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巨力回天辦雞場(3 / 3)

春海用智慧、苦幹,加上凝聚眾心、形成合力,使雞場排難發展,越辦越好。從1988年1月到1989年6月,在這18個月創辦萬隻雞場的過程中,他們曾淘汰過一次老雞,又進過一批新雞,一切進展順利,經濟效益甚好!張會計告訴春海:

“這一年半賣雞蛋和賣雞的錢,除去生產成本、大家工資和上繳村的3.5萬元以外,你可收入5萬元——這是按照合同規定,你應該得的錢!”

春海聽了,異常高興地想:

“這是大家共同勞動的結果,也體現了我的綜合能力和人生價值!我以後可以改善一下家庭生活,再把大部分的錢交給我慈愛的母親,讓她為我那還未結婚的兩個弟弟——春燕和春東各蓋一所房子,以了卻她老人家的這樁大心事!”

待他回家把雞場的詳情一說,全家人個個都喜笑顏開地議論開了:當初最擔心他辦不好會賠錢的大哥春福,這時格外興奮地說:

“三弟真是不簡單啊!他用創辦雞場的豐碩成果證明了:他確實有起死回生的非凡巨力!”

平時對一些家事,從不輕易表態的二哥,此刻也風趣橫生地發言了:

“嗨!知子莫如母呀,要說對事有預見、看得準,還得數咱媽!想當初,三弟接辦雞場時,咱們心裏都沒底,所以不同意,可咱媽媽就堅決支持。結果呢,三弟以回天之力,把雞場辦得狗趕鴨子——呱呱叫!這是咱老媽決策的英明,也是三弟辛辛苦苦地幹得漂亮!”

最後,安坐在炕頭兒的春海母親笑微微地講:

“我說孩子們哪,我老了、老了,總算是趕上了好社會,咱家的日子也時來運轉啦!以後用小海掙的這些錢,為小四兒和小五兒都蓋了結婚的房子,我就心滿意足、再也沒有牽掛了!”

全家的計劃歸計劃,可情況後來卻有變化。一直關心劉春海成長的郭慶平書記對他說:

“春海,這三年來,你幹得出色,要求進步——你為咱村做的貢獻太大了!關於這一點,我和兩委班子成員以及全體村民,都看在眼裏、記在心中、讚在嘴上。你辦雞場掙的五萬元錢,合法、合理又合情,本來就應該歸你;可是,雞場過去虧損的那些錢,一直是村裏不小的負擔,我想跟你商量商量,你可不可以把這些錢,填補了以前雞場的虧損?”

春海猝而思忖:

“村裏這麼相信和器重我,作為一個思想要求進步、決心造福鄉親的有為青年來說,我應該、也樂意為村裏分憂解難——如果把錢看得過重,那麼這個人也就不值錢了!”

如何對待金錢的問題,往往最能集中反映一個人的思想覺悟、道德品質和怎樣處理公與私、人與己的深層次態度。家境並不寬裕的劉春海通過千餘個日日夜夜拚命掙來的這些錢,是郭書記親自承辦、有明文規定理應歸他的。然而毫無思想準備的劉春海,驀地聽書記這麼一說,卻立馬爽快作答:

“可以,我同意!”

這就是在利益攸關的重要時刻,我們的主人公劉春海的真正表現——這表麵看似平凡、實則內心非凡的,一個農村青年出類拔萃的難能可貴之義舉!

1989年10月,村黨支部書記郭慶平,一看春海確是位難得的人才,就有意進一步鍛煉和考驗他,於是,再次給他壓擔子,說:

“春海呀,我看你這小夥子的肩膀,是越壓越硬啊!你幹脆把雞場旁的那個村辦養魚池,也一塊兒管起來吧!那養魚池已經虧損百餘萬元——由你負責經營,你看怎麼樣?”

“行!我服從領導的決定!”春海不動聲色,卻語氣堅定地回答。

一個月後的1989年11月28日,由雙街村黨支部全體黨員一致同意,並經鎮黨委批準,劉春海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

到1989年底養雞場結算時,劉春海場長隻要了全年工資4000元的報酬,與其它員工不相上下。有人為他感到不公平,就問他:

“你該要的那5萬元錢,即使給村裏,也不能全給呀!你怎麼一分錢也不留呢?”

春海心安理得地從容答道:

“既然應該奉獻,就要堅決、徹底地不遺餘力——這就是我的價值和人生的意義!這樣做,我還有一種力所能及地為鄉親們造福的成就感,心裏也覺得踏實和坦然!”

看到這裏,讀者可能要問:

“入黨後的劉春海,對那占地麵積更廣、虧損資金更多、管理難度更大養魚池,是否回天有術,又將如何經營呢?”

那就讓下節來回答這個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