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時製度 1.(2 / 2)

專家根據上述3種材料,歸納出來秦漢時期16時製的時稱:清旦、日

出、食時、莫食、東中、日中、西中、日昳、餔時、下市、舂日、日入、黃昏、人定、夜半、雞鳴這16時。清旦,即清晨,天亮到太陽剛出來不久的一段時間。春秋之際通常指早上5至6時這段時間。日出,日麵剛從地平線出現的一刹那,而非整個日麵離開地平線。食時,正食的時候,大約8 時前後,古人認為這是吃早飯時間。也

就是日出至午前的一段時間。莫食,相當於巳時,就是9時至11時。東中,大致相當於11時稍後的短暫時間。日中,日正中天,相當於白天 12

時前後。這時候太陽最猛烈,這時陽氣達到極限,隨之陰氣將會產生。西中,大致相當於13時稍後的短暫時間。日昳,太陽偏西為日跌。相當於

“西中”稍後的短暫時間。餔時,接近傍晚,在16時前後。下市,大致相當於17時稍後的短

暫時間。舂日,相當於“下市”稍後的短

暫時間。日入,約指申時和酉時。黃昏,指日落以後到天還沒有

完全黑的這段時間。

人定,相當於21時至23時。

夜半,相當於夜裏0時前後。

雞鳴,天明之前的一段時間。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時段往往有不同的稱謂,對於同一時段名,所指時辰也有不同看法。

秦漢時期的16時其確切時間不是很清楚,這是因為當時的科技條件和人們的認識水平所致。這也反映出了我國古代計時發展在初級階段的實際情況。事實上,除了秦漢之際計時主要通行的16時製外,還有兩漢時期其他的一些分段計時之製,也是我國古代分段計時發展所經曆的一個階段。

兩漢時期的分段計時材料,則見諸劉安《淮南子·天文訓》、《漢書》,以及唐代太仆令王冰所編《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以及居延漢簡等。

《淮南子·天文訓》根據太陽的出入將一天分作15時,為晨明、朏明、旦明、蚤食、晏食、隅中、正中、小還、餔時、大還、高舂、下舂、縣車、黃昏、定昏。此15時疏於夜間的計時。其實,《淮南子》的15時,也是本之於16時製。

《漢書》中的計時材料,據專家整理,有晨時、旦明、日出、蚤食、日食時、日中、餔時、下餔、昏、夜過半、雞鳴11個時稱。可見這個材料不完全。

《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保存有西漢分段計時製的材料,有大晨、平旦、日出、早食、晏食、日中、日昳、下餔、日入、黃昏、晏餔、人定、合夜、夜半、夜半後、雞鳴等時稱,為16時製。

居延漢簡為西漢時期武帝太初年間至東漢時期明帝永元年間之物,前後延續時間約200年,有關的計時材料。經過專家整理,共得晨時、平旦、日出、蚤食、食時、東中、日中、西中、餔時、下餔、日入、昏時、夜食、人定、夜少半、夜半、夜大半、雞鳴18個時稱,因此有人認為漢代官方可能實行18時製。

上述材料所說的15時、11時乃至18時,相比之下都沒有16時精密。由此可見,秦漢時期16時製這一時間分法,是我國古代分段計時製度成熟的標誌。

總之,我國古代的分段計時製度,是在實踐中逐步完善起來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知識的進步,人們對於時間精度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原有的計時方法不斷做出修正,淘汰其不合理或不適應實際生活習尚的部分,或改進計時的形式,或增加新的內容,此而使分段計時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