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金融寡頭之首——洛克菲勒財團(1)(2 / 3)

九十多歲的約翰·戴·洛克菲勒在回憶自己的這段生活時曾說:“我在10歲時就學會了盡我所能的多幹活。”

雖然家庭貧寒,雖然很早就開始勞動,但約翰絲毫不以過苦日子為恥。相反的,他認為正是這種早年的生活給了他別人所沒有經曆過的磨難,使他懂得要想過好日子,就要自己去創業。而且,這種很早就開始的生活磨難,使他形成了堅忍不拔的性格,能夠對日後所遇到的各種風險與困難泰然處之。

2,第一筆生意

19世紀40年代的美國,是各種經濟活動極為活躍的時期,全世界的淘金者懷揣夢想,從世界各地趕往這裏。銀行如雨後春筍般地開遍了美國各處,每天各種各樣的船隻在運河和五大湖裏穿梭往來,鐵路和電報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很快將全國連接起來,形成一個大市場。

對於大時代所發生的一切,年紀尚幼的洛克菲勒當然不明就裏。但他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響,被那個淘金時代的習氣所感染。在他7歲時,洛克菲勒完成了他人生的第一筆生意。

一個偶然機會,約翰在樹林裏發現了火雞窩,於是他每天一大早就跑到林子裏,等大火雞暫時離開窩巢,他就輕輕跑過去,抱著小火雞就跑。約翰偷來小火雞之後並沒有馬上賣掉,而是把它們養在自己的房間裏,細心照料,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的火雞群竟然慢慢擴大了。到了感恩節,他把已經長大的火雞賣給附近村子裏的農民,約翰第一次感受到了賺錢的快樂。

這次成功的經曆讓洛克菲勒深受鼓舞,直到他年老成為一個讓世人又愛又恨的金融寡頭之後,他還時常回憶起這最初的成功。他說:“在那些日子裏,我一看到那群火雞就非常高興,從不放過觀察他們的機會”。

約翰雖然賺到了錢,但卻受到了母親伊萊紮·戴維森的懲罰,被綁在柱子上狠狠地打。因為母親是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她認為兒子的行為褻瀆了神靈,所以非常氣憤。而具有眼光的父親卻不這樣看,他對兒子的賺錢本領大為欣賞,於是勸說伊萊紮·戴維森說:“算了,兒子今後肯定比你我都強,你難道還看不出來,現在這個國家裏最重要的就是錢!錢!錢!否則的話,寸步難行!”

在父親賺錢思想的熏陶下,洛克菲勒已經養成了這種無縫不鑽的商業意識。

3,12歲的放貸人

約翰·洛克菲勒生活非常簡樸,他從不揮霍任何金錢,而且也不放過任何可以賺錢的機會。有一次,年幼的他還受雇去為當地的農夫采收3天的花生,每天的工錢是0,375美元。漸漸的,他積蓄在藍色瓷碗裏的錢越來越多。

有一次,父親回家後偶然的問他:“你的瓷碗裏積攢了不少錢了吧?”兒子告訴他:“已經有了50元了”,並用充滿詭秘的神情繼續說:“我正在用這筆錢生錢,我把這50元貸給了附近的農民,利息7,5%,到了明年就能拿到3,75元利息!”約翰這副精明商人的口氣,讓父親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同時也暗暗驚喜。

果然,幾個月之後,約翰便拿著53,75美元來見父親了,父親對他的行為大加讚賞。而這3,75美元,讓洛克菲勒真正體會到了錢能生錢的奧秘。那時候他就發誓,要讓自己成為金錢的主人,而絕不去做它的奴隸。

洛克菲勒從小受父親的熏陶,除了對父親充滿敬畏之外,對他所灌輸給自己的處世哲學也深信不疑,尤其是關於金錢的認識和重要的商業意識。父親威廉·洛克菲勒的道德觀念不是很重,但他非常遵守商業規則。他經常借錢,但總是能夠按時還清欠款,這讓他有別於無賴。而且,父親做生意非常看重合約,每次簽合同時,他都會花很大的工夫來研究和製定條款。洛克菲勒後來回憶道:“他總是一絲不苟的履行所簽訂的合約,對合約的擬訂也非常認真。他曾經逐字逐句的為我講解合約裏的內容,這讓我終身受用。”

洛克菲勒一生的商業活動中,他曾被人指責為“大蟒蛇”、“八爪魚”、“惡魔”,但他從來不拖欠債務,而且總是嚴格的遵守合約。雖然在道德上他顯得有些不拘小節,而且很會鑽法律的空子,但總體而言,他還是一個誠實的人。

在洛克菲勒看來,父親是帶他步入商場進行拚搏的啟蒙老師,向他傳授了進入這“生死場”裏最起碼但又是天經地義的法則——“商場無情義,有錢最重要”。父親曾給家庭帶來厄運,但又因勢利導,教會了兒子在逆境中求生存的本領,使他能在激烈的商業競爭中,不斷的衝鋒陷陣勇往直前,卻又永遠深思熟慮,絕不草率行事。

4,洛克菲勒的第一份工作

1855年初,16歲的約翰·洛克菲勒高中尚未畢業,就離開了學校。他輟學一方麵是因為那時隻有極少數人能夠讀大學,一般家庭的孩子很早就必須獨立謀生了;另一方麵就是他對商業社會的向往,以至於迫不及待的想實現他的淘金夢。自幼父親就向他灌輸關於金錢和商業的思想,他知道,人生隻有靠自己,做生意要趁早,要在別人還沒有開始的時候搶得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