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2 / 2)

房猴兒遵照他幹爹屈主任的旨意,發了個“住房須知”,共計七條八款九項十宗,其中第二條第三款第四項第五宗明文規定:今年8月31日之前各戶必須遷入新居,逾期不住者,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分房權利,租賃合同屆時自動作廢,新居另分他人。規定這個期限的理由甚多,一,還有許多不夠條件進住紅樓的職工等著住您騰出來的舊房呢!二,百餘戶紅樓居民在一個月之內喬遷,屈主任和房猴兒便於管理服務,加強保衛,晝夜值班,電梯延長服務時間--16層也算得大高樓了,沒有電梯怎麼往上搬家具?三,如今的居民大都有錢,據摸底調查,幾乎家家要對新居進行不同程度的內部裝修,鋪地板,糊牆紙,安吊燈,改爐灶,裝空調,打隔斷,換門鎖,乃至徹底改造廚房、衛生間,更流行的是家家安裝防盜鐵門,錢多的主兒還改用鋁合金密封門窗,與空調機配套。為此規定個統一期限,大家都在這段時間裏搞裝修,基本完工之後,再搬進新居,安安靜靜地過日子多好!如果喬遷自由化,鑼齊鼓不齊,你先搬進來裝修一通,我後搬進來再裝修一通,那電鑽、電刨、電鋸、榔頭、斧子的刺耳噪音,樓上樓下、左鄰右舍,此伏彼起地響它個一年半截誰受得了?

還有若幹更重要的理由沒寫在“住房須知”上。譬如“通氣”問題,煤氣公司有個合情合理的規定:新樓居民住滿80%以上才給予接通煤氣。這主要是從安全方麵考慮的,新樓新設備,初次使用,難免有漏氣的地方,如果大部分房屋還沒住人,單元房門鎖著,煤氣泄露也沒人知道,或者說,光靠房猴兒和少數管理人員檢查也難以及時發現,那煤氣泄露多了,一旦遇見明火,或是電器開關打火花(這是通病,質量不過關嘛),整座樓房都可能炸塌!這種惡性事故發生過不隻一次了,人命關天呀,血的教訓怎能不記取呢?

遺憾的是,“人命關天”的說法太籠統,那些不怕烤熟了的鴨子飛掉的紅樓居民就認為自己的命比別人的命更值錢。所以他們並不急於搬進新樓,此中奧妙甚多,首先,他的鴨子飛不了。其次,先搬進紅樓的肯定沒有煤氣用,還得自己繞世界去掏換電爐子,或者液化石油氣罐兒,或者煤球爐子,再安煙囪,那多麻煩啊!麻煩多久?甭問,一直等到新樓住戶湊足80%以上的數兒嘛。因此,我絕不當那80%的傻瓜--待到傻瓜們湊足了這80%的數兒,新樓接通煤氣之後我再搬進去多好,再次,不怕鴨子飛掉的居民們,大都看過別的新樓由於煤氣泄露而爆炸的內部通報,屈主任和房猴兒不把這一條寫進“住房須知”也隻能瞞住那80%的傻瓜而瞞不了有資格看內部通報的居民,所以他們寧肯把這段“危險期”讓給那80%的傻瓜,等傻瓜用上了煤氣,證明這棟新樓的新設備是安全的之後我再搬進去不就更安全了嘛!

人各有誌。出於主觀客觀種種不同的考慮,別說房猴兒規定的搬家最後期限“8月31日”,就是過了元旦、春節,紅樓居民也沒湊足80%的數兒,煤氣公司理所當然地也就不予“通氣”啦。

更糟糕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如今的居民,除了作家王和吳總編之流的酸儒還在斤斤計較“七月流火”能否形容“酷暑”之外,大多數擺脫了愚昧盲從狀態,眼看著不怕鴨子飛掉的居民們耍弄拖延戰術,不執行屈主任和他幹兒子房猴兒“8月31日”之前必須搬家的命令,而且看透了他幹爺兒倆根本不敢將違令者烤熟鴨子“另行分配”,好嘛,咱也愛什麼時候搬就什麼時候搬嘍這麼一來,不但湊夠80%傻瓜的數兒遙遙無期,那內部裝修的電鑽、電刨、電鋸、榔頭、斧子製造的噪音也就始終沒間斷過,有人花錢請裝修公司白天幹,有人找倆哥兒們下班之後晚上幹,吱吱吱,當當當,嘁嚓哢嚓,一把電鑽擾十家,於是乎鬧出來個新鮮詞兒:紅樓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