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指認(2 / 3)

這時的他依然是一席紫衣。在夕陽的照耀下,他的劍眉、他的星目、他的風度翩翩我都看得一清二楚,隻是先前那股濃鬱的香氣沒有了。我知道這是他把香囊送給我的緣故。

“第三次?”什麼時候?象他這麼特別的人如果我們之前還在什麼地方見過麵的話,為什麼我會一點印象也沒有呢?

見我眉頭緊鎖的苦苦思索著,少公子倒也耐心的向我講解道:“也難怪你會不清楚。咱們第一次相遇是在三葉酒館附近,那時你還在昏迷中,我……”

“啊哈哈哈哈哈,”少公子話才說到一半便被王大人“哈哈”幾聲大笑打斷了。

“來遲了來遲了,對不住各位,老夫來遲了。”說著,王大人邁著大步走了進來。

“哪禮,兩位請上座。”少公子把我們讓到飯桌旁,吩咐下人備足酒菜:“啊哈,說來唐突。我與姑娘相見三回,卻還不曾向姑娘報得姓名。我姓康,單字一個玄。未曾請教姑娘芳名?”

“這是簫玲簫姑娘,住在你家有些時日了。”王大人把我說的好像是寄生在人家家裏的寄生蟲一樣。也不想想是誰把我安置在康府,又是誰要求我留下來協助他辦案?

無奈之下,我隻好賠笑道:“兩位大人的恩情小女子自當銘記於心。”隻是別找我要錢,我沒錢。

王大人擺手笑道:“幾餐食速算得了什麼?簫姑娘,一切具備,隻要你明日出堂作證,為附近的百姓除去這些禍害,就是大功一件。到時候百姓一定會感激你。”

“啊哈,”王大人說得輕巧,這銀子出在別人身上,他當然不會叫疼兒。不過有了他這句話,康玄也便不好再找我要住宿費了:“大人謬讚了。就算案子破了,也是大人的功勞居多,民女無能,怎敢以有功之人自居。大人有什麼需要,盡管吩咐就是了。”

“哈哈,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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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過晚飯回房不久,丫鬟便把房裏的燈全都吹熄了。

我好奇,問道:“怎麼這麼早就熄燈了?難道是你家少公子見我拿不出錢來,便叫你在我這兒省些燈油錢?”

我那後半句自然是當作玩笑來說,可這小丫鬟卻當真了。隻見她搖頭擺手很是焦急的向我解釋道:“沒有沒有,少公子什麼都沒吩咐。是我擅自做主,您要是不喜歡,我這就把燈點上。”

“那就不必了,我隻要你告訴我,為什麼要這麼做。”我擋在她麵前,攔下她要點燈的動作,我深知在沒有火柴沒有打火機的年代,點燈並不比其它工作好做,更何況現在根本沒有這個(點燈)必要。

大概丫鬟也知如此。她眨眨眼,把火石收回袖中,滿臉委屈的向我道來:“我聽說姑娘明天要去衙門,所以想請姑娘早點休息。養足了精神,明天才能上公堂啊。”

“哈哈哈,”真好笑,不知該說她體貼好呢,還是該說她愚蠢:“我又不是去打仗,你未免太緊張了吧。”

經我這麼一說她當真急了,眼眶裏竟真的擠出兩滴淚水:“我是說真的!小時候我跟爹去看大官審案,公堂上‘撲嗵撲嗵’跪了一地的人,可嚇人了!”

“跪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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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把這事忘了——古人出庭作證是要下跪的啊。我不想說:“男兒膝下有黃金,女子亦然。”我來古代半年多了,為求生存,現代的很多東西都已經放下了,難道還在乎這點自尊嗎?可是我上沒跪過天地,下沒跪過父母,將要來臨的第一次下跪,麵對的卻是一個六七十歲的糟老頭子,我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