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楊問道、小珠、孔尚仁、老若虛、墨天誌、釋見空、韓守法
楊問道在客廳裏,眉頭深鎖,身邊坐著一班老同學。幹女兒小珠垂著頭,一臉鐵青。孔尚仁歎了一口氣,問:“是誰經手的?”小珠把頭垂得更低。楊問道答:“是韓誠。”
韓守法大驚,仿佛吃了一記悶棍:“不是吧?”問道沒好氣地說:“怎麼不是?你是說我的幹女兒在騙你了?”
守法一拍腿站起來,說:“我這就去宰了那小子!”釋見空連忙把他拉住,說:“有事慢慢說,你這樣衝動能解決問題嗎?”
守法一手甩開見空:“要不你教我該怎樣做!”
老若虛接上:“你不是叫守法嗎?幹掉了自己的兒子,守什麼法?現在趁小珠在,我們好好商量怎樣善後嘛!尚仁,你來說說看。”
尚仁歎了一口氣:“小珠今年幾歲了?”
問道:“才十五。”
尚仁問:“你有沒有和小珠父母商量過?”
問道:“我還不敢和她父母說哪。可是我和太太說過,太太的建議是,把小珠送往‘母親的抉擇’,在那兒把孩子生下來。待小珠到了合法年齡,就安排小珠和阿誠結婚。”
小珠聽到這裏,忽然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尚仁問:“小珠,你哭什麼?告訴孔叔叔呀。”
問道歎了一口氣:“你知道韓誠這小子說什麼嗎?他說,做愛是大家一起開心開心,沒想過結婚。他還說,他信奉的是什麼多元性關係,不是什麼單偶婚製的霸權。”
尚仁道:“唉,本來嫂子的建議是很合理的,但是韓誠這樣子,又真的令人為難。”
墨天誌這時插嘴了:“為什麼結婚就是最合理的安排?”
尚仁抬頭:“你想,為什麼楊大嫂會建議小珠和韓誠結婚?這其實反映了一種典型儒家價值在百姓日用層麵的沉澱。儒家認為,我們在日常生活裏,凡事都應依禮而行。如果僵守禮文(禮的條文)行不通的話,我們就要權變。可是,權變並不是把禮丟掉不顧,而是在守禮的基礎上進行的。現在,一個少女未婚懷孕了,當然是於禮不合的。按儒家的禮,性行為應該是在婚後進行的(古禮連自由戀愛都沒有,但現代儒者都不信父母之命那一套了)。現在,禮已經受到破壞了。怎樣可以減少破壞呢?當然就是追認二人的關係,所以這個時候,最合理的做法,還是趕快結婚。”
天誌轉向小珠:“那你自己怎樣想?”
小珠一臉惘然:“我這個年紀,怎能結婚呢?”
尚仁答:“我說最合理的做法還是趕快結婚,這還是一個大原則的講法。細節上的東西,我們可以慢慢從長計議。回頭說大原則。你既然知道你這個年紀不能結婚,就不應做婚後才該做的那回事。你不守規矩在先,不負責任在後,就是錯上加錯了。這樣一錯再錯,人就會沉淪到萬劫不複的地步。所以現在最吃緊的是重認自己的責任。再者,結婚也不是那麼難。結婚的真正意義,無非是給兩人一個社會認可的關係。這個社會認可的關係,通常透過一個儀式來確定,所以我們有所謂婚禮(其實婚儀應該是更貼切的名稱)。另外,由於今日社會崇尚法治,我們又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來確定二人的法定關係。你要結婚,所需要的不外乎一個儀式,一個法律手續,一點不難。有些人覺得要大排筵席才算是結婚,那其實和婚姻的本義無關。”
問道說:“別說現在韓誠不肯娶她,就是他肯,婚後住哪裏?”
尚仁答:“這問題得分兩部分回答了。第一,在古代,答案很簡單,住在男家呀!古代的婚姻是為了延綿家族的血脈,住男家是理所當然的。現代社會流行小家庭,大家都不想住男家了。但是不想歸不想,並非不可以。而今日家庭的結構改變了,住娘家也未嚐不可。第二,即使是現代的家庭,也有很多是在比較惡劣的居住環境裏麵生活的。”
若虛點點頭:“我爹媽就住了很多年‘床位’,一家住在一張床上。”
尚仁答:“對,若虛現在也很不錯呀。‘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有良知的人,是不會為了生活苦一些就逃避責任的。住得壞一些,不等於不能生活。”
問道瞄了守法一眼:“但是韓誠現在不肯娶她嘛!”
守法說:“我去和他講,要是他不肯娶小珠,我就把他拉上警察局。”
尚仁罵道:“你這個人,除了法律就不懂別的東西嗎?慢慢來好不好?”轉向小珠:“所以說嘛,婚前性行為就永遠有這個麻煩,要不然聖人也不會製定婚姻之禮。《禮記·昏義》說‘敬慎重正,然後親之’,就是這個意思。在‘上床’之前對女孩說永遠愛她是很容易的,事後要結婚就是另一回事了。不過我們回來談這個問題:韓誠的確是要不得的。如果我們有方法讓他回心轉意,大徹大悟,當然最好。否則,你仍隻有負責一途。”
問道不服地說:“韓誠一走了事,小珠卻要獨力承擔,這不是很不公平嗎?”
尚仁說:“怎樣對待韓誠是另一回事,現在我們談的是小珠。對,要是韓誠不負責任,當然對小珠不公平。所有事情,隻要有人推卸責任,就有不公平。簡單如坐公共車輛時見到孕婦,比你年輕的人不願讓座,你老人家看不過眼而起身讓座,也是對你不公平的。但這不能成為不負責任的借口。反過來說,要是小珠不願意負責任,而今天坐在這裏的是韓誠,我也會叫他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