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花怒放】第十四章憎恨(3 / 3)

花子泉趕了很久才到那時,到時邦斯已然坐在那裏,已喝了很多杯酒了。

他頭也沒回,就知道是花子泉來了,他冷冷道:“找我幹什麼?”

花子泉抽出香煙點上後說:“我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真相?你不是會查嗎?”邦斯的回答帶著譏諷。

花子泉又說:“有些事還是當麵問你比較好,比如說你和張院長的關係。”

邦斯一聽到張院長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很謹慎的回答道:“我和他沒關係。”

盡管他這樣說,但花子泉依然在他臉上找到了苦澀的感覺。

“真沒關係嗎?如果我猜得沒錯,他應該是你的親生父親。”花子泉故意道。

果然,邦斯的神情異常緊張,但他畢竟是唐人街的神探,不過片刻就恢複了過來,淡定的問:“為何這麼說?”

花子泉微微一笑,解釋道:“你到離你家很遠的步行街跑步,不是因為那裏的有多舒適,而是因為那裏有你的回憶,而且還能看到自己的親生父親張院長。”

邦斯的眉頭皺了起來。

花子泉繼續說:“張院長到那裏跑步,是因為那裏有他最美好的回憶,這點從他在那裏的表現就看得出來。他到了那裏,一會兒看這裏,一會兒看那裏,看得入神,好像腦子裏想著什麼,時而還露出微笑。而那早我看你看張院長的眼神,充滿敬意和溫情,就知道你與他的關係不一般。就在剛才,我提到張院長的時候,從你的微小的表情上,我察覺到我的猜測沒有錯。”

邦斯本對花子泉的印象不好,可聽他這麼一說,又不得不佩服。他認為他簡直是一個可怕的人,竟憑這麼一點線索就能得出這種結論。

其實,花子泉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他,那就是他來美國的時候,大使館已經給了一份張院長的詳細資料給他,其中一條就是他的前妻帶著了他的孩子跟了一個美國人,他很氣憤,又覺得丟麵子,所以從來沒有提過,以至於後來很少知道他還結過婚,且有一個兒子。花子泉是根據這份資料和聶旭所查得的邦斯資料相結合才得出來的結論。

邦斯沒有說話,一口氣又喝了一杯酒。

花子泉問:“你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張院長,現在長大了他認不出你,但你認得出他,為什麼不和他相認呢?”

“相認?”邦斯苦澀的笑了笑,“在我七歲的時候,我母親愛上了一個美國男人,就是我現在的繼父,我父親回來的時候非常生氣,毒打了一頓我的母親,還差點殺了我的繼父,但是母親卻用自己的性命救了他,父親最後還是把我們放了。在我十三歲那年,我回去看父親,他非常高興,什麼都幫我買,但是就在我告訴他我的英文名字時,他大發雷霆,他說,老婆跟了別人,他傷心,但不絕望,兒子跟了別人,他難過,不過同樣不絕望,但是兒子跟了別人後,連姓都改了,名字換了,他氣不過。我從來沒有看到父親如此傷心絕望過,也同樣也沒有看他如此殘暴過,如果當時不是我跑得快,我可能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了。”

“所以你恨他?”花子泉說。

邦斯在說這些話的時候喝了很多酒,此刻顯得有些醉了,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甚至直言不諱。他說:“如果我恨他就不會做這麼多錯事了。”

“你做了什麼錯事?”

“第一,這十三起案件全是凶殺,我卻公布是自殺,就這一條就足以讓我蹲一輩子大牢了,這叫以權謀私。第二,我知道凶手卻不能去抓,這叫荼毒社會。第三,在我把遺書交給你們之前,還故意撕掉了一些重要線索,這叫破壞證物。”

他一口氣說了三條,說著說著,又喝起了酒。

這樣看來,與呂玲所猜測的很接近了,不然邦斯為什麼不惜冒著重重風險的去幫他。如果真是這樣,張韻也逃不掉幹係,因為要模仿一個人的筆跡,隻有她最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