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1月時,全國已有11個省、市、自治區成立了掃盲協會或籌備組織。江蘇、福建、廣東等省有80%左右的縣、市成立了掃盲協會。
1956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
《決定》指出:
在全國範圍內積極地有計劃有步驟地掃除文盲,使廣大勞動人民擺脫文盲狀態,具有現代的文化,這是我國文化上的一個大革命,也是國家進行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一項極為重大的政治任務。
正如毛主席所指出的:“從80%的人口中掃除文盲,是新中國的一項重要工作。”
在目前,配合著社會主義工業化和農業合作化的發展,大張旗鼓地開展掃除文盲運動,以求在5年或7年內基本上掃除全國文盲,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能實現的。
《決定》要求:
兩年到3年掃除機關幹部中的文盲,3年或者5年掃除工廠、礦山、企業職工中的文盲95%左右;5年或者7年基本上掃除農村和城市居民中的文盲,就是說要掃除文盲達到70%以上。
這就是要求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即在1962年以前,基本上掃除全國青壯年文盲。
掃盲標準是:職工為2000字左右,農民為1500字左右。
到1956年底,共有7434萬人脫掉文盲的帽子,這是僅次於1953年開展速成識字方法後,達到的第二個高峰。
在1956年春以來,全國各地的掃盲運動蓬勃的展開。
但是,到1956年下半年,掃盲工作有一些脫離正軌。
因此,在1957年3月8日,教育部發出《關於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精神是,再次肯定1956年3月29日發出的《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對《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發出一年來的工作中的經驗和問題作了總結。提出,今後應做的各項工作,要求努力按計劃實現掃盲的目標。
在《關於掃除文盲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掃盲工作應根據工農群眾的生產、居住、身體、學習時間等,以及教師的情況,劃分出實現目標的階段,作出正確的判斷,逐步進行。
具體地說,40歲以下的青壯年工人農民和幹部中的文盲,含40歲以上的,都必須參加。
工廠工人的掃盲目標約為本單位總人數的85%,農民、市民、手工業合作社的掃盲目標約為各個單位總人數的80%,幹部要全部脫盲。
此後,掃盲工作自始至終貫徹著群眾路線,緊密地同群眾相聯係,並不斷地采取群眾樂於接受的形式。
在不斷地摸索中,參加掃盲學習的學員們都取得了良好的學習效果,從而有力地促進了工農群眾在生產和工作上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