時在渭南工作的那幾個陝北老同誌確實犯有錯誤,影響很壞,所以在和馬明方等人交換了意見後,采取了必要的組織措施。隻是當時各項工作頭緒太多,忽略了對反映問題的同誌們行個文,這是個教訓。不久,從遼寧省人大離休的白清江回到陝西,提出希望見到劉邦顯一敘,劉邦顯和劉庚一塊,到他的駐地西安人民大廈,三個老同誌都已鬢發斑白,真誠問候談笑了一番,一切盡在談笑中。
四 宣傳貫徹《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這是新中國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製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製度。”但是,因三年恢複時期(1949-1952年)的工作千頭萬緒:反霸、土改、鎮壓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再加上“渭華事件”,到1952年劉邦顯擔任地委書記時,新婚姻法仍未在渭南地區廣大農村得到很好宣傳,舊的包辦婚姻製度仍是主流。劉邦顯深感大力宣傳新婚姻法、提倡自由戀愛、反對包辦婚姻這一課一定要補上。他在給各縣的婦聯、宣傳部長的講話中,正式提出了這一要求(此時,他兼地區婦委會書記,直到1952年年底),並且提出,要用廣大農民喜聞樂見、容易接受的各種方式去宣傳,一定要使新婚姻法深入到每一個農戶之中。這時,有人反映華縣有一對青年人鬧自由戀愛,在當地反響很大,有人讚揚,更多的人是指責,或冷嘲熱諷。劉邦顯當即指示宣傳部和婦聯,到華縣去實地了解情況,和華縣婦聯一塊兒,把他們作為典型,進行正麵宣傳。渭南地委宣傳部和婦聯的同誌約華縣的同誌們一塊兒調查,掌握了情況。隨後,又和省上的有關劇團共同整理,在劇團的具體編導下,以這對年輕人的自由戀愛為生活原型,用廣大人民喜歡的陝西眉戶曲調為形式,一部宣傳婚姻法的眉戶大戲《梁秋燕》在極短的時間唱紅了三秦大地,唱紅了晉南、甘肅。新婚姻法迅速被廣大農民接納了。渭南地委一個搞過婚姻法宣傳的幹部曾說過:一部《梁秋燕》頂我們100次宣傳。
五 狠抓糧棉生產
1953年,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實施。黨在整個過渡時期總路線也開始醞釀提出,1954年2月中國共產黨正式確認了“一化三改”的總路線(即“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