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一本空白的信紙,再從抽屜裏取出一支鋼筆,觀摩著父親寄來的信,我開始逐一整理起了線索。
第一點:從事後我在奶奶那裏得到的消息是,我的父母是在我滿月那天離開的家門,我的生日是一九八七年五月五號,而他們離開的時間應該便是一九八七年六月五號這個時間之間。
信封裏的照片拍攝時間為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五號,說明父親他們研究所的一群人應該是在六月十幾號便是到達了神農架附近,在那裏拍攝了這張進山前的照片。
第二點:父親寄來的這封信,落款時間為六月二十二號,說明他們在到達神農架以後,在山下有過短暫的休整,進山時間應是在寫信後的第二天,也就是六月二十三號以後。
那麼重要的一點來了,既然這封信在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二號寫好,進山前父親又必定會先行把它寄出,這封信又為何會在時隔二十年之久才送到我的手裏。
疑團,一個又一個的疑團在我心中升起,信是在我繈褓時期寫的,那麼父親開頭那一句話又該作何解釋?
“欽餘,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馬上檢查後背是否有一枚眼球狀的紅色胎記。”
如果這封信真的為父親在一九八七年寫給我的,那時的我奶還沒斷呢,又怎麼可能有能力去查看這封信,那就更不可能自己去檢查後背的胎記,可信的口吻判斷這封信又是父親想要寫給我來讀的。
亂,腦袋裏亂糟糟的,煙盒裏的香煙早就被我抽的一幹二淨,不得已之下我隻能是撿起了地上的煙屁股咬在嘴裏。
“紅色的胎記究竟是怎麼回事?父親不可能拿這種事情來和我開玩笑的,如果這胎記真的就是父親所說的詛咒,我豈不是隻剩下了四年的壽命。”
手抖,渾身都在抖,任誰在大好年華突然被宣告自己還剩四年時間可活,恐怕沒有誰可以淡定的下來。
再者,如果胎記的事屬實,說明父親所在的研究所一行人那次進山,還是沒能解開這個惡魔的詛咒,因為我後背上的紅色胎記並沒有消失,詛咒的效果便是還存在的。
而我的父母和那次進山的人員,按照中咒之人無法活過二十四歲的定律,這麼多年過去了,隻怕詛咒早就已經發作。
“去他嗎的!”
理來理去,始終還是沒有理出一個清晰的頭緒,父親的信到底是怎麼回事兒,為何會在這個時間才送到我的手裏,這其中究竟是存有什麼貓膩還是什麼原因,我搞不清楚,但可以確定錯一定不是出在郵政局的頭上。
“還有四年時間…不對!以前的醫療技術不發達,現在可不一樣了,這個什麼詛咒說不定隻是一種未知的病菌而已。”眼睛一亮,我感覺生活又有了方向:“要相信科學。”
打定了主意,我不再猶豫,將店交給王能看管,我拿上銀行卡打的去了市裏最大的醫院,經過一番係統性的抽血化驗和問診,得到的報告稱是我的身體一切正常,至於後背那個胎記沒有查到什麼明顯的病變或者問題,最後隻能歸咎於什麼遺傳色素之類亂七八糟的。