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鳥論壇
作者:廖保平
最近,有三起企業“安全事故”。一個是錦湖輪胎涉嫌造假,其全球總裁日前在央視發表道歉聲明,向用戶鞠躬致歉,表示將召回所有問題輪胎;另一個是中國一些城市的家樂福存在多種價格欺詐行為,為此被國家發改委罰款五十萬元;還有重慶沃爾瑪因向某消費者銷售二十三瓶過期飲料,十倍賠償了顧客。
錦湖輪胎是韓國公司,沃爾瑪是美國公司,家樂福是法國公司,這些跨國企業都是大鱷級的。沃爾瑪、家樂福是世界五百強企業,錦湖入圍世界輪胎生產企業前十名,曝出這樣的醜聞,大大出乎人們的意料。
令人驚詫的是,此前,重慶沃爾瑪被披露曾出售過期板鴨;家樂福因價格欺詐遭發改委罰款五十萬元後,仍在某些地區出現老問題;錦湖輪胎在2009年時,就被國家質檢總局點名批評了。有些人就質問,這些著名跨國企業,到了中國怎麼就變壞了呢?且還屢錯屢犯?言外之意,這些外企應該內外如一。
對此,我既理解又迷惑。說理解,是因為這些跨國企業都是行業標杆,醜聞與其身份反差太大。說迷惑,則是弄不明白為什麼要用身份來進行預判,如果說外企就應該多守法一些,是不是說中企守法少一些就理所當然?在一個成熟的市場裏,企業都是平等競爭的主體,待遇應該是一樣的,守法也應該是一樣的。外企一違法就“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一種道德幻覺。
當然,我們對著名跨國外企形象多一些寄望,是因為這些企業在本國,頭上懸著嚴格監管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倘若不守法經營,或是違法時不及時“斷尾求存”(賠償、致謙等),將會麵臨滅頂之災。這促使它們一貫重視品質、口碑和商業倫理,正因如此,這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打拚出來,能做這麼大這麼久,給世人以良好印象。
由此,有人認為,那些被曝醜聞的外企執行了雙重標準,在本國適用嚴格的產品質量、技術標準、售後服務等一係列高標準,到了中國,則執行一係列低標準。原因是外國違法成本高,中國違法成本低,難免就“南橘北枳”了。
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違法成本太小相當於放縱企業違法,用重典有防範效果。但不是說重典在手,就高枕無憂,重典要靠人去執行,就算有重典,卻像最近的雙彙“瘦肉精”事件那樣,監管環節層層失守,重典也起不到威懾作用,法律本身與執法力度不可偏廢。
著名跨國外企並非天生的“壞孩子”,而且還罩著光環,但它們在進入中國市場時,必然要調整自身係統,入鄉隨俗,才能“適者生存”。
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可以回頭看看這些年,曾經曝出多起外企“賄賂門”事件,其中包括IBM、朗訊、雅芳、戴姆勒、西門子、力拓等全球知名企業,這不能不說與中國的市場生態有關,即盛行於中國(包括商業領域)的潛規則:通過請客送禮、拉人脈走關係獲得資源,從而在不公平的競爭中事半功倍地贏得勝利。舉這一個方麵的事例,至少可以說明,我們的市場環境還存在軟肋。
種種軟肋影響,改寫著正常的競爭規則,不同的競爭規則必然催生不同的競爭手段。在一個劣幣淘汰良幣的環境裏,好的企業甚至會效仿壞的企業。因為,資本的本性是逐利的,不管是外企還是中企,都追求利潤最大化,當利潤足夠吸引人時,資本就會鋌而走險,這是馬克思發現的資本規律。一些外企進入中國市場,放棄“洋為中用”,搞起“中為洋用”,正是我們的市場環境裏非正常競爭規則潛藏滋長的真實映照。
一旦“中為洋用”,這些外企更像一個個夾生的“中企”,除了資本、招牌是國外的,從中下層人員到管理營銷行為,都相當的“中國化”了,它們沾染了中企身上的某些毛病。這到底是外企的悲哀,還是市場環境的悲哀呢?
因此,我們要質問的,不是為什麼外企到中國就變壞,而是怎樣建立一個讓所有企業盡可能向好的市場。那就要完善競爭規則,建立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讓所有企業向好的看齊。那種以企業的身份來推斷商業倫理的高低,看似有理,實則既不現實,也不公平,就像以官員的好出身來推斷其肯定不會腐敗一樣,往往是不可靠的。
責任編輯/薑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