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的很多化學成就,直接與火藥的發明相關。金丹術中的伏火實驗不僅豐富了對許多物質性質的認識,同時也
借此對爆燃現象進行了較多的研究。其中“伏火硫黃法”、“伏火硝石
法”為火藥的發明奠定了基礎。唐代孫思邈在“伏火”方麵的實驗可謂影響深遠。在《諸家神品
丹法》中記載“孫真人丹經內伏硫黃法”:
取硫黃、硝石各二兩,研成粉末,放在銷銀鍋或砂罐裏。掘一地坑,放鍋子在坑裏和地平,四麵都用土填實。把沒有被蟲蛀過的3個皂角子逐一點著,然後夾入鍋裏,把硫黃和硝石燒起焰火。等到燒不起焰火了,再拿木炭來炒,炒到木炭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還沒有冷卻,取出混合物,這就伏火了。
從這一記載可見,當時已經掌握了硝、硫、碳混合點火會發生劇烈反應的特點,因而采取了控製反應速度這一措施,防止爆炸。
曆代伏火硝石的方法很多。元代人所撰的《庚道集》對此法有更加詳細的記載,其中解釋了物質受熱分解後產生氧氣泡的情景,若沒有這種現象,表明已不再發生反應,這就是所謂的“死硝”。
關於如何檢驗硝石是否完全伏火,《真元妙道要略》中明確指出:伏火硝石的目的是使硝石喪失其助燃性,以避免與其他原料同煉時再發生爆燃等禍事。
此外我國的丹金家還用鹽或砒霜等物質來伏火硝石。總之,丹金家對硝石采取伏火的預處理,明確地揭示他們已清楚地認識到硝石常常是與其他物質合煉中發生爆燃的禍首。
經過長期的實踐,金丹家已掌握了火藥的配方。然而隻有將火藥的配方真正運用到生產生活,首先是軍事上,才能算真正完成了火藥的發明。
在火藥發明之前,古代軍事家常采用火攻這一戰術克敵製勝。在當時的火攻中,有一種武器叫“火箭”,它是在箭頭上附著像油脂、
鬆香、硫黃之類的易燃物質,點燃後射出去,延燒敵方軍械人員和營房。
但是這種“火箭”燃燒慢,火力小,容易撲滅。如果用火藥代替一般的易燃物,燃燒比較快,火力也大。所以在唐末宋初人們已經采用火藥箭了。這是火藥應用於武器的最初形式。
隨後又在拋石機的基礎上,創造了火炮。火炮就是把火藥裝成容易發射的形狀,點燃引線後,由原來拋射石頭的拋石機射出。火藥運用在武器上,是武器史上一大進步。
北宋時期曾公亮等編寫的軍事著作《武經總要》,不僅描述了多種火藥武器,還記下了當時的3種火藥配方。這些配方同近代黑色火藥相接近,具有爆破、燃燒、煙幕等作用。
這世界上最早的火藥製造配方,被軍事家們製成了火器應用於古代戰爭,為我國第一批軍用火器的發明和製造提供了物質條件。
由於戰爭的需要,火藥的生產被放在了第一位。北宋時期史料中記有“同日出弩火藥箭七千支,弓火藥箭一萬支,蒺藜炮三千支,皮火炮二萬支”,清楚地表明了當時火器生產的規模。
至北宋末期,人們創造了“霹靂炮”、“震天雷”等爆炸力比較強的武器。霹靂炮一炸,聲如霹靂,殺傷力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