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到了哪裏,我隻知道自己已經在這個地方待了四百多個春夏秋冬,隻知道在我的麵前是一座巍然矗立的山峰,它是那麼險絕,險得令塵世中的人類望而生畏!
我怎麼會到了這裏?
我曾經,也是人麼?
許是吧,
我不知道。
隻知道自己是在那山峰下,自己早已和身周那些灰色顆粒融為一體了。
它們是居無定所的,我也是,整日裏隨著它們東飄西蕩。
盡管身不由主,我卻不覺乏累,我要找尋那讓我魂夢牽縈的氣息,哪怕踏遍萬水千山。
我始終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對那道氣息念念不忘?
四百多年來不曾忘記。
難道這氣息和我的前生有關?
它到底在我的前世中擁有著怎樣的重要地位?
我覺得自己和它離的並不遙遠,直覺告訴我,它是到過這裏的,可如今,它又在哪裏?
我喜歡風有三個原因:
一是因為它的無所拘束,它可以帶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那種感覺真是美妙極了!
我喜歡這感覺。
其二,它可以載我去天涯海角,尋覓那道一閃即逝的流星。
這第三個原因,卻是連我自己也說不出所以然。
這是一種很奇特的感覺。
每當聽到風過大地的聲音,都會使我興奮到極點,那仿佛天籟般的美妙樂音,常常讓我不自禁地生出想要用特殊方式將它表達出來的渴望。
至於是何方式,在我的腦海中隻是模糊一片。
我竭力回憶著我的前世,
思索自己為什麼會對音符這麼敏感?
莫非我的前生和這些曼妙音樂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我的前生是怎樣的?
我渴望知道那氣息讓我日思夜想的原因,
渴望知道自己來到這裏的原因,
我渴望知道前生的一切!
一天、兩天--
垂死的禾苗企盼著甘霖的潤澤,盼望它帶給自己重生!
最後一天了,明天便是早已腐朽的軀殼重生的日子!
待到明日的朝陽升起,我在這個地方已經整整五百年了--
我快要喚回我空白五百年的記憶了!
我好快活--我好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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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是寫作新手,但我市的權威報刊已刊登過我的報道,以下:
【2008年12月24日,王芳在寫完最後一節後,欣然收筆,首部小說終於大功告成!隨後,她自己設計封麵封底,自己作序,並托人打印裝訂成冊,就這樣,一部完全由王芳一人diy的“小說”誕生了。
據悉,王芳從小到大,一直喜歡寫長篇,動輒萬餘字。更讓人不解的是,她幾乎隻鍾情於古典言情小說。《隨風罷》就是這樣一部作品。在故事的梗概裏,她這樣寫道:“這是一段短暫而純淨的愛情。——沒有結局。就像握在手中的流沙,想要留住,卻終究會流失於指縫間……”據王芳自己說,她隻會寫長篇,不會寫短篇。但記者了解到,她偶爾也會寫影評,還頗受好友的推崇。
今年,靈感不斷的王芳又開始了第二部小說的創作,目前,小說的框架已經搭好,而且已經寫好了前兩章。王芳說,這部作品分上下兩冊,總字數最少有40萬字,故事情節也會比第一部好看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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