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舞會上,有女人邀我下池。我一口回絕:“我不跳。”
跳舞是由男士躬親請女人,這裏為什麼顛倒呢?因為有家單位請我等作客,備下許多女士。他們的領導像轟雞那麼張著手,對女士說:“跳,主動請客人跳。”
這女人二十多歲,很成熟了,即已婚。她迷惑地問我:“為什麼?”
我歎了一口氣,低頭瞅著自己腳尖說:“我作風不好。”
她眼珠分明在奪眶,急轉身走了。我繼續坐下來聽音樂。
過了一會兒,她又來了,換上笑臉,坐在我邊上,兩腿一擰。“大哥,你真能逗。”她說,彎腰笑了一陣,又說:“你這是幽默。”
我憂慮地望著她,說:“從前,我因為作風問題受過處分。”
她又格格笑了幾聲,把額前似有若無的劉海甩了一下,說了:“嗨,這年頭,誰沒有作風問題?現在叫什麼情人……”
說的時候,她表情幸福。我一看,這下壞了,她也“作風不好”。我支吾著找一個理由退兵了。
房龍說,人之跳舞無非兩個理由,一個是誘奸,另一個是什麼我忘了,仿佛也與誘奸相去不遠。我說,人之不跳舞也有兩個理由,一個理由我還沒考慮好,另一個理由是不會跳。我屬於後者。
我不會跳舞,但確實跟別的女人跳過。當她把小手放在我的掌心,我又將另一隻手放在她腰部時,滿腦子全是“資產階級思想”,腳法早已亂了。後來,我勸自己別跳了,讓高尚者去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