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地的居民,與迅速發展的關廂地帶,漸漸聯合為繁盛之區。在客觀上,已有一定程度的城市化發育。北京南郊的如此狀況與北郊元代土城範圍的冷清形成反照,故新修外城時,重南而輕北。修外城也是南郊民望,所以有三關廂居民寧願自出財力之說。
金中都自元代旁棄之後,並未完全湮滅為平地,在整個元朝,仍遺有南城,居民不絕。直到明嘉靖外城修築,金中都之餘緒才終於結束。
北京南郊比較發達的居民區,因外城的修築,而被整合為正規的城區,並割坊管理。外城修建後7年(1560),張爵著《京師五城坊巷胡同集》,其中所列的南城(或曰新城,即新築外城)諸坊為:正東坊、正西坊、正南坊、崇北坊、崇南坊、宣北坊、宣南坊、白紙坊。嚴整坊製的設立,是要“示天下肅也”,外城地帶從此成為京師的重要組成部分。
永樂時,曾仿照南京之製,在北京設立五城兵馬司。嘉靖築外城後,調整改設南城兵馬司,署在宣南坊閻王廟街西,管轄正陽、崇文、宣武三門外諸坊。城門是京師的重要守衛和管理部位,外城修建以後,京師內外城十六門均有“掌門官”“管事官”等“稽查出入”。[注釋15]坊製的建立,南城兵馬司的設立,完成了從管理製度上對外城地帶的整合。
外城街區以從內城前三門延伸出的三條大道為骨幹,居民區和商業市場多分布在三條道路之間,範圍南抵天地、山川兩壇。在天地、山川兩壇東西附近地區,則多見水坑、池沼甚至小河塘,居民很少。顯然,外城的修築亦有保衛兩壇之意,否則不致將大片無用窪地包容進來。將天地壇包入城區,不合禮製,當出於無奈。
另外應該指出的是,外城所包入的居民區,本是自然聚集發展形成,因而多為曲折狹窄的街巷,胡同淩亂,並不規整。前門大街以東的斜向街巷主要因為河道溝渠走向而成。前門大街以西的斜向街巷則因原金中都舊城位於外城西部,外城未建時,出前門往金中都故城一帶,以東北至西南走向道路最為便捷。外城這種情況與內城按正方向整齊排列的街巷,有明顯的區別。
不過,在總體規劃上,可以看出,外城力求在大格局上與內城整合、協調,雖然隻修南部一麵,也要盡量整齊有序。所謂整齊有序,主要是保持中軸對稱的大格局。
原來的北京內城,自正陽門起,向北穿過紫禁城的一係列中央宮殿和景山中峰,最後止於鼓樓與鍾樓,為一條建築軸線。這條軸線是北京城平麵結構的中心,是全城的中軸線,它突出了皇帝宮廷在全城的核心地位,體現了帝王之都的設計思想。中軸線,以及由此造成的東西對稱格局,是北京城平麵景觀的最大特色。外城修建,仍遵從這條軸線而布局,從正陽門向南有一條筆直大道穿過東西並列的天地壇和山川壇之間,直抵永定門。在形態上,是北京內城中心軸線的延長,延長之後的中軸線全長近8公裏。中軸線的銜接延長,是外城與內城建築整合的重要舉措。外城城垣輪廓,也是東西對稱,與內城協調對接,在形態上形成新的城市整體。
外城社會空間出現的意義
外城的修建,大幅度地增加了北京的城市空間,也推進了城市社會的深度發展。京師的民間社會在相對開闊的外城獲得了穩定的發展機會,從人口數量到職業的門類,以及活動的豐富性,其發展在外城具有特別的優越條件。如同東周時代的“郭”一樣,底層民間社會在外城迅速膨脹,社會中自下而上的動力得以充分地發揮作用。自此以後,北京許多重要的民間文化都誕生或壯大於外城。
對於外城地區管理的加強,表明其區域地位的提高,外城百姓的都城居民身份得到正式確立。對外城居民來說,這種身份的確立,不僅僅是安全的保證,更有正式歸入京師居民範疇的心理認同。他們的行為動機與力度已經與以往不同。城市生活的穩定性、持續性為各種更複雜、更需要積累的社會活動提供了必要的時空條件。
“都城之中,京兆之民十得一二,營衛之兵十得四五,四方之民十得六七。”[注釋16]這是都城的常態。“四方之民”是京師文化薈萃性的表現和保證,北京外城的流動人口大大多於內城,外城是流動人口對京師社會、文化作出貢獻的活躍場所。
北京的流動人口,除官員外,以商人與士子為多。這些流動人口在京城的持續性存在,導致了會館的出現。明代京師有兩種會館,一種是商人會館,另一種是士子會館。士子會館原稱試館,為士子來京應考的旅居之所,但試館後來亦稱會館。商人會館與士子會館均以鄉誼為紐帶而建立。《帝京景物略》卷四:“會館之設於都中,古無有也,始嘉、隆間。蓋都中流寓十土著,遊閒屣士紳,爰隸城坊而五之……惟是四方日至,不可以戶編而數凡之也。用建會館,士紳是主,凡入出都門者,藉有稽,遊有業,困有歸也。”明代會館自嘉靖、隆慶年間開始出現,這與此間外城的修建不無關係。對於進京活動的四方人士來說,外城是最方便、最經濟、最安定的城區。外城一直是北京城內各地會館設立的主要地區。
可以想象,在關廂時代,這裏絕不可能有穩定的會館建設。隻有從關廂時代轉變到外城時代,會館才會建立起來。商業會館在京師的建立,標誌著京師溝通各地的商業體製的進一步成熟和穩固。外城商業,乃是朝廷物資供應體係之外的商品流通體係,它依附京城的地位而發達,其豐富性可以大大超越官方體製所提供的東西。
當內城居民在繁多戒律的環境中生活的時候(例如明朝規定百姓不得進入皇城),外城居民則可以享受較自由的生活空間,盡管表麵看起來,外城的社會地位不如內城高。到了清代,外城的文化優勢表現得更加明顯。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北京城,沒有做什麼變動,但既有的內外城結構,為清朝滿漢分治提供了現成的“硬件”條件。清初順治五年(1648)下移城令,驅漢人遷出內城,到外城居住。除寺院廟宇中居住的僧道勿動、八旗中投降的漢人不令遷移外,凡漢官及商民人等,盡徙南城居住。同時規定,漢人可出入內城,但不得夜宿,而旗人領俸,不事生產,皆分配內城原明代遺留下來的宅院居住。這種民族隔離政策直到清朝中葉(道光)以後才逐漸鬆弛。
兩廂對照,內城乃是一個封閉的社會。清政府對旗人有許多特殊的限製,主要有:八旗人丁不得私自離開本旗域範圍居住;不許離城四十裏,更不能到外地經商和從事手藝工作。禁止旗、民交產,不許旗、民通婚,正身旗人不得抱養民人之子為子。內城不準開設戲園、菜園、車店,旗人也不準去外城聽戲。這些規定,使內城社會處於封閉狀況中,窒息了八旗生機。這也是清代中葉以後,八旗生計日困的重要原因之一。
與封閉的內城相對照,清代北京外城則是一個活躍紛繁的社會。外城是非旗人聚居的地方,外城社會沒有統一建製,呈現著多樣性的特點。從民族來說,兼有漢族和回族等少數民族;從階級來說,既有官宦名門,又有處於社會最底層的貧苦市民;從籍貫來說,則有來自全國各地的遊宦士子、商賈匠作和世居京師者;從職業來說,士、工、商乃至醫卜倡優、傭夫走卒,三教九流,無所不包。
從下列記載可見外城社會的紛繁氣氛。《郎潛紀聞初筆》中禦史巡城諺雲:“中城珠玉錦繡,東城布帛菽粟,南城禽魚花鳥,西城牛羊柴炭,北城衣冠盜賊。”諺語反映的是外城五區的行業發展。據《宸垣識略》記載,正陽門外大街以東,“皆商賈匠作貨棧之地”;以西,“皆市廛旅店、商販、優伶叢集之所,較東城則繁華矣。”另外,諸如米市、花市、肉市、豬市、布市、珠寶市、菜市、騾馬市等眾多街道名稱,也是外城地名的一大特色,它們是商業城區社會生態自然發展的結果。外城社會在清代的重要發展之一,是會館的迅速增多。據統計,始建於明代的會館隻有40所,但是清代,發展至400餘所。
外城中軸線的兩重性
內外城中軸線的連接貫通,是兩城區整合的重要建築規劃措施。中軸線的一以貫通,顯示了內外城合並後北京城的完整性,以及北京城基本特征即中軸對稱的完好性。
研究者普遍指出,北京平麵布局清晰地圖解了華夏民族的文化思想和統治的政治哲學。北京的建設貫徹了皇權中心的原則,通過雄偉高大、富麗堂皇的宮殿建築群,以及筆直的都城中軸線,顯示出皇權的至高無上和公正無倚,在哲學意義上體現了“為政以德”“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的思想。從北京城可以看到民族哲學寓於建築之中的範例。中軸線及其兩側對應的建築群尤為如此,它凝聚了太極、平衡的思想,以建築的形式訴說了太極、平衡的觀念,同時,也以建築的鋪張巍峨形式宣揚了皇帝的氣魄。[注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