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青在他們身後冷冷地低聲詛咒:“哼,神氣什麼!你們這對狗男女結婚也不會有好下場!”她比趙鳳凰更明白宋壬的為人。他為了林幽蘭拋棄她,難道他就不會為了別的什麼女人丟下趙鳳凰?商場西餐廳內,宋壬格外豪氣地開了瓶紅酒。 今晚他定要拿下趙鳳凰,讓生米煮成熟飯,免得夜長夢多。沒見如青前,還對其抱有幾分舊情複燃的幻想,今日相見,不如懷念哪!當媽的人了,過的又是錦衣玉食的生活,他是真高攀不上了。好在老天還給他剩下眼前敦實的趙鳳凰,雖是人醜,脾性烈,看在她處處維護他的份上,想來對他也是有心,再說她背後有家產撐腰,在這個節骨眼上,宋壬終於意識到父親的英明。
他需要一樁保全他事業的婚姻,保全他生活的女人,趙鳳凰是他最合適的選擇。真要和趙鳳凰結為夫妻,朝夕相處,宋壬還是為自己感到不值,人生的痛苦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值也還要做。他醞釀著先把自己灌醉了,有些話才好說出口。幾杯紅酒下肚,醉眼熏熏的趙鳳凰倒先向他傾訴起滿腹苦水來。這些年,趙鳳凰過得也不易,世上男女的情關,對誰都是一樣的難過。宋壬聽出趙鳳凰的話外之音,他與她,一個是郎有意,一個是妾有情,好事將近,他渾身輕鬆,示意服務員再開一瓶。就當提前慶祝任務勝利完成!他帶著酒意想看她的笑話:“趙鳳凰,我不相信,你就沒找到喜歡的男子?”邊說邊為她斟滿紅酒。他是有意的,反正趙鳳凰也不懂喝紅酒的規矩,她也不用懂這麼多,宋壬吃定她。
“哈,你說得輕巧,找個喜歡的男人,有那麼容易?又不是市場買菜,可隨意挑揀?”趙鳳凰端起紅酒杯,豪氣地揚起脖頸,一口喝完杯中酒。宋壬心底發笑:真是個土鱉娘們,一點常識都沒有,笑歸笑,可他壓根也不想教會她。趙鳳凰重重放下酒杯,用衣袖揩幹嘴,吐著粗氣,眼裏冒出紅血絲,她是久不喝酒,一喝就眼睛發紅。
“你不是喜歡過金一嗎?”宋壬手下用力切著半熟的牛肉,吃半生帶血的肉,還真不習慣呢。他用刀叉插起一塊肉,咬在嘴裏,費力地咀嚼好半天,才囫圇吞棗般咽下去,嘴邊滲著血跡,看上去像偷吃不擦嘴的小野獸。趙鳳凰醉眼迷蒙中哈哈哈幹笑著口吐真言:“金呆子,以前小不懂事,喜歡過他,可他永遠傻呆呆的,時間久了,正常點兒的女人誰會喜歡他呀 。”話是這麼說,她明白不是她不喜歡,而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如此說來,你還是喜歡聰明的男人?”宋壬心頭暗喜,障礙掃除,活該他大顯身手。他不怕其他男人,就懼怕金一,林幽蘭喜歡他,他不是不知情,心裏也就把金一當作假想情敵了。“是啊,你這樣機靈,這樣懂事,我就喜歡。”趙鳳凰乘了酒意,抓住宋壬的手緊緊握住,低頭直視宋壬,眼裏射出熱烈的光芒,當年班裏最剽悍的“鬼見愁”終於顯露真容了。“啊?哈哈哈。那我們倆就湊一處過日子算了?”宋壬得意地狂笑。他伸出手指頭,這也太簡單了,簡直是不費吹灰之力呢。
“你敢,我就敢!”趙鳳凰抿著紫紅的厚唇,一點也不害臊,也不矯情,更不裝腔作勢。也伸出手指頭勾住宋壬。
“好!幹杯!慶祝我們的明天更好!幹!”兩隻高腳玻璃酒杯撞擊在一起,清脆嘹亮。當晚,兩人就住省城。
一夜無話,半醉半醒之間,半推半就之下,成為夫妻。樊家鎮上聲勢浩大的婚禮舉行了。
這次婚禮算是樊家鎮上一大盛事,新郎、新娘都是鎮上的風雲人物,來自顯赫門第——當然,這風雲、這顯赫,僅僅限於樊家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