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遠良這句話說得非常輕,但安萍兒還是聽見了。
正當安萍兒想問周遠良是什麼意思時,二喜從門口處探頭進來,說:“少爺,長順說有事要回稟。”
“讓他進來。”周遠良坐直身體、雙臂撐在書桌上,顯然很期待長順帶回來的消息。
捕快長順走入書房,躬身回稟:“大人,查到了。張府的丫鬟荷花是本縣人士,姓齊,今年十六歲。她是三年前為了抵債而入張府為奴的。”
“抵什麼債?”
“荷花的父母原在城東開了一家染坊,生意還不錯。三年前,有人來福陽縣販賣一大批高級染料。荷花的父親齊老板見染料的成色很好而且價錢很低,於是就想買。賣主說之所以售價這麼低是因為他想快點出貨、然後準備回老家了,如果齊老板想買的就必須全部買走,賣主不零賣。雖然價錢開得比市價便宜許多,但那畢竟是一大批高級染料,總價還是蠻高的。齊老板想買但手頭的錢不夠,這時張伯桉出現了,答應借給齊老板錢。於是齊老板就借了三百兩紋銀買下這批染料。”
魏捕頭忽然想起了什麼,問長順:“是三年前那批賊贓的事嗎?”
“是。”長順點頭。“齊老板剛付完錢收了貨,轉天就有鄰縣的捕快來查案。這種高級染料產量有限,而且每一家製出的染料都各有特色。齊老板庫中的那批染料大部分還未拆封呢,於是立馬就被證明是鄰縣一家染料作坊被竊的物品。雖然齊老板也是被騙才買了賊贓,無需承擔盜竊的責任,但他的這筆買賣不能被承認,贓物必須歸還原主。而齊老板能做的就是等竊賊被捉拿歸案後索回錢款。”
安萍兒見魏捕頭輕輕搖了搖頭,知道這位齊老板悲劇了。
“當晚竊賊在本縣一家黑賭場裏落網。人是抓到了但錢都被他給輸光了,根本無力歸還齊老板的三百兩紋銀。齊老板因常年操勞而身體欠佳,聽說錢已經全都沒了後更是氣火攻心,病了三天就死了。這時張伯桉上門討債。齊家老板娘是個沒見過世麵的膽小女子,一聽說債主來討要三百兩紋銀外加五十兩利息的巨款時就嚇慌了,半夜時居然自縊而亡。留下一個十三歲的女兒,就是荷花。”
安萍兒是本地人士,雖然她沒聽說過三年前發生在城東的這樁悲劇,但她很了解福陽縣中的人情冷暖。父債子償,齊老板夫婦已死,這些債自然要被歸在那個十三歲的女兒身上。而這樣的一個小姑娘什麼都不懂,被坑蒙拐騙是肯定的。
長順繼續講:“張伯桉不是什麼仁義之人,繼續向齊荷花追要這筆債務。”
周遠良眉頭微皺,說:“欠債還錢也是天經地義,談不上仁義不仁義。”
“大人,若隻是欠債還錢這麼簡單的事自然沒問題。”長順歎了一口氣,說:“齊家算不上多富有,但有宅院、有染坊,償還三百兩紋銀是沒問題的,就算加上利息是三百五十兩也完全還得起。齊老板八成是心疼平白損失了這麼一大筆錢才急火攻心而死的,而他老婆純粹是什麼都不懂就被嚇死了。其實隻要變賣染坊就足能湊齊三百五十兩紋銀還有餘錢,這樣齊家母女還能剩下一座宅院過活。但齊家夫婦一死,齊家的親戚就動了歪腦筋,想霸占齊家的產業。這時張伯桉不知怎麼跟他們攪和在一起了。齊家的宅院被荷花的兩個伯父給弄走了,而齊家的染坊被抵給張伯桉。我聽地保說齊家的染坊至少值五百兩銀子的,但最後在荷花兩個伯父的同意下被定價為三百兩銀子。這樣還差五十兩紋銀的利息錢,於是就拿荷花抵債了。”
安萍兒輕捶了一下椅子扶手。
這種親戚勾結外人欺負孤女的事並不少見,而旁人對這種事又不怎麼願意管,即使是那些還算善良的親友也不願意管。
為什麼?因為他們覺得荷花早晚是要嫁人的,幫她爭來再多的財產將來也都是婆家的了,跟齊家一點關係都沒有。那現在幹嘛還要費勁去爭呢?如果齊家當時剩下的是一個十三歲的男孩的話,肯定還是有親戚會幫他爭取一些利益的,而不是任由著他被人欺負、被迫賣身為奴。
安萍兒憤怒的正是這幫人理所當然地欺詐、迫害女人。
周遠良比安萍兒淡定得多,也不知是見慣了這種事情還是缺少感同身受。聽長順回稟完畢後他關心的問題是:“那次的染料贓物追繳過程中是否有何異常?”
長順顯然對三年前那件事所知不多,於是他扭頭看魏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